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前至少有赴法发展的赵无极(大约1953)、香港的曾灶财(大约1954)、台湾的洪通(大约1975)、徐州的徐兆良(大约1978年)的在本质上属于现代书法的创作,尽管当时并未称作现代书法。
如果继续向前推寻可以查到西方现代派、瑞士画家克利始于1918年的文字画探索,当时克利发现了中国书法“字是可以造型”的观念并甚感兴趣开始探索明确地称为“文字画”的艺术实验,也许正因赵无极鉴于在“文字画”方向的探索已无原创性于是便放弃了在这个方向上的探索,走上了今日的风格的探索方向。
因此,古干并非中国现代书法的创始人。但古干对于中国大陆现代书法的海外推介有所贡献。
历史不容篡改。
古干及其追随者的创作,在“书法分类学”上属于“书法绘画学”意义上的“书法水墨画”,属于“文字画”的范畴。
人人都有进行这类创作并且欣赏这类创作的权利,同时人人也都有不进行这类创作和不欣赏这类创作的权利。两类人既可以互相交流也可以互不来往,一切顺其自然。
[ 本帖最后由 郭燕平 于 2006-4-3 09:19 编辑 ] 哈哈,有道理!他有他胡涂乱抹的权力,咱也有不欣赏的权力!!!! 自有历史公论,但我个人反对这种缺胳少臂的东西出现 别糟蹋中国的文字了,当今书坛糟蹋文字的还少吗??
不要反对古干的现代书法
但是现代书法不是又古又干,让人看不懂的。 不管怎样,你的艺术得让人懂,或者似懂非懂都可以。不懂就不好玩了----那你是什么意思呢? ??????美术界里的书法,书法界里的美术,想踏两条船,两条船皆离去,自辟一径吧?众人又棒喝---怎么办!!!!。。。。。。 :D
说话..........
我不说他丑。但它确实新!我不怕它怪。但它确真奇!
有新和奇,必将在结果的时候结出个新品种! 欣赏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