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shishui 发表于 2007-6-13 12:22

给中国书法重新定义和定位/杨牧青

提要:谈到社会,就要谈到社会的结构问题,无疑会涉及到政治文化、经济基础、文艺路线和方针等层面,所以书法又和社会的这些层面有必然的联系。倘若以个人代表、强权、霸权一个书法团体,这个书法团体必然会走向衰落,接着会失去许多的书法人才;若以一个书法集体,代表、强权、霸权一个书法社会,这个社会的书法必然会从昔日的辉煌走上没落的途程,并且会失去更多的文明。书法是人民的,书法是社会的,书法是人人都已可以去掌握和应用的。中国书法是中国人民的公有产物,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下的一种人民需要的公有艺术产物!
关键词:书法 定义 定位
作 者:杨牧青
时 间:2007年6月13日

提出这样一个题目来讨论,势必会引起当今书法界更多人的反感和反对,会使一部人感到惶恐不安,蒙羞自身,因而驳斥和批评。因为它将涉及到一部分书法人的名誉、身份、地位,甚至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书法集体、书法团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

一、中国书法应具有忧患意识
《易》言:“密云不雨,自我西郊。”生于安乐长于忧患,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想必是广大书法人应该关心和深思的事情。缺少忧患意识的书法人不是一位健全的、合格的、具有责任心的书法人。同理,一个不健全、不合格、没有责任心的书法组织机构是因为它缺少了忧患意识。
记得90年代之际中科院院士杨叔子教授曾向部分学生发问史可法、郑成功是怎么一回事,结果同学们大都摇头不知,令所有在场的老教授吃惊之后深感到中国传统文化将要走向崩溃边缘一样的担忧。于是,“中国大学生人文素质教育”在杨叔子教授、国家教育委员会周济主任等有识人士的努力下轰轰烈烈的向全国几百所高等院校展开实施①,并大力的向校园外推广。十几年过去了,这个措施起到的成效是非常的显著,并带动全社会对传统文化的再度复兴。此前七十年代的时候国学大师南怀瑾先生曾有预见的说:“现在人不好好学习传统文化,社会再过二三十年将会出现更多的问题……那时我们再来学习,就有点为时之晚,学之晚矣之恨。②”


今天面临中国书法如此繁荣和弊病同生的现状,我们何尝不担忧中国书法的将来呢?难道就让中国书法这块艺术瑰宝慢慢的毁灭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和文化产业大开发的弊端中吗?我想这是大部分书法人都不想看到的结果和愿望。
市场经济和文化艺术的繁荣昌盛本来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这多年来被各种风潮、流派、舆论和导向将广大书法人已经冲乱了方寸阵脚。特别是以标志性的“全国七届书法国展”之后,情况十分明显。
绝大多数的书法人不甘寂寞,奏起了淘金热的义勇军进行曲,在所谓的艺术经纪人和画廊、拍卖公司的怂恿和鼓吹下,将成批量不分好与坏、优与劣的书法作品推向市场,兜售给一部分“人民”。当然这些人民是经济富裕者或者比较富有者,在他们的收藏柜中积压了十多年来收藏的成批量的所谓的书法艺术品,他们将此称为“扔掉可惜的高级垃圾”(笔者曾见此情景有点情不自禁的热泪盈眶感觉),他们因是痛恨中国书法而转入了西方油画或中国画的收藏,或玩弄于金石玉器的行业,致使中国书法市场失去了大半壁江山。同时,又由于文化艺术市场随着经济市场的快速改革和开放,绝大多数书法人的名利、地位、权力欲望急速膨胀,他们开始反叛传统,在一切以“创新”的大旗掩护和口号鼓吹下,挖根刨底的找立论依据,各种流行色彩和丑书恶俗现象愈演愈烈③,造成“传统的书法不传统,新的流派面目皆非”的中国书法的悲剧特色。


谁之过?
究其原因,这是中国书法在发展的过程中缺乏忧患意识,造成“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的恶性循环状态。太平盛世,辉煌乾坤,社会浮华的书法事业发展背后又是什么?想必这是广大书法人更应该去积极思考的一个大问题。不要以为天塌下来有大个子去顶,大个子也有顶不住的时候,到那时小个子也会跟着遭受祸殃的啊!
因此笔者建议,广大书法人应该具有忧患意识,谋略应该放长远些,时刻从传统中遵守传统的法则去努力的创新,成就未来,绝不能为了一时的创新快感而肆意破坏传统的书法艺术美和精神。

nishishui 发表于 2007-6-13 12:22

二、什么是中国书法与中国书法存在的一些问题

中国书法,顾名思义就是中国书法,它绝不是某一部分集体的利益或团体的利益。中国书法它应该是中国人民的书法,更不是操纵在极少数人的手中的一种犹若股票般的书法。

大抵有文化学养的人都知道,书法它是一种文化现象,属于文化的范畴,而“文化”又是依附于社会、来源于社会,并且又反映到社会中,所以书法又必然和社会联系在一起。

谈到社会,就要谈到社会的结构问题,无疑会涉及到政治文化、经济基础、文艺路线和方针等层面,所以书法又和社会的这些层面有必然的联系。

因而中国书法的一个集体(团体)就在社会的政治文化精神、文艺路线和方针的指导下产生了——这个集体就是今天接受党和政府领导的“中国书法家协会”,它是一个通过政府行为来设立的一个书法艺术团体组织,这个团体大部分人都是拿着国家给的俸禄,吃的是人民的供给。


