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aif 发表于 2006-8-8 19:11

痛 心 与 无 奈 为什么我把自己的出版社告上法庭

我叫王朝宾,今年61岁,是河南美术出版社1984年成立以来的老书法编辑,职称副编审,2005年3月退休,在书法编辑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工作了22年。我爱我的工作,我热爱我的出版社。她是我的家,是我的工作、生活和事业的岗位和归宿,我为她贡献了我的青春年华和智慧。我曾因为超负荷工作累倒住医院3次。在职期间,我创办了《青少年书法》,编了不少好书,如《民国书法》、《中国书法通鉴》、《中国书学丛书》、《墨海弄潮百人集》等都获大奖,《汉碑全集》是我花费时间最长,所用精力最大的一部书,她占去了我半生的编辑生涯。(一共用了12年时间)
《汉碑全集》是我1993年开始调研策划的,我根据自己几十年对汉代书法和汉代碑刻的研究,凭借深厚的专业修养及对当时图书市场中书法类图书出版状况的考察,认为能编辑出版一套《汉碑全集》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我经过长时间调研,找过国内许多书法界的专家和朋友商榷、调研,都认为这是个很好的选题。1997年冬我以责任编辑的名义在河南美术出版社选题研讨会上正式提出,经全社认真论证,社领导集体通过。并作为社里的重点选题,报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又被出版局选定为省局的重点选题。
选题确定后,我于1998年春开始寻求合作伙伴。因当时社里的经济困难,翻拍国家级大型博物馆(如北京故宫博物院)的资料,收取的资料费很高,(每拍一张照片付800元)社里无力支付,为了压缩图书成本,特别是降低资料费的支出,就只能寻找收藏拓片资料丰富又收费低的单位。我先后找了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省博物院,1998年夏与新乡市博物馆的徐玉立先生商谈后,免费使用其拓片资料,由他作主编。《汉碑全集》图书的规模、结构、题例、资料使用、拍照尺寸、版式等都由我具体勾划,新来的大学生张同标作助手。1998年9月初,我与张同标会同徐玉立、吕名军、张宁等先生首先到山东省,通过朋友介绍找到拓本收藏家徐国卫,山东省石刻艺术馆、山东平度、诸城、枣庄、济宁等文博单位翻拍了一批新乡博物馆没有的稀珍拓片,前后二十多天行程数千里;1998年10月我与张同标又到陕西汉中,对石门汉摩崖石刻进行考察;1999年春,我与张同标、张宁到天津著名碑拓收藏家胡月、李鹤年处,翻拍其所藏汉碑稀珍拓片二十多件;2002年春我与徐玉立、吕名军、张宁到江苏徐州,山东滕州、济南,山西太原,陕西绥德、米脂,内蒙古呼和浩特,甘肃兰州、武威等地翻拍汉碑拓片数十种,特别是在内蒙古遭遇寒流,被冻病冻伤仍坚持工作。为了每到一个地方都能顺利的翻拍到汉碑拓片,我都得无偿地给他们写字,留下自己的书法作品,但为了降低图书成本对此我也从无怨言。
我对二十多个省市进行汉碑考察,收集公、私收藏家的汉碑孤本和珍稀拓本进行翻拍。拓片翻拍后需要的编辑工作量更大,图书的结构、题例、版式、图片分类、文字的编辑加工整理和付印样的通读等工作都要由责任编辑来做。我经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也已记不清了,趴在自制的拷贝箱上分看翻拍的底片使我的眼睛由200度老花到400度,1999年秋还累病住进了医院,为此被妻子称为“工作狂”。《汉碑全集》终于在2003年12月经过责编王朝宾初审、编辑室赵毅冰二审、总编黄思源三审,实现齐、清、定,发稿。于 2004年3月又对文字稿审读,按正常的发稿手续发稿、照排。当时因为河南美术出版社经济困难,无力独立支付印制费,已完成全部编辑工作的《汉碑全集》交由大象出版社安排印制,合作出版,我仍是责任编辑。
