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也有生存权
“俗”也有生存权杨 谔
前两天,抽了一个中午、一个早上出去写生,得画6幅,昨日上午又给其中的3幅各配了一首题画诗,自吟自赏自得。完成这些,仿佛还了一笔“心”的债,再经过南公园的荷塘时,心上便没有一种被“追债”的感觉。
昨晚在江苏电视台看到了一个介绍一位青年画家的节目。此画家画的是花鸟,作品可归于“俗”的一类,竟有几位老一代名家对之赞赏备至,且说得抑扬顿挫、摇头晃脑,仿佛那年轻画家是吴昌硕、齐白石再世。但节目接近尾声时,有两位中年评论家也道出了他们的“看法”,评他的画是“雅俗共赏”。雅俗共赏是好的,但如果偏向于“俗赏”就完了。能进中南海作画又算得了什么,这能代表艺术水平吗?至多能说明他“画外功夫”到家。那画家一脸贴着“大艺术家”标签的样子,又到处与“名人”合影留念,这只能说明他是一位成功的艺术活动家。成功的活动家靠努力钻营即可,成功的艺术家却要靠实力和机遇,最主要的还是靠实力。在外行人面前神气作秀,自己心里难道就不觉得惭愧?当然,也许他早已习惯和麻木,或许自己也已以为“那一回事”是真的。
要想扭转目前大众的审美习惯,我知道是自己的一厢情愿。媒体要生存,画家也要生存,而且要生存得好一点。谁都有权利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实践一下市场经济的理论的,何况“俗”的市场远远大于“雅”的市场呢!被清初大儒顾炎武赞誉为“萧然物外,自得天机”的高士傅山,也无法推却人情酬酢,即每有俗物逼面而书仍不得不书,正为世情难以决绝。他曾在《如何先生传》中以对话来表达自己的世界观:
“先生玄乎?”曰:“我不能无情而长生。”……“先生高尚耶?”曰:“我卑卑。”
雅与俗的问题其实很复杂,脱离了特定的环境、条件的讨论去俗就雅或去雅就俗或雅俗共赏都将无补于事。
但是凡画给“自己”看的,大略会离“雅”近些;而画给人家看的,大概离“俗”会近些。这个结论,大概都不会有什么疑问吧?
“俗”也有生存权
楼主可真够勤奋的,一下子发那么多帖,让人目接不暇.“俗”也有生存权
是啊,知而获智,智达高远,雅而不俗,难“俗”也有生存权
世界上还是俗人多.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