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裕昂
发表于 2007-6-12 13:02
在辩论中成长!都是源于那份真诚,出发点都 是好的。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6-12 14:29
其实道歉也不必,老宫说得好!这是一件好事!丁剑说得也好!总结经验!我想不仅于青凯,于参与者都有益处。
本想写一篇《“添油加醋”——评批网络人物:青凯》,又觉得有“秋后算账之嫌”,还是作罢了......
招雀园主人
发表于 2007-6-12 15:16
变化意味着成熟,成熟却不一定变化。
新社会
发表于 2007-6-12 16:24
好样的!不过还是很倔强啊!呵呵!
喜鹊登录
发表于 2007-6-12 17:32
从柳总版的行文中,丝毫看不出您应该道歉的理由。
为家乡辩解没有错,热爱家乡没有错。
辩论偏离了主题也不是您的错。
我倒是从心里敬佩您对家乡河南的一版赤子情怀。
没有必要做什么违心的道歉。
没有必要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 本帖最后由 柳青凯 于 2007-6-12 18:47 编辑 ]
柳青凯
发表于 2007-6-12 18:41
原帖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12 14:29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道歉也不必,老宫说得好!这是一件好事!丁剑说得也好!总结经验!我想不仅于青凯,于参与者都有益处。
本想写一篇《“添油加醋”——评批网络人物:青凯》,又觉得有“秋后算账之嫌”,还是作罢了......
欢迎琴岛老师,真的非常渴望看到你的《“添油加醋”——评批网络人物:青凯》,如果我们立场不同,或是存有间隙完全可以现在就"算账",何必等到秋后.
还是最新打开天窗把问题说清,这样有益于我们今后的交流!em13
柳青凯
发表于 2007-6-12 18:47
原帖由 喜鹊登录 于 2007-6-12 17:32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从柳总版的行文中,丝毫看不出您应该道歉的理由。
为家乡辩解没有错,热爱家乡没有错。
辩论偏离了主题也不是您的错。
我倒是从心里敬佩您对家乡河南的一版赤子情怀。
没有必要做什么违心的道歉。
没有必要 ...
青凯向大家学习,认识在渐渐提高,但立场依然坚定:
第一,丁兄所指的“官本位”是成立的,但不一定每一次都适于张海先生,书法批评可以指向书法官方,但要就事论事,不能莫须有,更不能臆断和猜测。
第二,书法大省的标准的确不能只以书展入展获奖的数量决定,但也不能以你丁兄的标准衡量。书法大省的形象其实不用辩解,功到自在人心,我们不能说河南是书法大省,更不能说河南不是书法大省。
喜鹊先生的"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不适合青凯.
柳青凯
发表于 2007-6-12 19:00
曾经花落先生,宫总版,oliverlu 兄,寄君一片叶先生,朝花夕拾先生,曾如影先生,啄木帮先生,火木子先生,人生无奈先生,天生书呆子君,丛中笑先生,虫甬先生,潇瀚先生,丁剑先生,客龙先生,王裕昂先生,琴岛大布衣先生,招雀园主人先生,新社会先生,喜鹊登录先生,非常感谢您们的的真挚回复,更感谢您们的理解。没有您们的的关注,就没有青凯的进步。em13 em13
青凯家在豫西南小县新野,真诚地欢迎大家来玩。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6-12 19:29
原帖由 柳青凯 于 2007-6-12 18:41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欢迎琴岛老师,真的非常渴望看到你的《“添油加醋”——评批网络人物:青凯》,如果我们立场不同,或是存有间隙完全可以现在就"算账",何必等到秋后.
还是最新打开天窗把问题说清,这样有益于我们今后的交流!em13
谢谢青凯的邀请!
有机会一定去新野拜访!
至于写评批文,那是要“算账”(不是开玩笑)的,不仅算政治账,还要算经济账。“政治账”是不留情面,“经济账”是要有稿酬,目前的价位是千字千元(底价)。象青凯这样的网络人物,要加N倍,不知能否承受?具体成交价面谈。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12 19:31 编辑 ]
貺道人周斯澄
发表于 2007-6-12 19:30
原帖由 柳青凯 于 2007-6-12 19:00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曾经花落先生,宫总版,oliverlu 兄,寄君一片叶先生,朝花夕拾先生,曾如影先生,啄木帮先生,火木子先生,人生无奈先生,天生书呆子君,丛中笑先生,虫甬先生,潇瀚先生,丁剑先生,客龙先生,王裕昂先生,琴岛大布衣先生,招雀 ...
欢迎柳版主有暇来秦皇岛观光旅游,不佞将尽地主之谊。
社会先生那里去了?最好出来说句话,就差你了(不会是回帖的“新社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