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剑 发表于 2007-7-20 22:24

也谈民间书法



“民间书法”一词,各种辞书虽未专门作出解释,很多文章著作多有提及,但大部分都是笼而统之。
《书法》杂志2007年第4    期刊登的潘观生《赵孟頫与民间书法》一文,文中对“民间书法”作了一番定义。他是这样说的:“由于行文需要,必须对所谓‘民间书法’作一定义,就笔者理解,‘民间书法’是古代除士大夫书法或名家书法以外的无名或无名气者的书法遗存。”从这段话中不难看出,潘先生是将“无名与无名气者的书法”归为“民间书法”的范畴,我认为这样的界定有些武断,属概念不清。
《现代汉语词典》中有关于“民间艺术”的解释:劳动人民直接创造的或在劳动群众中广泛流传的艺术,包括音乐、舞蹈、造形艺术、工艺美术等。虽没有将“书法”包括其中,原因是古代或词典在编篡时人们还没有把“书法”作为纯粹的艺术看待。从对“民间艺术”的解释中我们似乎有了清晰的思路。
先来分析什么是民间。所谓“民间”,按照词典上的解释是:“劳动人民中的或者非官方的。”也就是说凡“不仕朝廷、不食皇家俸禄”的官方以外的阶层。它包括“农、工、商、学、僧、道、隐士”等。把这一阶层中产生的书法艺术,我们称之为“民间书法”。民间中因书法名声显赫的大有人在。如“隋代的智永、唐代的怀素、宋代的朱长文、姜夔、明代的唐寅、清代的傅山”等。就连那些官宦书家(世袭者除外),没有一个不是从民间来的。他们有的在进入官场前就已经具备了很高的书法功底,而且在当时就有了很大的影响。那么,潘先生以“无名或无名气者的书法”来给“民间书法”所下的定义,是不是有些理屈?
要真正给“民间书法”下一个准确的定义,不是三言两语可以的,因为它的内涵比较复杂。以上所述基本上能说明问题。总之,民间书法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它的地位不容忽视。它是书法名士根植的土壤,没有这一片土壤的培育,什么传世名作都不可能创造出来。

貺道人周斯澄 发表于 2007-7-20 22:46

      或者借鉴民间书法,或者继承碑派书风,或者融入绘画技法,或者碑帖有机结合,或者某些有益的探索,是当今书法发展的大方向。

[ 本帖最后由 贶齋周斯澄 于 2007-7-20 22:51 编辑 ]

巨剑 发表于 2007-7-20 23:55

所言既是!

逸墨斋 发表于 2007-7-21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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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少 发表于 2007-7-22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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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茜哥 发表于 2007-7-22 16:43

文字是谁创造出来的?---普遍大家认可的正确解释是劳动人民创造出来的.
可我总有个想法,也有依据的认为,当初一定是吃饱了有空想事的劳动人民创造出来的,吃不饱没有空的是不想这事的....
文字出来以后是谁把他慢慢的变成书法的?也应该是吃饱了有空想事的劳动人民...
所以带动着书法前进和创新的一直是吃饱了有空想事的劳动人民.中国几千年来一直是学书写字,晋身仕途货与帝王家,好与不好,创新是否得到认可是上层阶级所定的.创新的往往也是社会上阶层的人(别用今天跟以往比,今天一街都是吃饱了的人,所以天天听到说创新)...哪么民间书法一说就不好讲了,说到底是"天上"一直带动看民间在创作书法.....

而现在谁分得清"天上"还是民间呢?

巨剑 发表于 2007-7-24 10:37

你说的有一定的道理,但不全对。
历史的事实说明,吃饱了容易享乐,而真正的艺术是那些没吃饱的人搞出来的。

巨剑 发表于 2007-9-28 21:23

如今人们不断的寻求古代的尺牍法书,其目的就是要汲取新的精髓,以求新的发展方向,民间书法正好提供了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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