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悦 发表于 2007-6-16 11:27

女卖报工不满两百罚款城管局跳楼

女卖报工不满两百罚款城管局跳楼45岁苏州市民赵菁因乱摆卖被查,三楼跳下后摔成重伤;事前城管有无言语刺激和紧急施救成双方分歧 发布时间: 2007-06-11 15:38 新京报  □本报记者 刘伟 江苏苏州报道
  ■核心提示
  因乱摆卖被查处的赵菁,不满200元最高额罚款从城管局三楼跳下。
  苏醒后的赵表示是被城管队员的言语激怒跳楼,苏州市城管局纪检组长姚阿龙认为处理报摊本身没错,只是在工作方法上可能有欠缺的地方。
  而在苏州,城管和商贩矛盾一直存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也常有暴力抗法事件,跳楼事发后,苏州城管表示从自身工作方面进行反省。
http://www.hexun.com/Images/28/19/281914.jpg赵菁的头、左腔、左髋臼全部骨折。本报记者刘伟摄          双塔街道社区上的三楼房间(圈内)是苏州沧浪区城管办公室,6月4日,卖报女赵菁不满200元最高额罚款,从三楼跳下。  “砰”!一声闷响。赵菁从3楼跃下。血从口鼻喷出。赵菁,苏州城区一小贩,在望星桥畔经营报摊7年。6月4日上午,沧浪区城管局以“未经批准从事经营活动”为由,将报摊扣留。
  此后11时,赵菁来到沧浪区城管双塔中队三楼办公室,索要报纸。15分钟后,她浑身是血地倒在楼下水泥地。
  “他们逼我跳楼。”6月5日,经抢救苏醒后的赵菁说。
  对于这一说法,苏州沧浪区城管局随后予以否认。6月8日,沧浪区城管局总支书记高根宝对记者表示,本次事件中,从执法程序到执法手段,城管不存在问题,因此对事件不负有任何责任。
  苏州市城管局纪检组长姚阿龙的看法相对婉转些,认为处理报摊本身没错,只是在工作方法上可能有欠缺的地方。
  报纸被罚没
  6月5日,赵菁从病床上醒来,头、左腔、左髋臼全部骨折。
  赵菁原本和丈夫在望星桥卖报,同时也经营些早餐、牛奶。6月4日早晨,生意不咸不淡,丈夫沈剑荣坐在报摊对面,和附近的修鞋匠聊天。上午10点半,城管双塔中队队长胡金华带领队员来到桥上。
  看见沈剑荣的报摊后,胡金华让其撤摊,理由是“经营活动未经批准”。
  以往,赵菁在时都会配合城管,收摊走人。据周边商贩说,那天,恰巧赵菁不在现场。事发前,赵回家办事了。
  “不要了,你们扔到河里吧。”事后,沈剑荣也承认当时脾气不好,说了这句气话。此前,他的报摊已经被管过多次,他也劝说妻子不要摆这个报摊了,“一张报纸挣1毛多钱”。
  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规定,胡金华开具物品暂扣单,对报纸进行了暂扣处理,并让沈剑荣到中队接受处理。沈没有在暂扣单上签字。
  事后,区城管局总支书记高根宝说,城管队员先“对沈剑荣进行了教育”,沈剑荣没有理会,才扣其报纸的。
  赵菁回来,发现报摊没了,冲沈剑荣吼了一句,“你怎么搞的,报纸怎么被人拿走了?”就推着车子,拿着平时卖报纸的挎兜,去城管要报纸了。
  接受处罚的15分钟
  沧浪区城管双塔中队办公室在三楼。由于一层是商铺,所以,这里的三楼相当于住宅楼的四层高。
  那天,城管楼下一家商店的员工张瑛看着赵菁很着急的走进城管办公室。
  赵菁在病床上对记者说,当时合计着赶紧拿回报纸,“过了时间就没人要了”。
  高根宝对赵菁的描述是,她一路骂骂咧咧地走了进去,要中队立即归还报纸,三名执法队员认真耐心地对其进行了劝说。并对赵罚款200元。
  赵菁感到难以接受,“我跟他们讲,家有老母,还有聋哑兄弟,老公也没有工作,儿子在读大学,你们要罚我的钱,就是要我的命。”
  按照《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类似的违规,处罚的额度是20—200元。高根宝说,双塔中队此前从未就最高限200元罚过款。
  “要给她个教训。”高根宝的解释是,当时队员是因为赵菁屡次违反规定乱摆报摊,是城管队的“钉子户”,要吓吓她,给她一个讨价还价的余地,最后也就罚个20、30元的样子。