但是,这个所谓代表中国书法的团体,它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失去了代表人民书法的意义,失去了人民的力量,失去了它特有的“文学艺术界”特性,完全成为一种纯政府行为,它的团体名称完全可以叫做“中国官方书法家协会”。因为,从它许许多多的书法活动事例中我们不难看出它已经失去了很多、失去了绝大多数的书法群体——民间书法群体④。

有时也曾设想,为了广大人民的书法利益和发展,我们何不来上一个“中国民间书法家协会”,同样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归属于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这样更利于中国书法的发展。这样一来,使中国书法不显得唯官方是从,为我独行现状,并且两者都可以依靠中华文化的强大传统基础和生命力来相互发展。虽然这种设想可能对现行的“书协”有冲突,但它也有一种相互制约和相互增益的作用,也许这是一件很有建设意义的事情。


中国书法何其广袤啊!中国书法是不能抛弃占有极大比重的人民群体的!就目前的“中国书协”从它的所作所为来看只能是代表它这个集体(团体)的书法,仅仅代表中国书法的一些局部而已,并不能完全代表中国书法的全部,或者能够反映和体现中国书法的全部。

做个简单比较:从事中国书法这个行业并且把它当作一种职业的人(包括以此为生计者),保守数字估计至少不下50万人吧,而所谓的“中国书协会员”仅万把个人不到。现在问题就来了,万把个人的书法团体能涵盖、隐括了比你大几十倍的书法集体(群体)吗?显然是不能!若要说能,那只能说这个团体是一个强权主义者或霸权主义者,与我们提倡的人人平等、社会公平的法制与道德建设思想和精神就相差太远了!


因此上我们就理气直壮的说:中国书协只能代表它这个团体的书法,绝不能反映和体现中国书法的全部!再讲之,牵扯到个人,你书协主席、理事和会员只能代表你自己本人的书法面貌,你绝不能代表这个团体的书法面貌。再言之,你书协主席、理事和会员只能反映你所谓的书协这个集体的书法面貌,你绝不能反映和体现整个中国书法的全部。但是,你动不动中国书法如何、某某省书法如何,既然冠之以中国书法或某某省书法,在实施某项活动或做某一件事情的时候你必须要反映出中国书法或某某省书法的全部,不能以少数人的行为来代替中国书法或某某省书法的面貌。倘若以个人代表、强权、霸权、排斥一个书法团体,这个书法团体必然会走向衰落,接着会失去许多的书法人才;若以一个书法集体,代表、强权、霸权、排斥一个中国书法的社会,这个社会的书法必然会从昔日的辉煌走上没落的途程,并且会因此而失去更多的文明。


纵观当今这个“书法协会”集体,从国家级到省、市(地)、县级的都犯了一个同样的弊病——失去了很多、失去了绝大多数的民间书法创作群体!相对来说,县级官方书法团体或许因为是基层的原故,它们吸收的民间书法群还是比较多的。

因此,希望所谓的中国书法代表们更应该多些宽容和包容心,让中国书法的全部群体都能够在中国书法的这块沃土上长足持续的发展。因为和谐是一种美德,排斥是一种耻辱!

nishishui 发表于 2007-6-13 12:22

三、中国书法官方群体和民间群体几个问题比较

民间书法群体是一个队伍极其庞大的弱势群体,这是我们有目共睹的事实,他们为了追求书法,追求艺术,他们付出的代价是相当的大,付出的劳动更是艰辛的!

官方书法群体由于吃的是人民的,拿得是国家的俸禄,从中国书协“万把个”会员的生存环境来看,他们绝大多数人都是在衣食生活无忧无虑的情况下挪出一大部分时间在进行书法实践的同时投机钻营、上跳下蹿,所以他们在表现上是一个强势群体。其实官方书法群体在书法市场、书法精神、书法文化、书法思想、书法实践、书法教育等方面犯有极大的错误主导思想,引导着这个集体走向一股自成体系的“书协势力”。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对民间书法群体的发展有着一种进行排斥和压制的心理状态,大有自己的“金饭碗”生怕被别人夺走的倾向。这也说明“中国书法”存在着一种极其不健康的心理病。显然这个病需要很好的从根本来诊治。


