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 发表于 2007-3-7 21:50

草书创新:可乎?否乎?南开教授质疑沈鹏书法

草书创新:可乎?否乎?南开教授质疑沈鹏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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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阑凝博客(截屏图)

人民网·天津视窗3月1日讯:“我们的文化领域,包含着文艺创作、评论、媒体的宣传,都存在着严重的浮躁之风。‘文化良知’到了日趋沦落,几近泯灭的边缘。”这句义愤填膺的檄言,出自南开大学教授房阑凝近日发表的《草书写法岂容任意变更》,而他讨伐的对象正是当今中国书法界的权威人物——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沈鹏。此文在房阑凝的博客上发表之后,在书法界激起了讨论,人们纷纷将目光投向以往顶礼膜拜的大家,思索我们传统艺术的发展路径。

    事件:“草书写法岂容任意变更?”

    房阑凝是南开大学教授,上世纪60-80年代师从于吴作人、齐燕铭、萧军诸大师门下,为我国知名书法、篆刻艺术家。2月7日,房阑凝在他的博客“嘤声”中发表了一篇长达六千字的长文《草书写法岂容任意变更-论沈鹏先生草书中的谬误》,随后被人民网链接推荐,马上引起书法爱好者们的关注。在文中,他开篇便对沈鹏的“权威”提出质疑:“(沈鹏的)《一剪梅》正文共六十字,浏览之下,不禁使我惊诧不已,因其中既有错字,又有不合规范的字,加在一起就有六个字之多。”随后,他还针对《一剪梅》和《沈鹏行草千字文》的具体例子,指出其章法的多处谬误,其细致之处令人叹服。如“簟”字,“竹头下作‘覃’字,西、早上下结合成字,而‘早’的草法尾笔不作‘又’‘可’状,而应当将直垂左上钩起与横笔相连穿过直笔”,“满”字,“右畔下‘雨’字,左向环形笔中包含之笔画应作环形交叉状,不能写作并列二竖点”……最后评价他的作品“连篇看去结字多是疏散支离,运笔未能圆转流畅,迟缓滞涩的行笔触目而是,这种迟笔又怎能表现出赏心会意的妍美效果来呢?”在文章的最后,他表示希望出版《沈鹏行草千字文》的北京和平出版社立即停止发行此书,以免“谬种流传”对后学者造成严重的贻误。这无疑给了多年来以沈鹏书法作为学习对象的爱好者们当头一棒。

    争论:赞成者、反对者呈两大阵营

    关于沈鹏书法的讨论,该文并不是第一篇,早在去年年初,便有署名为刘宝柱的人在网上发表《<沈鹏草书前后赤壁赋>》一文,指出沈鹏的书法“大部分作品都是以败笔、败字所组成。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创新吗?不讲传统,谈何创新?”此文发表后,一个名为刘普伟的人马上发表《是批评沈鹏还是抬高自己?》,指出前者是“借名人抬高自己”。后来,刘宝柱再次发表《再评<沈鹏行草书千字文>》,刘普伟回应一篇《谁有资格批评名人书法?——再评刘宝柱关于沈鹏书法文章》将论战推向高潮,不少书法爱好者都卷入其中。这次房阑凝的文章一经发表便引起争论,可以看成是上次争论的余波。

    这一次,房阑凝和沈鹏的支持者明显地形成了两个阵营。一位网友跟帖说,中国书法是我们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和精神财富,任意私自修改、谬误流传,无异于伤及我们民族文化之筋骨,起而捍卫之是有识之士的责任。“要成功就需读万卷书,如无深厚的阅历,哪能引古比今,有比较才能有鉴别”。但在呼声当中,还出现了不少反对的声音,有人认为房阑凝太吹毛求疵,“虽然章法对于书法来说很重要,但是草书的魅力在于其情感的流露、线条与布局的美感上,只要不影响整体效果,那么偶尔有错字跟漏字都是允许的。”还有人认为,房阑凝只通过若干作品作为例子,并不能抹杀沈鹏在推动当代书法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针砭时弊:警惕艺术的浮躁之风

    虽然人们对于这篇评论的看法异同,但对于文章提出的另一个观点却普遍表示赞同:“有一个当前我国社会文化中的流行风气问题,我们的文化领域,包含着文艺创作、评论、媒体的宣传,都存在着严重的浮躁之风。‘文化良知’到了日趋沦落,几近泯灭的边缘。”这里的“浮躁”面包含两层含义,第一,是市场对于艺术的腐蚀,第二,是文艺界对于“权威”的迷信。这两方面的如今是中国文艺创作不可忽视的瓶颈,商业利益的驱使、“主旋律”的意识形态让艺术家的创作失去了传统留下来的严谨法则和创作应有的个人风格。对于此,房阑凝说了句中肯的话:“人之学问、技艺,贵在时能自知有所不足,从而不断学习进取,始可渐臻佳境,攀登巅峰。将那些过高的颂扬之辞置之自己的《简介》中只能理解为一种自矜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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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阑凝博客(截屏图)

nishishui 发表于 2007-3-7 22:15

主席不一定会写字 但主席一定是主席呵

草木皆兵 发表于 2007-3-7 22:48

em13

宫恩武o 发表于 2007-3-8 07:18

这件事出在沈鹏先生身上绝对不应该,即便沈老在心里骂咱们一千遍无知

曾惊花落 发表于 2007-3-8 14:42

要明辩是非,就要看看自己有没有断章取义

琴岛大布衣 发表于 2007-3-8 14:55

盛名之下------






















寒山 发表于 2007-3-8 17:52

em1 em1

潇翰 发表于 2007-4-16 08:53

草书标准究竟是什麽?em30 em30 em30 em30 em28 em28 em28 em28

丛中笑 发表于 2007-4-24 22:11

一棒子打死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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