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铁花 发表于 2006-8-15 10:43

关于国字号评审的建议

看了今年湖南和陕西的两展评审,感觉问题多多,建议如下:
按照谁承办谁受益的原则,承办方可以按照20%的比例获得入展获奖名额。如此中书协评审团就可以免责了。
大家也就心服口服了!有本事的就承办一个国字号展览,别眼红人家。
这样一来,就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了,有谁不服啊!

石印文 发表于 2006-8-16 12:25

好主意,明年我家也搞一届,全家都获奖,只要5%的获奖率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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