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风牧云 发表于 2007-3-23 10:49

对今日书法论坛及当今书风之批判

书法之本意原为:中国古文人在撰写言辞,表情达意之时所达到的“天人合一”的一种境界,这种境界一如庖丁解牛之“由技进乎道”。
必须申明的一个前提或重点是:
书法是由“书写”——进而为之得“法”,并由“法”——进乎“道”。
庖丁是由“解牛”——进而为之得“技”,并由“技”——进乎“道”。

如此简单的道理怎么会在论坛乃至被整个书坛炒的如此反复而复杂呢?其心别有所图?!大概这就是被老子所叱的“正复为奇,善复为妖”吧。

“艺术”二字很显明的一个特点是人为或雕凿。
而“道”所讲求的是道法自然。
二者之区别不可不察
由此而言书法不能用“艺术”二字来冠名。
书法之义理为:
书写——进而为得法——道法自然。
若用“艺术”二字来冠名岂能不拘执并流俗?



敢问当今执“艺术书法”之牛耳者,善书工写否?书写尚且不能,焉能得“技”与“法”?更惶论“道”乎?!一味的运筹心机,标新立异,露乖出丑,岂不遗笑时人耶!?
em8 em8 em8

[ 本帖最后由 挥风牧云 于 2007-3-23 11:03 编辑 ]

挥风牧云 发表于 2007-3-23 10:56

试问:若庖丁于解牛之时不顾牛之骨骼规律和韵律节奏之美,来一番独出心裁,标新立异。按自我胸臆来一番鬼斧神工,“艺术”表演,后果会怎么样?

[ 本帖最后由 挥风牧云 于 2007-3-23 10:57 编辑 ]

挥风牧云 发表于 2007-3-23 13:22

第一境界: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
                   良庖岁更刀,割也;
                   老僧三十年前来参禅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对于书法而言:既启蒙阶段。得技于法阶段。
第二境界: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
                  族庖月更刀,折也。
                  乃至后来亲见知识,有个入处,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
                  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对于书法而言:这一阶段是属于由技进乎道的关键性阶段,勿用说这一阶段也是最易走火入魔的阶段。即便是未见全“牛”,但神采依然是依“牛”依“书”而形象的,这是一个本质的问题。若非如此,丢掉“牛”与“书”的自身规律去杜撰臆造,难免走入魔道。这也是当今书风最大的弊端。岂不知当今丑书与艺术书法或行为艺术书法恰恰就是以“唯见神采,不见字形”为挡箭牌与遮羞布的?既然非“书”,亦不合“法”,又何必非要扯上书法的大旗呢?
再者,试问以“艺术”为最高境界,难道不是在故步自封或矫之过妄吗?“艺术”的含义很明确的一点就是人为的雕凿和心机的运筹。
而书法的最高境界是什么?是“无我”“道法自然”与“天人合一”。
再者,若连形[牛/书/山/水]都不要了,又如何更进入第三境界的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呢?若一切都真的处于虚无飘渺只中,那书家其不是只凭一番空想就可以完成一幅书法的创作,那还要笔/墨纸做什么?!见了人就海侃胡吹就行了,这也难怪当今名家只练就了一副嘴皮子和炒作的手段。
第三境界:
方今之时,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目而神欲行。依乎天理,批大却,导大窾,因其固然,技经肯綮之未尝,而况大軱乎!
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数千牛矣,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彼节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虽然,每至于族,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动刀甚微,謋然已解,如土委地。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善刀而藏之。”
而今得个体歇处,依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
对于书法而言:道法自然,书法就是书法!而不是其他的什么运筹心机,专事雕凿的“艺术”!

挥风牧云 发表于 2007-3-23 13:32

总上所言,还是奉劝那些只会买嘴的书友和沉迷于理论者以及“艺术书法”或其他一心“创新”的朋友正正经经的练字才是老正经

黑白网虫 发表于 2007-3-23 20:15

em1 em1 em1
说的好!!!!!!!!!!!!!!!!!!!!!!!!!!!!!!!!!!!!!!!!!!!

黔墨 发表于 2007-3-24 00:26

原帖由 挥风牧云 于 2007-3-23 13:32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总上所言,还是奉劝那些只会买嘴的书友和沉迷于理论者以及“艺术书法”或其他一心“创新”的朋友正正经经的练字才是老正经

同意挥兄高见!
但挥兄也上传些作品让我们学习学习,批判批判。如何?

[ 本帖最后由 黔墨 于 2007-3-24 00:28 编辑 ]

挥风牧云 发表于 2007-3-24 09:54

回复 #6 黔墨 的帖子

em17 em17 em17 em17
师法古人,深知自己未曾稍窥门径,点滴末学不足以示人,惭愧惭愧

翰墨陶情 发表于 2007-3-25 12:46

这样说来小鬼子把书法叫书道,把茶艺叫茶道,最起码在名称上超过我们了更接近本质了!em2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3-25 12:56

原帖由 翰墨陶情 于 2007-3-25 12:46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样说来小鬼子把书法叫书道,把茶艺叫茶道,最起码在名称上超过我们了更接近本质了!em2
em4 em13 ;P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3-25 13:04

孔子曰:"己所不逾,勿施于人!"

原帖由 挥风牧云 于 2007-3-23 13:32 发表 http://www.shufa.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总上所言,还是奉劝那些只会买嘴的书友和沉迷于理论者以及“艺术书法”或其他一心“创新”的朋友正正经经的练字才是老正经
挥风牧云 (挥风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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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24 09:54资料个人空间主页 短消息加为好友http://wpa.qq.com/pa?p=1:1471416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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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法古人,深知自己未曾稍窥门径,点滴末学不足以示人,惭愧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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慨然世事须纵酒,潜心人情还是茶。半窗风月不关己,一枕清梦牧云归。
天意从来高难问,我今经年细补春。赤手扶雷猎天变,牧云天外挥长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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