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sy158
发表于 2006-9-7 13:46
世道如此,无可厚非。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纪伟
发表于 2006-9-7 14:32
这也是作者的综合能力的体现哈。。
田文钊的书法
发表于 2006-9-7 14:50
说得好啊,尊者的文笔与墨笔一样的老辣犀利,还有就是勇气。
晋缘堂主
发表于 2006-9-7 14:53
两厢情愿,我们没办法!
散之草
发表于 2006-9-7 15:14
乾坤如此,尚望太尊不必气愤。类似问题层出不穷,我辈怎能扭转得了。故代表中原贫民向太尊室者敬礼!!!!!!!!!!
丁剑
发表于 2006-9-7 16:03
明辉兄基本上是以分析的方法介入这一事件,其中谈了一些重要的意见.买卖的性质、钱的出处及去向、当事人的背景等等,这其实已经颇能说明问题了。
我个人以为此事一利多害。利在于让普通大众阶层知道书法是值钱的。害则也如明辉兄讲的那些,什么水平、做什么用、目的何在?凭什么出这么多钱、一环一环的,都是问题。而且好象此事的新闻价值已经比买卖本身要重要的多,这可能是当事人最大的目的吧?最想要的结果吧?
天山客
发表于 2006-9-7 16:10
此等事情举不胜举 而此等人竟也如此厚颜 值得佩服
吞墨斋主
发表于 2006-9-7 16:36
郁闷!!!!!!!!!!!!!!!!!!!!!!!!!!!!!!!!!!!!!!!!!!!!!
巴人
发表于 2006-9-7 17:21
记得上新闻课时候,老师讲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就是新闻
值得一炒的新闻呐
云台
发表于 2006-9-7 17:42
靠书法水平是不容易出名的,不靠这样怎能扩大知名度呢???下一步还要靠名气赚钱呢!!!理解万岁呗,哈哈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