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山人 发表于 2007-5-7 17:55

回走走看看

你质问 “凭什么断定人家不是书法”,那王凭什么在神圣的书法前冠以“艺术”二字,占那么大地方?他可以认定他的书法是“艺术书法”,我亦有权认为他的东西“不是书法”。                                             

   至于说到做别人的代言人,不知你从什么渠道得来的?你又是谁的代言人?

丁剑 发表于 2007-5-7 18:08

原帖由 黑白山人 于 2007-4-9 18:44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中国书法是东方艺术大家庭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近年王镛他们在“书法”前冠以“艺术”二字,言外之意--他们搞的书法才是具有“艺术”的书法,几千年的传统书法是实用书法。其实书法之所以为书法,她本身就是 ...
你完全理解错了什么是艺术书法。你先去把这个概念搞明白!

走走看看 发表于 2007-5-8 01:24

艺术书法与书法艺术      摄影艺术和艺术摄影   陶瓷艺术和艺术陶瓷         再来一个   台灯艺术和艺术台灯          说的都是两件事       谁也取代不了谁

宫恩武o 发表于 2007-5-8 01:52

回头看一下什么是多元就应该明白"艺术'书法"之间的关系,也多少懂得一些"艺术书法"的概念根源,然后在考虑"正视听",否则也有浪费时间之嫌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书法界到了应该正视听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