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太师
发表于 2007-2-27 10:27
湖南的信誉完蛋了.呵呵
刘虎星
发表于 2007-2-27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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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墨无痕
发表于 2007-2-27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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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情形不用交税: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不太明白???????
淳风堂
发表于 2007-2-27 13:29
赫赫,言必信,行必果嘛
水墨无痕
发表于 2007-2-27 13:57
原帖由 水墨无痕 于 2007-2-27 10:55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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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情形不用交税: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 ...
经了解中国书法家协会是中国文联下的社团组织,不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因此个人所得奖金不属于
免交个人所得税的范畴,奖金纳税是按规定代税收部门收取的,现在没有疑问了em1 em1 em1 em1 em1
周样
发表于 2007-2-27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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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7666
发表于 2007-2-27 16:55
黔墨
发表于 2007-2-28 01:49
“因湖南承办方原因,致使各种善后事宜延后办理”?
——话中有话。闹到这份上了,湖南书协也应该检讨检讨了。
吴亚非
发表于 2007-2-28 11:44
效率啊!效率呢?比财政部还忙?em9 em9 em9 em9
彭飞
发表于 2007-2-28 13:05
原帖由 黄记文 于 2007-2-27 06:20 发表
为什么搞到如此地步.要中书协出面收拾残局.
中国书协不管谁管,中国书协难道没有听到各方怨言吗,中国书协管得太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