  对于“吓吓她”的说法,赵菁不认同,“他们就说,老早就让你处理,你现在还不处理,就是要罚你的款”。
  赵菁介绍说,她和城管争论无果后,走向窗台。窗户高约1.5米,赵身高1.6米,她看到窗前有一把椅子———放置对讲机充电板,便踩着蹬上窗台。
  城管局对现场的描述是:先前有4个人处理赵菁违章,当看到赵菁情绪趋于缓和,中队长胡金华和另一人去隔壁办公室,屋里还剩下曹鑫刚和罗成。当时曹鑫刚正在电脑旁登记上午巡查时所开具的违章通知书,侧脸对着窗户。同时二人都没有注意赵菁的站位。
  根据罗成事后对调查组的描述是,“当时只感到一个黑影上到窗上,都来不及伸手抓,人已经下去了”。
  “我是不想跳的。”事后,赵菁说,“我只是想吓一吓,希望他们把报纸还给我。”
  “可逼到我这份上,我也没有办法,不能再爬下来,他们把话已经说到底,就是要罚200块。”赵菁说。
  之后,张瑛便听到重物坠地,下意识回身,一个血肉模糊的躯体横在面前。她顾不得叫喊,立即躲进店里。“事件前后也就15分钟吧。”
  跳楼诱因
  按照苏醒之后赵菁的说法,城管队员不仅看到了她站在窗户上,还说“你跳啊”,此后她站在窗台上足有1分多钟才纵身跳下去。
  “如果你们这样逼我,我就只能跳楼了。”赵菁说,她当时拿不出200元,便站在窗台要挟城管希望不罚款,她说,这期间一个瘦瘦的执法人员附和着,“那你去跳好了”,且“又重复了一遍。”之后,她便纵身跳了下去。
  6月4日当天,在赵菁被送往医院抢救时,曾有过短暂的清醒,沧浪双塔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的笔录,也记载了赵菁描述的上述同样过程。
  针对赵菁的说法,城管局书记高根宝则表示,事发现场的两名队员在事后接受调查时,都否认说过类似“那你跳吧”的话,并说现场也没有言语冲突。
  “窗户那么高,如果不是她愿意跳,就是两个人架着,她也跳不下去的。”高根宝反问,“退一万步讲,当时就是说了让你跳,你就为20元跳楼了?”
  苏州市城管局纪检组长姚阿龙介绍,目前,双方分歧主要在于,家属认为正是城管队员的言语激怒了她,而屋里有很多人,更应该拉她一下。
  “屋子里有两个人是确定的,但是是否有语言激怒了她,是需要进一步来考证的。”姚阿龙的看法是,“现在没有第三方的人在场,很难弄清。”
  “赵菁说她是被言语相激了,但是我们的队员说没有,当然了,即便说了也是不会承认的,也可能没有讲,很难说。”姚阿龙分析说。
  而对于赵菁跳楼诱因,沧浪区城管局有另外一种分析。高根宝认为,根据城管部门的了解,事发当天赵菁夫妻俩吵架,“这使得她本身就积了一肚子的怨气”。
  丈夫沈剑荣则表示,当天并没有和妻子吵架。赵菁的妹妹说,姐夫是个怕老婆的人,根本就没有跟姐姐吵架的勇气。
  当日在现场的两名城管队员婉拒了记者采访。
  商贩和城管多发冲突
  赵菁,45岁,原籍安徽,嫁到苏州生活20年,在邻里的眼中,她勤奋、节俭,无论是20元还是200元对她都不是一笔小数目。
  此前,赵菁经营过“放心一百”早餐———苏州一民心工程,因超时经营,被城管局查到,罚款50元。当时她一把鼻涕一把泪。高根宝回忆说,“感觉你要她的钱等于要她的命。”
  最后还是此民心工程的片区经理替她交了钱。
  赵菁和丈夫至今住在廉租房里,每月租金30多块钱,在衣着方面,从来不给自己买过新衣服,夫妻俩穿的都是亲戚和邻里的旧衣服,事发当日,其穿的一双高筒***,也是妹妹送给她的。
  为了挣钱,赵菁每天都要早起送牛奶、卖早餐,同时摆报摊卖报纸,丈夫打下手。忙完后,白天再给人做钟点工,晚上则替附近苏州大学的学生洗衣服挣钱。在当地人的眼里,她是个能干的“管家婆”。
  而众多在望星桥摆摊的商贩则感到惋惜,在他们看来,这一切本是不该发生。当地多家摊主说,有一条大家默认的规矩:一般每天交10块到20块不等的钱给城管,他们就让摆放,不开收据。在其他商贩看来,这两个节俭的人甚至是有些“不识时务”的,“平时连烟都不给城管塞。”
  对于商贩的说法,高根宝予以否认,当地城管没有私自收费的潜规则。
  但事实上,当地商贩和城管间的关系确实比较紧张。在望星桥,一个卖冷饮商贩说,一次整治大公园周边乱设摊点的行动中,他亲眼看到,一位占着马路叫卖水果的摊贩,面对上前纠处的城管,突然举起水果刀,喊着:“你敢过来,我就砍你!”
