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九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全国第九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征稿启事为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全面展示当代中国书法篆刻的艺术成就,推动当代书法篆刻艺术进一步繁荣,经申办和协商,中国书法家协会确定在广东举办全国第九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
本届国展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握正确的艺术导向;遵循坚持传统、鼓励创新、多种风格的创作规律;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实施阳光评审;全面检验书坛成果,综合考察作者成就,推出精品,推出人才,提升人文精神;推动中国书法事业全面繁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展览期间还将举办中国书法大讲堂、国展论坛和中国书法艺术产业博览会等。现将征稿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
联合主办单位:广东省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广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1、组委会
全国第九届书法篆刻作品展览组委会由中国书协和承办方有关领导组成。
2、评审委员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依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书法作品投稿与评审
1、投稿范围
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
2、书法作品投稿要求
(1)内容: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格言等均可,提倡自作诗词。
(2)规格:书体不限,书法作品尺寸横竖不超过八尺,以竖式为宜。册页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五。草书、篆书、篆刻须另附释文。
(3)要求:所有作品勿装裱。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九届国展投稿登记表》,附在作品右下角。
(4)每件作品须从银行或邮局汇参评费30元(勿在信封中夹寄,海外汇30美元),没收到参评费的作品不予评审。
(5)投稿作品数量不限,禁止化名重复投稿。
(6)投稿时需附身份证复印件。中国书协会员另附会员证复印件。中国书协各团体会员组织的作品稿件免初评。
(7)凡需退稿的,投稿同时汇寄人民币50元退稿费,并附退稿费汇款单复印件。
3、展览规模
展出作品1000件左右,其中入展作品900件左右,特邀作品100件左右。
4、奖项设置
全国奖共35名,其中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另设获奖提名35件。(以上数量为规定的上限,评审中可根据作品质量情况确定具体名额)。
5、书法作品评审
(1)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对评委违规的处理办法。
(2)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从来稿中评出入展作品900件。而后通过投票选出获奖作品35件,获奖提名作品35件;第二阶段,获奖作者现场创作测试,如发现与投稿原作明显不符的,取消获奖、入展资格;未到现场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获奖、入展资格。
(3)评奖引进投票和打分程序软件,现场公开评审结果,当天上网公示获奖、入展名单,公示10天后由组委会正式公布名单。
四、中国书法大讲堂与国展论坛
为了探讨和研究当代书法创作的特点和趋势,促进书法理论研究对创作实践的关注、介入,推动九届国展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中国书协决定举行中国书法大讲堂,邀请权威专家举行四场学术报告,同时举办“国展论坛”活动。国展论坛除了邀请部分书法理论、评论专家撰文外,还将面向书法界广泛征稿。
1、论文内容和要求
(1)关于当前书法创作和实践的研究及评论文章,包括对书坛大势、风格流派、创作修养、代表书家、书体形式、技巧探索等各个方面进行分析和评论。文章要求选题正确,观点鲜明,论述清晰,语言平实,提倡学术性和学理化的研究评论,反对浮夸吹捧、恶意中伤、借机炒作和抄袭剽窃行为。
(2)来稿必须是未经发表的文章,每篇不超过10000字,引文注释要标明出处。
(3)投稿须提供打印文本及电脑软盘各一份,论文后面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所在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
2、论文评审
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研讨会评委会,最终选出获奖论文 5篇,入选论文15篇。邀请有关专家、获奖论文及入选论文作者进行研讨。 五、出版
九届国展开幕式之前出版《全国第九届书法篆刻展览作品集》、《全国第九届书法篆刻展览论坛文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1、获奖作者颁发奖金、证书,获奖提名、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证书;并分别赠送本次活动展览作品集、论坛文集。
2、书法作者一等奖奖金每人20000元,二等奖奖金每人10000元,三等奖奖金每人5000元。入展作品(含获奖提名)收藏费每人500元;论文获奖作者奖金每人5000元(奖金均为税前)。
