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发表于 2007-6-7 02:06

再质疑柳青凯的【质疑丁剑】!

再质疑柳青凯的【质疑丁剑】


【质疑丁剑】:河南惹谁了?
我评:用“河南惹谁了?”一词有点象前两年国人骂一些河南人是骗子后,生出的新名词“河南惹谁了?”(笑)

丁剑有贴::河南是书法大省吗?
我评:可以质疑。没有异义。

是看了这篇文章的灵感:《张海:我是一颗种子,恰恰落在河南大地上》 。
青凯实在不敢苟同。所以【质疑丁剑】 河南是书法大省有错吗?
我评:就是有错。本来没错的,张主席作为河南籍人现在说出来,不应该!别的省、市怎样看?太狂!自私!

自从张海先生当了书协的主席后,关于他的文章太多了,现在连河南的书法地位到受到质疑了,张海倒底做错了什么?河南倒底做错了什么?是眼红,是嫉妒,河南惹谁了?我不知道丁兄行文的初衷,但有不同的见解我必须提出。
我评:没人眼红,也没人嫉妒。张当主席,是他的造化。他乱说乱写,必将受到质疑!就象你一样。

"第一,过去河南没有一流的足可以匹敌全国的代表书家,江苏有四老,浙江有沙陆,这种绝对的优势,河南没法比。" ----丁剑
我评:说得即是。河南真的没有让人信服书法(大家)。如有,最好让非河南籍人士来评说。河南人自吹,不能服众。

我要提一下著名的河南老书家谢瑞阶相关链接:25来得河南书法历程之——谢瑞阶。-----柳青凯
我评:还算一个老书家,但难登大雅之堂。比肖娴、林散之、启功、沙孟海、赵朴初、郭沫若等等大家没得比。

第二,当代河南并没有开启足以影响时代的代表书风,所谓的。二王的复古主义帖学源在江浙。流行书风源在北京,这些都是十分明显而实际的成果,是会写进历史的。河南有吗?实际上整个河南乃至全国都在跟风,从这一点上讲,河南能算“书法大省”吗?“中原书风”近乎扯淡。-------丁剑
我评:河南人自己说自己省是“书法大省”,真不知羞齿,算什么玩意?

这里我不多说,书法看看周俊杰,李刚田,云平,赵鉴越,吴行,米闹,王乃勇,张留中……;篆刻可以看看李刚田,查仲林,许雄志,谷松章,周斌……;
“中原书风“的概念提出十几年了,岂可小视。-----柳青凯
我评:老兄不会把三、四十岁的河南青年书法家吴行,米闹,王乃勇等人也拿出来凑数吧,当成个什么“风”。他们要形成自己的风格、形成今后的“中原书风”、成为大家,还有待于时间和岁月的考验!你说了不算。

第三, 以目前的局势来看,自张海先生当了主席,河南的组织能力已成过去,“墨海弄潮”已经退去。河南的年轻一代已经无法像如张海先生那一辈借助地方实运作力推到全国,而且在跟风的情形之下,出现足以代表时代和未来方向的中坚。如此,正在失势的河南又怎能是书法大省呢? -------丁剑
我评:的确如此。实话实说!

张海刚刚卸任,丁兄说:“河南的组织能力已成过去”,“墨海弄潮”已经退去,不太好把作为经济比较落后的省份,河南省书协给予书法获奖作者的奖金是全国最重的,而且河南书法的群众工作更是河南书法的特点。河南已经被同化,很难指望河南年轻一代中出现书坛弄潮儿-------丁剑
首先我这一关就很难过,河南的书法青年不是被同化,而是敢干向外省学习,这是中原人博采众长的优点。
我评:这句“而是敢于向外省学习,这是中原人博采众长的优点”真莫明其妙。怎么“敢于”了?又是怎样“博采众长”了?举例说明!

我们说河南是书法大省,并没有说其它省份就不是大书法省,你们完全也可以这样说,我们先说了,表明我们是自信的,我们有这方面的宣传意识,这有什么不对。现在很多人不服张海做了中国书法家协会的主席,你们可以再推一个出来比一比,看谁能做到中原人的厚道与中庸。如今的书坛不是一个清静的书坛,让一个从河南走出来的书法人做话事人为大家做事有错吗?-----柳青凯
我评:你说的,河南是“书法大省”,而别省是“大书法省”,真别扭。为什么不直说是“书法大省”?你有区别的。也可说“大省书法”、“省书法大”、“法书省大”?我乱七八糟的联想后,得出的你的意思是“书法大省”河南才是最正宗的。

丁剑声明:以上文字只代表个人观点,并不涉及对地域的偏见或歧视,请勿随意揣度作者用意。
我评:对的。河南的书法在历史的长河中,有进步,有挫折,有得失。这是有目共睹的,现在给河南盖棺定论,恐怕还为时过早!


青凯观点:但当今书坛对河南的地域的偏见或歧视,是不是有因为张海做了主席而眼红的人。谁敢说没有?
我评:我就不眼红!因为我就当不了这样自私的书法主席,也不想当。严重瞥视你的这句话,挑畔味十足。你让别人认为你们河南人很小气!!!
                                          

也学丁剑来个声明:社会以上文字只代表个人观点,并不涉及对地域的偏见或歧视,请勿随意揣度作者用意。如果你认为对河南人有伤害,大家就象我开火吧!大骂也行!

貺道人周斯澄 发表于 2007-6-7 08:23

em1 em1 em1

丛中笑 发表于 2007-6-7 11:06

以理服人,无气急败坏之语!

丁剑 发表于 2007-6-7 11:19

感谢先生出手相援,但我也有自己的观点,所以还是要自己出来说话!em13 em13 em13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6-7 11:54

“笔墨官司,有比无好”!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6-7 12:21


原帖由 善哉 于 2007-6-7 10:40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张主席应该从全国角度看待河南

因为他已经不只是河南的书协主席了

他更重要的角色是中国书协主席
这就是“角色”与“角度”的问题了!!!

身为“国”主席,就不能厚此薄彼了了!!!

“家”“国”不分,岂能称职?!!!

岂能服人?!!!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6-7 13:43 编辑 ]

喜鹊登录 发表于 2007-6-7 15:06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7-6-7 11:19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感谢先生出手相援,但我也有自己的观点,所以还是要自己出来说话!em13 em13 em13
这才是丁剑的眼光和心胸。em1 em1

黔墨 发表于 2007-6-8 14:41

欢迎有理有节的讨论和争辩。

丹青 发表于 2007-6-9 00:43

em1 服人

社会 发表于 2007-6-9 16:18

  致柳青凯"总版主":
  我的贴子“再质疑柳青凯的【质疑丁剑】!”本想就河南“书法大省”一词谈一些个人看法。属贵版的业务、法律范畴之内。就事论事而已,只是对你的意见站不住逻辑而发表的不同而已。你竟回贴说我是“恶人”,真有失《书法网》一个总版主的形象。我的贴子于2007-6-7 发表于书法网上,当日主题被琴岛大布衣版主执行“设置高亮”操作,2007-6-8主题被黔墨版主执行“置顶”操作。但一天后于2007-6-9 本主题就由柳青凯 "总版主"解除置顶操作了!
    而你发的“【质疑丁剑】河南惹谁了?(第十九楼青凯再次【质疑丁剑】)”一文自已发上网后,自己厚脸皮设置高亮、又自己置顶,也不“解除置顶”,你真不知羞耻。你这不是明摆着“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恶劣行为吗?
  严重瞥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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