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恩武o
发表于 2006-12-12 21:48
无奈的苦语,谁解其中味,心在书法人,再读
牛帅兵
发表于 2006-12-12 21:56
真几吧能整~~
书法是娼妓,书法家是票棵:))))呵呵``
丁剑
发表于 2006-12-12 22:02
薛兄这一比喻虽不恰当,但也颇能说明道理,简单讲,只要你不是文盲会写字,都可以来玩书法一把。君不见那些政府官僚、商贾名士都来有事没事操书法一把,你看中国书协里有几个是真书法家的?像唐双宁那样把书法给操了,还有书法届的人士为他叫好,俨然一副:“欢迎来操”的妓女本色。
话岁不好听,理是这个理啊!
汪胜寒
发表于 2006-12-12 22:18
准确的说,当代书法有点象.不一定须要真爱就能上.
刘虎星
发表于 2006-12-12 22:37
道理服人,比蝓欠佳.
dou_客龙
发表于 2006-12-12 22:49
此语出自河南书家口.令我惊诧!!!....河南搞书法的的全国之最!....切不可以偏概全.辱没了书法声名!!!
淳风堂
发表于 2006-12-12 22:55
说明书法的门槛太低鸟.
纪伟
发表于 2006-12-12 23:10
:):(:D:L:Q
旮旯小轩
发表于 2006-12-12 23:16
原帖由 日出出日 于 2006-12-1 22:45 发表
书法就是公共厕所.
但书法又像是五星级的公共厕所.
韦言
发表于 2006-12-13 00:16
对书法的牢骚太多了.莫须牢骚 放下便是. 爱者自然爱,以其装点门面的也大有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