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
发表于 2006-12-13 10:55
希望小学与幼儿园很欣赏,其他的不敢恭维.
蓝天22
发表于 2006-12-13 11:07
学习
吴邦志
发表于 2006-12-13 12:28
向张老师致敬!
wzx
发表于 2006-12-13 12:40
肉乎乎,胖墩墩。
欣赏是不敢的。
daxia
发表于 2006-12-13 14:47
坦白的讲张先生当初的这一举动,我就很担心,牌匾的书写,我一向以为还是要有俗的一面的,毕竟是老百姓看的居多,雅俗共赏当然更好,像启功先生。太雅未必受看,像林散之先生的一些匾额。第一、二幅挂在学校、幼儿园我就觉得有点费力不讨好。
吴wuandong
发表于 2006-12-13 14:58
hao
抱朴居士
发表于 2006-12-13 15:11
好事情,难得呀
无常
发表于 2006-12-13 15:25
义举,书法进万家的实际之举.
薛明辉
发表于 2006-12-13 16:14
很好,学习了!
魏春雷
发表于 2006-12-13 17:09
欣赏了 哈哈 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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