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sy158 发表于 2006-9-7 13:46

世道如此,无可厚非。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纪伟 发表于 2006-9-7 14:32

这也是作者的综合能力的体现哈。。

田文钊的书法 发表于 2006-9-7 14:50

说得好啊,尊者的文笔与墨笔一样的老辣犀利,还有就是勇气。

晋缘堂主 发表于 2006-9-7 14:53

两厢情愿,我们没办法!

散之草 发表于 2006-9-7 15:14

乾坤如此,尚望太尊不必气愤。类似问题层出不穷,我辈怎能扭转得了。故代表中原贫民向太尊室者敬礼!!!!!!!!!!

丁剑 发表于 2006-9-7 16:03

明辉兄基本上是以分析的方法介入这一事件,其中谈了一些重要的意见.买卖的性质、钱的出处及去向、当事人的背景等等,这其实已经颇能说明问题了。
我个人以为此事一利多害。利在于让普通大众阶层知道书法是值钱的。害则也如明辉兄讲的那些,什么水平、做什么用、目的何在?凭什么出这么多钱、一环一环的,都是问题。而且好象此事的新闻价值已经比买卖本身要重要的多,这可能是当事人最大的目的吧?最想要的结果吧?

天山客 发表于 2006-9-7 16:10

此等事情举不胜举   而此等人竟也如此厚颜    值得佩服

吞墨斋主 发表于 2006-9-7 16:36

郁闷!!!!!!!!!!!!!!!!!!!!!!!!!!!!!!!!!!!!!!!!!!!!!

巴人 发表于 2006-9-7 17:21

记得上新闻课时候,老师讲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就是新闻
值得一炒的新闻呐

云台 发表于 2006-9-7 17:42

靠书法水平是不容易出名的,不靠这样怎能扩大知名度呢???下一步还要靠名气赚钱呢!!!理解万岁呗,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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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福”字真的值3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