2005年3月我退休,同年6月主持社里工作的总编黄思源退休,调来了新社长曹铁。2006年初,《汉碑全集》从大象出版社取回,拟自己社印制出版。2006年春节前几天,我得知《汉碑全集》拿回自己社印制,为了对自己编的图书负责,我找到新社长要求再看一遍书稿,看看是否在大象出版社有所改动。并提出要求对这部图书善始善终负责到底、直到书印出来,我不要报酬。当时新社长曹铁和新总编李国强都很同意,并且在社里社外到处说,我们社里老编辑的觉悟高,退休后不要报酬,主动要求工作。李总编还把我让到他的办公室说:“王老师你帮帮我们吧,我们想把书法做成咱们社的品牌。就算你帮帮我和曹铁。”我们在一块谈了将近两个小时,他说:“汉碑在刘灿章那儿,春节就剩两天了,你过了春节,初八上班后来我这里取。”春节后,我到社里取《汉碑全集》稿子时,不知什么原因李国强又不让我看稿子了,也不让我当责任编辑了。我问是什么原因,他告诉我说,因为你退休了,不在职了。还说责任编辑由社领导指定,你可以署个特约编审。我找到社长曹铁,曹铁说你要当责任编辑要对图书质量负责,要先交3万元保证金,我说可以。他又说:以后图书的奖励没有你的。我说图书出了质量问题,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该怎么处罚就怎么处罚,有罚就有奖,该怎么奖就怎么奖,我当编辑二十多年还没有出过一本不合格图书。我就是要把《汉碑全集》编成获奖图书,图书获奖是社里的荣誉也是我的光荣。曹铁还说,你已经退休了,不在职了,可以当第二责编。曹铁说:“你现在不在职了,***在职的时候都排在第一位,他退下来以后,***就排在了第一位。”我说:“他们是政治人物,我不能和***比。”曹铁最终坚持我只能当第二责编。
短短春节七天假日过后,同是一个社长曹铁和总编李国强春节前还求着我帮帮他,春节后却换了另一副模样,先是用三万元图书质量压金来压人,又怕图书获奖后我得奖励,根本不尊重《汉碑全集》编辑的历史事实,这是不能接受的。它违背了编辑出版工作的传统,也违背了新闻出版的政策法规。1997年6月26日国家新闻出版署令第8号《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图书的责任编辑由出版社指定,一般由初审者担任。” 1997年以来我一直是出版社确定的《汉碑全集》责任编辑,并被省局确定为重点选题,从1993年开始选题策划,1997年选题申报论证、组稿、稿件加工整理、印样通读等,做了大量组稿编辑工作。我是此书的初审者,我在退休前已经完成了该书的全部责任编辑工作和发稿程序。我为此书倾注了十多年的心血,这是我编辑生涯的结晶。如果此书出版,其责任编辑只能是我王朝宾。
我社的传统是,责任编辑在图书编辑完成和接近完成时退休的,他们退休后出版的图书中责任编辑仍署其名。如卢德林所责编的《中国书法大词典》,严文俊责编的《中国画像石全集》,都是责任编辑退休后出版的,他们所编的图书出版时都署了他们的责任编辑的名字。这是对历史事实的尊重,对老编辑工作的肯定。人都是要老的,都是会退休的。现在还没有退休的编辑同仁们,如果你们今天辛辛苦苦编辑的图书在退休后,就被掌权者以莫须有的名义剽窃,你们是否也会与我有同样的感触——痛心和无奈。编辑的工作成果应该得应有的尊重和保护。
在这种痛心与无奈的情况下,2006年2月21日我只好找到河南出版集团领导邓本章主任反映,请求解决,邓主任了解后立即作出批示解决。主管出版社的王成法副主任很快就做工作给予了解决。确定我是《汉碑全集》的责任编辑。在2006年4月总编李国强答应给我审读《汉碑全集》,他说他正在看《汉碑全集》第一本,他说:“我看完一本给你一本,你接看。”半个月后,我问李总编第一本看完了没有,他说还没有看完。又过了一个星期,我又问李总编第一本看完了没有,他还说没有看完,直到6月5日李总编才说稿子看完了,交给电脑室改差错。6月7日中午李总编才把改过的第一本样子(共三大稿袋)给我,并说曹社长说6月15日要出胶片。我说用这几天的时间看稿子不够用。李总编又说星期五(6月9号)要把稿子审完。我告诉他,你稿子看了一个多月才看完,却要我一、二天时间看完这么多稿子,一、二天不可能看完。他说能看多少是多少。我打电话给曹铁社长汇报这个情况,曹社长说你不一定看那么细。由此可以看出,社长、总编对待重点图书《汉碑全集》书稿质量的态度和处理方法是很草率的,完全没有把图书质量放在首位,认真对待。这样做,《汉碑全集》的图书质量是很难保证的。事实也正是如此。在我看过的那部分书稿清样中,他们由对改错,造成的差错率严重超标。
