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朴散人 发表于 2007-7-10 15:28

都不错呀,
可能还差那么一点点。


em2 em2 em2 em4 em4 em4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7-10 15:36

原帖由 抱朴散人 于 2007-7-10 15:28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都不错呀,
可能还差那么一点点。


em2 em2 em2 em4 em4 em4
还不对?em6 em6 em6 是不是忽悠人?em9 em9 em9

书艺公社 发表于 2007-7-10 15:45

115

抱朴散人 发表于 2007-7-10 15:46

谁能再来继续,
看看谁是商业奇才,谁是艺术天才。
em2 em2 em2 em2 em2 em2 em2

抱朴散人 发表于 2007-7-10 15:47

原帖由 书法网 于 2007-7-10 15:45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115元



能说说理由吗?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7-10 15:55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7-10 15:36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还不对?em6 em6 em6 是不是忽悠人?em9 em9 em9
该不是“脑筋急转弯”吧?em30 em20

书艺公社 发表于 2007-7-10 15:57

回复 #25 抱朴散人 的帖子

可以抛开兑换***的邻居,王实际是损失了100元,但是王又支付了18元的实物,就是118元,但王有盈利了3元,所以就是115.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7-10 16:21

em22 看来摊主是搞艺术加生意的天才!!!em4

火木子 发表于 2007-7-10 16:25

回复 #27 书法网 的帖子

最前面的结论不是对的吗?em22

我的详细思路这样:

1、王支出:-18元(商品成本)-79元(找钱)-100元(退邻居)=-197元
2、王收入:100元***+100元(邻居零钱)=0+100=100元
3、王总收支:-197+100=-97元

水墨之心 发表于 2007-7-10 16:28

em6 em6 有答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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