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人的「不知情權」
尊重人的「不知情權」文/周雲龍
尊重人的「不知情權」?這個話題很容易讓人聯想到當下時評圈某些朋友的惡習:愛好逆反,喜歡抬杠。人們都說「尊重知情權」,你為什麼非要反其道而道之?醰
最近到北京出差,在T66次列車上有幸結識了一位異性「鋪友」,她居中,我居下。火車駛出南京站的時候,鋪友便握著手機死死不放,一會兒向北京方面的什麼朋友通報行程、約定接站時間,其中有若干「掐死你」的嬌嗔,一會兒又向南京方面的什麼朋友深情道別,其中依然有幾聲「掐死你」的俏罵……
近在咫尺,實在無法迴避鋪友強勢的信號輻射與話語干擾,半個晚上就聽她掐死幾個「你」,最後「掐」得我也有些惶恐不安,一夜難眠。當然,我不是擔心她會掐死我。 生活在城市之中、生活在手機時代,素不相識的人有時會挨得很近、很擠,因此我們也常常變得很尷尬、很無奈。擠在公共汽車上,在此起彼伏的手機鈴聲中,在大呼小叫的手機對話裡,你常常會難以抗拒地被帶入一個陌生的未知的世界,除非你奪窗而逃,或者聽覺殘疾。
「晚上幹什麼?……啊?先打牌後去泡澡?哈哈,好,好!」這是在如實通報「腐朽」的生活方式。
「你在哪裡啊?……我在山東出差呢!」一車人都不禁扭過頭去,江蘇的地盤怎麼成山東了?這是明目張膽的扯謊!
「你個傻B,你怎麼聽他的?活B醜!回去就找他算賬!」兩個人在手機裡掐架也不忘讓公眾分享他們的「出口成髒」。
「你說,你想不想我?……大聲點……我沒聽到…嗯啍……討厭!」這是最為常聽的「情話直播」,常常滿車廂的乘客被她(他)調動得春意盎然……
《手機》裡有一個經典的片段:火車上,嚴守一的舊情人武月突然打來電話,對方火氣挺大,由於「新歡」沈雪正在身邊,嚴守一怕武月說下去不知輕重便裝傻:「啊……說話呀,聽不見!……你大聲點!……我說話你能聽見嗎?……信號不好……我在火車上,回老家!……喂……」對方掛了電話之後,費墨悠悠地說:「像,演得真像。我都聽見了,你卻聽不見。」嚴守一回了他一句頗有意味的話:「費老,做人要厚道。」
置身於手機時代,我倒是十分希望某些人「做人要低調」,當你置身於公共場所時,你一旦發出聲響,便成為一種公共活動,你就不能把你的私情、私慾、私事滔滔不絕地、手舞足蹈地、毫無遮攔地暴露於公眾的視聽空間。可能有人有好奇心、窺探慾,但更多的人都不想聽到你那些雜七雜八的事兒。
對人的不知情權的踐踏,非自手機時代始,手機只是搭建了一個新的更大的更便捷的平台而已。過去,有些人就常常喜歡「販話」,將道聽途說而來的與甲有關的壞話、惡話「販」給甲聽,將與乙有關的傳聞、軼事添油加醋地「販」給乙聽。甲或乙本來對置身的環境還不乏冷靜、客觀的判斷,因為周邊一些人頻繁的鼓噪,有時就莫名地糊塗或困惑或鬱悶了,其實,有些不該知道不必知道的事,我們就不要知道。所以,現在有很多人都開始自覺維護自己的「不知情權」,拒絕了解那些與自己有關的負面信息、小道消息,不想因為某些來路不明的信息折磨自己腦細胞,敗壞自己好心情。但是,在信息(手機)時代,你要想拒絕接受與別人有關的種種信息,已經變得不那麼容易,除非你閉目塞聽,將自己隔離在喧囂的塵世之外。
對人的不知情權的踐踏,更多的時候又與手機無關,試看今日之公共場所,一些女性的吊帶衫、露臍裝執著地傳遞著她們的一些生理信息,挑戰著異性的自制能力;一些男性赤膊上陣,招搖過市,同樣刺激著人們的審醜心理。
尤為可怕的是,當下一些影視作品、新聞節目、商業廣告也在常常肆無忌憚地侵佔未成年孩子的「不知情權」,讓孩子們過早地領略到了****世界的負面、隱私信息。有老師布置小學生的造句練習:( )的人流,一個孩子受街頭廣告的啟發,便不假思索地填成了「(無痛)的人流」。原以為,這不過是個校園笑話,某日,與讀小學五年級的兒子逗樂,告訴他當初也是被人遺棄的孩子,哪知兒子立馬給予我們意想不到的反擊:是媽媽月經不調、子宮糜爛?還是你沒有精子?──我忽然變得張口結舌,不知該怎麼接過話茬。
知道或過早地知道那些不該知道的信息,使得我們的孩子已經不再像孩子,也使得我們的****常常面對不能承受的煩擾。對個體而言,成長是「知道了許多東西」,成熟是「知道了許多東西不說(做)」,那麼,對社會而言,成長的社會可以使人的知情權得到不斷滿足,而成熟的社會,則一定會使人的不知情權得到充分的尊重。 em4 em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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