  高根宝承认,在城管与商贩之间,似乎永远难以达成默契。更多的商贩也有自己的苦衷,之所以要和城管打架,是因为要吃饭。城管没收了吃饭工具,能不急吗?于是,打架的事就发生了。
  高根宝介绍,现在沧浪城管中队一共72个人,受伤的比例太高了,泼热水、泼热油、甩带火的煤渣、撒石灰粉,也没有办法,队员都佩戴着钢盔和保护眼镜等器具,脱臼的,缝针的都有。“我们的队员基本都是小伙子,平时在家父母都不舍得打的”。
  执法者的反思
  截止到6月8日,赵菁的医药费已达3.6万元,目前由沧浪区城管局垫付。
  对此,高根宝的意见是,“不管怎么说,人是从我们城管局的楼上跳下去的,现在还无法理清责任,出于人道和考虑到她的家庭处境,等她逐渐恢复以后,我们再和她理清责任。”
  赵菁的妹妹并不满意城管局现在的做法。据她介绍,医院的住院款一直拖拖欠欠的,5日早上的时候护士通知要交钱,当时已经欠了5000多,医院说不交钱新药就没法使用了,“这才知道4日当天的急救费用一共才交了2600元。”
  对于费用问题,高根宝表示,伤者从重病监护室出来后,待生命特征正常后,费用的问题要进一步协商的,“不能总让我们承担着。”
  6月4日当晚,沧浪区城管局招集全区所有副中队长和副科级以上的干部开会,通报情况,传达批示,要求大家更好地工作。
  事发后的第三天,当地政府成立了事件调查小组。调查小组由沧浪区纪检委牵头,包括公安、监察、司法等诸多部门,主要负责对事发的原因和责任进行调查认定。
  高根宝是调查组成员之一。据他介绍,调查组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调查,一是城管队员执法程序上;二是对现场进行调查,三是对跳楼的诱因进行调查。
  目前,调查组并没有出具书面意见,高根宝透露调查组的初步意见认为,在执法上,城管队员都训练有素,程序上没有任何问题。“执法过程中没有任何瑕疵,这是很正常的一次执法”。
  但苏州市城管局纪检组长姚阿龙的看法是,从执法者的角度,处理赵菁是没有错误的,只是在处理的过程中,在工作方法上可能有欠缺的地方。“比如在语言上是不是有过激的,当时有两个人在场,如果一个人,注意力可能不够,如果是几个人,是不是存在可以拉她的可能?我们是不是有疏忽?”
  “我们现在在风口浪尖上,社会只会说我们的不是。”高根宝认为,现在城管是最大的弱势群体。“如果是警察,他们是不敢惹的,可是我们城管不行,只能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而对于目前的执法状况,苏州市城管局纪检组长姚阿龙承认,一些小的冲突还是有的,“最近这段时间冲突有点多,有点反复,下个月专门开一个关于这些问题的会议,看看从我们自己的角度进行一下反思。”
  “这件事之后我们也要好好整顿一下,认真的总结一下。”高根宝说,此次代价太大,执法环境也太严重了。商贩对城管的软暴力,是向政府施压,不能让这种倾向蔓延。
  高根宝最后说,就此事而言,其实很简单,“但是一跳就严重了。”


[ 本帖最后由 雨悦 于 2007-6-16 11:33 编辑 ]

火木子 发表于 2007-6-16 12:55

城管太不厚道了!!!em19

略改东坡语:
处以罚款,是法之威施于罚款之所及,而不施于罚款之所不及也。......天下之事不胜罚,而罚款不足以裁也。

丁剑 发表于 2007-6-16 21:43

上学时学过《捕蛇者说》。

火木子 发表于 2007-6-16 22:31

回复 #3 丁剑 的帖子

em13 苛政猛于虎也

丛中笑 发表于 2007-6-22 17:12

执法没错,但要给这些人一个合适的去处,
TNND,有些城管人员简直就是土匪!

梦樵山房 发表于 2007-7-6 15:30

我很同情城管的难处。为了维护一个城市的美好,不但得不到小商贩的理解,而广大市民也有偏见。悲哀!·

金恩楠 发表于 2007-7-7 21:38

命重要还是钱重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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