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甬 发表于 2006-8-15 08:49

性爱与书法

性爱与书法

    性是维系人类存在最重要的因素,也是人类文化最奇妙的催化剂。文学作品中对性爱的描写,绘画作品中对裸体的描绘等等,包括名画《蒙娜莉莎》那种神秘、暧昧的笑容也可能与性有关。将艺术(或道)与性进行类比的情况是一种普遍存在,从性中悟道的人也颇有。如《老子》六章: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可以说,只要把握好度,大俗大雅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当我对书法艺术进行天马行空的想像时,我发现书法太“纯粹”了,从古到今几乎找不到一条与性爱相关的内容(现代派书法除外)。
    对于艺术而言,太纯净了未必是好事。所谓的越纯粹,就可能越会将情感冲动、书写意外等因素排除在外,成为纯技术性的操作。恍惚、混沌之境界也可能永远不会出现。
   
    我在写完“书写与做爱”这篇短文后,对是否将它粘贴出来之事,犹豫了很久。最后认为,大家都是成年人(即便是网络少年,他们性知识之丰富,早已超出你我当年的想像),几粒文字算得了什么!
    将书写与做爱进行类比,虽然有点“黄”,但还是十分形象的。
    将它作为一次对书法艺术(包括书法评论)想像空间进行拓展的试验未尝不可!
    您说呢?

丁剑 发表于 2006-8-15 09:10

原帖由 虫甬 于 2006-8-15 10:49 发表
性爱与书法

    性是维系人类存在最重要的因素,也是人类文化最奇妙的催化剂。文学作品中对性爱的描写,绘画作品中对裸体的描绘等等,包括名画《蒙娜莉莎》那种神秘、暧昧的笑容也可能与性有关。将艺术(或道) ...
可以说,只要把握好度,大俗大雅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这话经典

虫甬 发表于 2006-8-16 09:24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6-8-15 09:10 发表

可以说,只要把握好度,大俗大雅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这话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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