3、非会员书法作品入展、论文入选,作者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条件。
4、本次活动获奖作者奖金和入展作品收藏费,除在现场颁发外,其余未到场者将在开幕式以后两个月内寄达作者,由中国书协负责。
5、获奖、入选证书、作品集以及退稿作品须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寄出,由承办方负责。
6、凡是要求退稿的作者,如未能入展,由承办方负责退稿。如出现问题,主办方可帮助作者予以协调。
七、维权小组
为维护作者权益,本届国展设立维权小组。在投稿、评审过程中,直至展览作品集出版后,欢迎书家和投稿作者监督,举报证据必须确凿。维权小组对署名举报者予以保护。凡是发现或被举报评委问题和作者代笔等问题,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直至取消评委资格或投稿资格及会员资格。 投诉电话:(010)66184663、13701177843
八、征稿日期
自见报之日起,截至2007年9月2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九、收稿和汇款地址
1、书法作品稿件寄: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广路242号广东书法院收
邮政编码: 511400 电话:020-34800229
020-34800239
13710800416
联系人:郑荣明
参评费可从银行或邮局汇款。银行汇款帐户: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开户银行:广州市农业银行天阳办 开户帐号:44-058401040003171
邮局汇款地址:广州市龙口西路550号广东省书法家协会收
邮编:510635 收款人:广东省书法家协会
2、论文稿件: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7号国家图书馆院内学思楼中国书法家协会,邮政编码:100034,
收稿人:胡基魁,联系电话:010-66181595
十、展览日期
九届国展定于2007年12月中旬在广州举行,广州展出后,择时在首都北京展出。
十一、其它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国书法家协会。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07年4月26日 九届 国 展 投 稿 登 记 表
省份:
作者真实姓名
年龄
性别
所在单位
通讯地址
是否中国书协会员
身份证号码
邮编
家庭电话
移动电话
是否退稿
篆书、篆刻、草书释文 凡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华侨中的美术书法家、美术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者必须附本人身份证号,缴纳奖金、稿费税款时使用。
六、投稿要求
(一)形式:美术为中国画作品,书法含篆刻作品。
(二)内容:凡主题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文等均可作为美术、书法、篆刻创作内容。尤其欢迎歌颂祖国大好河山、传承中华民族文化的自创内容。
(三)规格:中国画和书法作品均不小于6尺整纸,统一为竖式。草书、篆书另附释文。篆刻作品在12方以内,附边款2-4方,请拓印在规格6尺对开的宣纸印屏上。
(四)要求:投稿作品件数不限,请勿装裱,并用钢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制式应征表的内容(见附件),妥善包装并挂号,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七、作品评审
由大展评委会分别进行初评、终评,评出美术、书法入展作品共260件,其中美术作品入选175幅,包括获奖作品50幅;书法入展作品85幅,包括获奖作品25幅。
八、作者权益和待遇
(一)获奖作者奖金每人6000元,入选作者每人3000元,以资代酬,获奖、入选作品均不退件。颁发证书并赠送一册作品集。
(二)优秀作品获奖作者,具备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三)邀请获奖作者参加展览开幕式。
(四)投稿不收参赛费。美术书法未入选作品一律退件,美术每件收退件费50元,书法每件收退件费20元。
九、收稿日期
收件时间:2007年6月10日——7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收稿地址
美术作品: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中国美术家协会组联部《中华情》征集办公室左文辉收。
邮 编:100027电话:86-010-65389710
书法作品: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7号学思楼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华情》征集办公室张陆一收
邮 编:100034 电话:86-010-66189397、66187466传真
十一、展览日期
本次大展自2007年10月在中国北京首次展出,并陆续组织大陆、台港澳及海外巡展。
十二、其它事项
(一)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二)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条款和原则。
(三)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中华情》主题系列活动组委会。
《中华情》主题系列活动组委会
二○○七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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