例如,“书法家”这三个字的称谓和从事“书法研究”这项工作,并不是你官方书法集体和团体专用的名字和可以涉猎的题目。为什么对认为不是“书协势力”范围内的书法人进行一种蔑视和排斥呢?譬如,一位要从事书法实践、学习书法的人,所谓的书法名门正派(书协)首先不看你目前的成果怎么样,而是看你参加过几次“书协势力”范围内举办的展览、获了几次“书协势力”范围内的奖项、加入了“书协势力”范围内的这个“书法协会”的团体了吗,在那里受到过“书协势力”范围内的教育呢……等等蔑视和排斥的心态到处充满人间,不能正视之!书法是人民的,书法是社会的,书法是人人都已可以去掌握和应用的。如果人民、或者民间群体具备这个能力的话,那么他们照样可以称之谓“书法家”或从事“书法研究”这项工作。书法家和书法研究这项工作它并不是某个个人的,或某个集体、团体的私有产物。

我们必定坚信:中国书法是中国人民的公有产物;中国书法是全社会每个公民都可以参与的一项艺术事业;中国书法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下的一种人民需要的公有艺术产物!


再如,一位县级的会员、理事、主席和一名省级的会员、理事、主席相比较,其差别就非常大了。倘若与国家级的会员、理事、主席相比较,完全是小巫见了特别级别的大巫的情形,那就更不能比了。同一片蓝天下,战战兢兢,维诺是从的则是最小级别的事情了。而此间仅一句“水平差”就造成了书法作品“市场价值”具有人间地狱般的天壤之别。譬如,同样一幅书法作品,地级可卖出数百元,省级可卖出数千元,国家级可卖出几万元,特别级别的卖出十多万元,而县级的只能白送给人,并且在白送人的时候还要附带说上几句推广的话,说自己作品写得如何的好,并受到某某主席、教授、理事,乃至团体的充分肯定,然后接受者才会欣然接受。


据笔者多年在书画艺术市场中穿梭与探寻⑤,接受者的原因不在于这个作者如何的诚实、艺术如何的好,接受的是这位作者说他的作品受到过某某主席、教授、理事,乃至团体的充分肯定。实际呢,他们之间的书法作品在艺术上相差究竟有多远?谁来回答!譬如,同样都是写的欧体楷书作品,某种程度上省级国家级的还不如县级写得那么认真、工稳和完善,有精神,“有水平”。然而结果最后是残酷的,令人感到畸形顿生——书法难道就是凭身份、地位来决定的吗?书法难道就是在官方,或者为了官方发展的吗?我想书法诞生的时候绝不是为了某个官方,或者某个教授、理事,或者某个团体而诞生的。书画者,人之性情也!因此笔者曾在《中国书画各阶层分析》一文中对此“畸形”有过痛心疾首而呼喊的言辞!

艺术无涯,阶级已经消灭了,本是同根生于书法,为何出现这样大的差别呢?原因只为相煎太急了,中国书法不健康的心理病存在的缘故。


通过上面罗列的几个小例子,所反映出的只是中国书法一些小问题而已,这已经足以能够看出中国书法当前发展过程中的病态现状。我想,我们只有把存在的力所能及的问题都能够解决好了,能对得起人民,中国书法自然就会向着康庄大道发展。


最后,当我们明确的知道了中国书法是怎么一回事之后,就要有责任心让它朝着健康有序地方向去发展。虽然,我们的力量弱小,呼喊微不足道,但是我们对中国书法的发展热情和呐喊是绝不放弃的,迟早有一天,会让中国书法的不良现象有所警醒并反省悔改之,从而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和愿望!

注解:

①参阅《中国大学生人文启思录/四卷本》一书。

②参读南怀瑾先生部分著述,如《论语他说》、《金刚经说了什么》等,大概意思如此讲。

③参见笔者2006年12月21日《拒绝丑书恶俗蔓延,固守传统书法阵》一文。

④在开展某项活动时总是内部优先权,针对内部名额,完全没有群众社团的光荣使命。例如国展、省展等,看他们的要求和内容,显然忘记了中国还有公民的这个词。

⑤只有深入到社会的最底层你才能看到浮华的背后是什么。同样只有当你与最底层的书画人打了交道之后,你才知道什么是艺术的热爱。体悟、体察、感受生活才是艺术创作的基础和来源。

nishishui 发表于 2007-6-13 12:22

有感论坛内某回复而跟此帖之后!

呵呵 说句真的
还就是没有学历
不知有学历的人对书法究竟又知道了些什么
嫁学历的外衣到底每天都在做了些什么

反过来再讲
一个没有学历的人都能搞出这样的名堂来(30多篇、十几万字的文稿和几个建设性的题目/课题性地研究),不知有学历的怎么去想呢!

水墨缘 发表于 2007-6-14 21:28

em1 em1 em1

nishishui 发表于 2007-6-17 15:07

em13 em13 em13

nishishui 发表于 2007-10-22 18:17

艺术无涯,阶级已经消灭了,本是同根生于书法,为何出现这样大的差别呢?原因只为相煎太急了,中国书法不健康的心理病存在的缘故。

nishishui 发表于 2008-3-19 01:15

晒晒太阳em13 em13 em13

nishishui 发表于 2008-6-4 17:50

晒太阳em13 em13 e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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