黔墨 发表于 2007-8-22 22:28

黔墨:不要“文人相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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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墨:不要“文人相轻”! (杂评)

   
         近日上某网,发现一个书论伪贴子:《刘xx的变态报复心理》。

      今晚黔墨不是准备与该文作者讨论“刘xx的变态报复心理”这篇书论的真实性、可靠性、权威性以及该文作者的正义性(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批判的,尽瞎扯,一派胡言乱语!所以我称其为:书论伪贴子),而是讨论一下这个伪贴子发布后,上网(书法网友)回这个贴子的一些人的心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的问题。

      为什么要讨论呢,因为大家都是书法同道之人,都是为了同一个目标(提高自己的书法水平和自身修养)而走到一起的。上网发千言贴子也好,说一句话也好,都是书法评论的范畴。所以真有必要再来谈一谈、理一理!

      先看看这些回这个贴子一些人的发言吧:

      “刘的确不是什么好鸟!”、“只不过这国际(书协)的含金量远没有中国(书协)的多”、“刘xx确实不是好鸟,竟然弄了个什么二十世纪书法大展,竟然还造毛主席的假,连江主席都给骗了。”、“刘给我的印象:在书法圈里是个腐将,在政治圈里是个败将。”、“而刘,瞒天过海,知假作假,利令智昏,政治幼稚,却是道德品质问题,天理难容!其书也是燥做浮断,穷途末路,大不如昔。”云云、云云......

      这些发贴,我认为有违一个书法家或者书法爱好者的基本评论素质。就很象文革时期的斗地主,批斗、申冤!现在来看这是一个很坏的习惯和恶习,不可提倡的!况且现在的书法家刘xx远远没有被剥夺政治权益、被抓起来让大家“申冤批斗”的境地。呜呼~

      所以,上网发贴,不要“文人相轻”,而要“文人相重”。刘xx年纪不小了,应算是我等的长者和长辈,书艺和书论及其在中国书法事业上的实力和贡献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我等如要发贴子批评他,应该要有证据(能上网展示出来,以理服人。),不能道听途说(“听别人说的”),人云亦云!最好从书法批评的角度,正与反、好与坏几方面相比较,最后再发贴,这样的贴子也才能获得广大网友的支持。你发一句话“刘的确不是什么好鸟!”,我们又怎能相信你不是一只"坏鸟"呢?   况且对刘xx的评论,也不是你我能说了算的,是由历史来评判的!

      我先说几个“文人相轻”的小故事:

      嵇康是魏晋时期的名士,他才华出众,品行高尚,超然脱俗,他对前来讨教的钟会置若罔闻,说道:“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钟会倒也识趣说:“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灰溜溜地走了。但钟会从此怀恨在心,后来向司马昭进谗言说害死嵇康。

      近代一些人对鲁迅先生的攻击也如洪水猛兽般扑来,说什么你要学习托尔斯泰啊,写些大块头的小说,小小的“杂文”算文章吗?鲁迅先生只是用但丁的话轻蔑地对这些嗡嗡叫的苍蝇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他不但没有改弦易辙,而且对杂文越加感兴趣了,越来越写得多了,终于成为一代杂文大师。

       今人对著名散文家余秋雨先生的的嫉妒也是很尖酸刻薄的,说什么你余秋雨算什么,那些道理谁不知,不过自我吹嘘罢了。《文化苦旅》、《千年一叹》有什么了不起。然而,对于这些连珠炮轰,余秋雨先生不屑一顾,只是写了一篇《关于嫉妒》的杂文,对嫉妒者予以反击,他说嫉妒是很苦的差事,“自设战场、自惊自吓、自述自困、自聋自哑、自轻自贱、自贬自罚”,奉劝那些嫉妒者还是好自为之,不要做害己害人的事。

      如今,在书法网络上,“文人相轻”的现象尤为突出,将“红眼”盯住一些书法艺术家,专给别人挑刺,揭别人的短处,以为自己的书法、批评前无古人,后不见来者,是空前绝后的杰作。

      可以看出,“文人相轻”的特点为轻视、嫉妒对方,其常用的手段有造谣、诽谤、攻击、抓小辫子、无中生有、哗众取宠、鸡蛋里面挑骨头等等,真是“欲加其罪,何患无词”啊。

      文人之间的争辩本是很正常的,但一些人口出诬言秽语,进行人身攻击、漫骂,这就大可不必了。
   
      我以为,与其文人相轻,不如文人相重。这样不但可以兼容并包,学到许多知识和技巧。实现“双赢”,促进共同发展。如李白和杜甫,鲁迅与胡适,互相鼓励,互相支持,都成为我们历史上伟大的文学家。如果自己没有实力,光靠轻视别人,拉别人的后腿,那永远不可能成“大器”的,充其量只是书坛上的一个“小丑”罢了。

2007年8月21日晚于清风堂
 
——此文为“老牌正宗水墨书评玩家黔墨”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 本帖最后由 黔墨 于 2007-8-22 22:39 编辑 ]

王羲之书法 发表于 2007-8-22 22:35

正思考中em2

王羲之书法 发表于 2007-8-22 22:39

支持顶一下em1

逸墨斋 发表于 2007-8-23 07:06

em2 em2

椒盐 发表于 2007-8-23 16:29

很中肯,有道理,支持em1 em1 em1

宫恩武o 发表于 2007-8-23 16:55

总有这一类的典故让人读来心酸。

黔墨 发表于 2007-8-23 23:18

原帖由 椒盐 于 2007-8-23 16:29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很中肯,有道理,支持em1 em1 em1

谢谢支持!em13

黔墨 发表于 2007-8-23 23:22

原帖由 宫恩武o 于 2007-8-23 16:55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总有这一类的典故让人读来心酸。

中国书法事业要多一些明白人来做明白事。批评版的版主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啊!em13 em20

宫恩武o 发表于 2007-8-24 09:20

原帖由 黔墨 于 2007-8-23 23:22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中国书法事业要多一些明白人来做明白事。批评版的版主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啊!em13 em20
还有些人硬充文人,轻一把不妨,呵呵

曾如影 发表于 2007-8-24 10:05

原帖由 曾如影 于 2007-8-24 09:59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网络里什么鸟都有。如果批评的动机不纯,那很难有公正的结论。刘公是争议人物,也是十分有影响的人物,对当今书坛的正面影响甚至波及到现在。评论应该更加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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