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山人
发表于 2009-6-22 13:35
应该是狗日的“书邪”
子~墨
发表于 2009-6-26 21:22
原帖由 走走看看 于 2007-7-23 11:50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假如一个人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而无视旁人的苦痛 把自己的享受建立在剥夺别人的追求理想生活权力的基础之上 那么他个人的快乐是渺小的 所以不论做什么追求什么 都首先要自己负担起自己的生活才行 ...
em3 em3 我觉得学习书法是建立的生活的基础上的
家人都不管了去学习 为了进书协是不是有太过火了啊
安东雨辰
发表于 2009-6-27 10:02
呵呵,很好,这首诗里揭示的东西很多,身在不同处境的人看了会有不同的感触,功成名就的人可能会不容许你这样偏激,而形如此境的人可能又感同身受。它一方面揭示了书法的魅力,同时又提出了艺术狂热对生活所带来的诸多影响,尤其是当你的资力不足以支撑这份狂热时,影响更为明显。然而艺术又的确需要我们注入热情的,而这种热情一旦迸发出来,其程度却又往往是难以自控的,这方面古今中外杰出的艺术家们的事例多得很。当然肯定会有人要说要懂得把握尺度,这就又回到了一个老问题上:道理大家都懂的,也都会说,然而正如俗话说的:说的容易做的难。所以此诗被关注也属正常。em1 em1 em1
巨剑
发表于 2010-3-22 12:51
回复 53# 安东雨辰
谢谢先生的中肯发言。
老枪一杆
发表于 2010-3-23 14:16
狗日的“书邪”em4
容载堂主人
发表于 2010-4-23 12:36
{:1_192:}{:1_192:}{:1_192:}
龑斌
发表于 2010-6-11 17:19
这娃对书法的痴迷着实让人敬佩,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却是这娃的不对。这也正好警示我们每一个人,我们不是单一的个体,做事要考虑他人的感受,有时候我行我素并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云是鹤家乡
发表于 2010-6-12 17:32
书法本身并没有错,错的是你娃中了邪呀!
平远山民
发表于 2010-6-23 00:54
回复 1# 巨剑
{:1_214:} {:1_214:}
天涯之客
发表于 2010-7-15 00:11
em1{:1_216:}都是“书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