6月10日(星期六)、11日(星期日)总编李国强、社长曹铁催要书稿,这两天公休日我外出办事不在家,11日(星期日)下6时左右回来得知社长要稿子的事后就给社长、总编打电话送稿。可是两位领导就是不接电话,我又给办公室主任张华良打电话,张华良要我星期一上午把稿子送到社里。6月12日(星期一)早上我就把稿子及审读意见交到了社办公室。在审读意见中指出了四个方面的问题及处理意见。令人想不到的是社长曹铁13日上午突然叫办公室主任张华良通知我说,我不再是《汉碑全集》的责任编辑了。责任编辑却换成了,在《汉碑全集》十年编辑工作中没有承担过责任编辑工作的人,原因是我退休了。
此事我又向出版集团邓本章主任反映,邓主任又作出批示交王成法主任协调解决,王主任一开始大为不解,说:“《汉碑全集》的责编是你。我把他俩(指曹铁、李国强)叫来当面说好的。是什么原因不叫你当责编?”我说:“曹铁叫办公室主任张华良通知我,说是因为我退休了。”王主任说:“不是这种原因。你去问他是什么原因?”我找曹铁问是什么原因。曹铁不回答。我一连找他几天他都不回答具体原因。王成法主任再次进行协调,曹铁却一意孤行,拒不纠错改错。难道曹铁是为了“八”字还没有一撇儿的所谓图书奖?还是显示自己社长的权威?或是为了捞一把自己的出版政绩?就这样不顾历史事实,昧着天理良心来欺负一个退休的编辑。7月4日上午,我去找曹铁取撤销我《汉碑全集》责任编辑的正式书面通知,曹铁不但不给,还口口声声说你可以去告我么,可以去法院通过法律解决么。
曹铁作为一个社长、法人,欺负我一个小小的退休编辑,竟然用法院来压我,真是甚之又甚了。我作为河南美术出版社的元老,我为她勤勤恳恳工作了二十多年,我把我这辈子的智慧和才华都贡献给了她。我是社里的人,社就是我的家,我真想不到社长法人却在鼓动我去告自己为之服务了半生的出版社。我的心在滴血。我痛心、我无奈。是我对不起出版社,还是出版社今天的社长对不起这个出版社?对不起出版社的老员工、老编辑?他为什么非把我逼到这一步。我痛心,我无奈。如果12年前我不曾策划《汉碑全集》这个选项题,如果10年前我不曾提出和申报这个选题,如果9年前我不曾去组织实施这个选题,如果…… 河南美术出版社也就不会有这个选题,也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痛心和无奈!
我告我的出版社出于无奈,我只想恢复《汉碑全集》编辑工作的历史本来面目。《汉碑全集》的责任编辑只能是我这个选题的策划、申报、组织实施和初审者,是王朝宾而非他人。我爱我的出版社,我更爱实事求是;我爱的我的出版社,我更希望我的出版社尊重她的编辑工作者的劳动。我呼吁全社会的读书人都能尊重编辑工作的价值,尊重编辑工作者的劳动,保护编辑工作者的知识成果,保护编辑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全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河南美术出版社退休编辑王朝宾
                            二00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抱朴散人 发表于 2006-8-8 20:17

痛 心 与 无 奈

日出出日 发表于 2006-8-8 21:19

要尊重老同志.
不过像这些成果,大多都是领导挂名出书的.
很多书都如此.
就连毛泽东选集也是有些文章是别人起草的.
不过王老先生一定是要挂名的.用什么形式用什么称呼可以商量.
同情王老先生.
但有些国情你是很难改变的.
http://blog.sina.com.cn/u/1220676652

jinyang123 发表于 2006-8-8 22:07

实事求是应是做人的准则!——愚砚

智永 发表于 2006-8-8 23:29

尊重劳动,保护知识产权!

巴人 发表于 2006-8-9 09:03

同情与无奈
12年啊,与自己抚养的儿子改姓他姓无疑

wym1351 发表于 2006-8-9 11:04

原帖由 巴人 于 2006-8-9 09:03 发表
同情与无奈
12年啊,与自己抚养的儿子改姓他姓无疑
同情

感恩之心 发表于 2006-8-9 11:18

同情,应该尊重老人的心血!不过挂到网上对事件所涉所有人物直指其名其姓似乎并不太妥。

纪伟 发表于 2006-8-9 11:47

支持王先生!

王堂兵 发表于 2006-8-9 13:26

原来华丽的背后竟有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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