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浩 观点】:“艺术书法” 申辩
[应网友建议,作者将已发表的有关论文贴于原创栏,以为呼应]“艺 术 书 法”申 辨
陈 浩
“艺术书法”作为一个书学新概念的提出,有无理论价值和学术意义?显然需要思辨。但在还未作出全面论证与理解之前,就简单地持否定或肯定的意见,我以为欠妥。
最近,有一篇《“艺术书法”辨》(《书法报》2004年第50期)的文章,质疑某书展以“艺术书法”冠之,进而否定“艺术书法”的提法,即属此种情况。当然,问题还出在肯定的一方面对“艺术书法”与“书法艺术”到底有何区别的提问时,作出“没啥区别”的回答。这样的答案及行为,不仅使对方找到反驳的由头,而且使一个严肃的理论话题变得庸俗化了。既然“没啥区别”,那“艺术书法说”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也正应了否定的一方“只是游戏文字,或是哗众取宠,则实在并无必要”等批评。
事情到此是否可以终结了呢?我却以为不然。还有必要为“艺术书法说”申辩一下。
从学理上讲,“艺术书法”与“书法艺术”不应该是同一概念。首先他们存在着狭义与广义的区别。按照惯常的理解,“书法艺术”是一个广义概念,其包括所有以汉字为书写形式的作品。仅举一浅显的例子来说明,“馆阁体”不属于书法吗?好像不能。那么应属怎样的书法呢?如用“实用书法”界定可否?总不能将其称为“艺术书法”吧?
其次,“艺术书法”与“书法艺术”不是对应概念,而是从属概念。我认为在所谓的“书法”发展史中,存在写意书法和写实书法两大传统,实际是指艺术书法和实用书法两个系统。所谓“艺术书法”的提法本身并为否认其载体—汉字的实用性;但这种实用性不体现艺术书法的本质特征,在哲学上称为“次要方面”;而所谓“实用书法”的提法本身也并为否认其表象—汉字的装饰性和实用审美性,但这种实用书法的审美性与艺术书法的审美性有着价值取向的不同性质。这种微妙的差异,正是区别艺术书法与实用书法的分水岭,也是检验书法之“艺术”与“实用”的试金石。
上述理由能否成立,可以深入讨论。但有一点是明确的:既然认为“艺术书法”是一个新理论概念,其本身便意味着某种程度的理论突破,必须也应该允许有一个探索的过程。然而也应该想到,对于坚持原有书学理念的人来说,恐怕不会轻易接受,甚至还会排斥,如若这样的话,便不是学术研究的问题,而是观念之间的问题了。
(本文发表于2005年1月17日《书法报》第三版)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2-27 05:05 编辑 ] 先生这里将艺术书法和实用书法作为一对对立构成来比较,似乎也没有完全说明问题。
艺术书法到底是什么?或者说现实中的艺术书法真实的状态是什么,这可能才能真正接触到问题的本质。 有人举旗,就自然有人呐喊!但一定要说到点子上! 版主和贵宾:
说的极是!
这是一个系统理论工程.如同科研那样.
近二十年偶是在众多问题中度过的.
回复 #4 琴岛大布衣 的帖子
em2 一口井挖出水哗哗! [quo先生这里将艺术书法和实用书法作为一对对立构成来比较,似乎也没有完全说明问题。艺术书法到底是什么?或者说现实中的艺术书法真实的状态是什么,这可能才能真正接触到问题的本质。
te]
这个问题想要说明白,是相当规模的.也是相当困难的.
必需经过长时间思考之后,才能逐渐有所明白.
偶在发的这些文里,既是想说明白.
可能是偶表述能力不够,
也是没办法的事.
对不起大家!
欢迎批评
网友提出的置疑是对作者的最大帮助.促使作者更深入地思考,研究问题.
再次感谢大家~em13
[ 本帖最后由 琴岛大布衣 于 2007-2-28 09:10 编辑 ] 一点回顾:
主张"汉字低线说"的那些人,当所谓"现代书法"落潮后,他
(她)们又将矛头指向"流行书风",开始否定自己的"~~怎么写都
行"的论点了.这是很耐人寻味的事情.而现在,反对"艺术书法"的
人,还是他们!说明了什么?
新时期以来的当代书坛,经历了几多风风雨雨,是是非非的艰难历程.回顾历史,偶们从中能得到许多方面的新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