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修堂 发表于 2006-7-22 13:43

我有罪,我悔过!

  六七十年代出生的朋友对川语电影《抓壮丁》应该不会陌生,里面诙谐的川味语言,妙趣横生的故事情节,让人难以忘却。特别是王保长那句“我有罪,我悔过!”的墙头草语言,为那个没有色彩年代的人们,带来了许多乐趣。
  故事始终是故事,王保长虽然没有坚定的立场,但在那个白色恐怖时期,能够勇于承认自己的过失,并高声喝道:“我有罪,我悔过”——尽管他自己也不知道错在哪里,确实值得我们所谓的书法文人所学习。
  鄙人不才,供事于一印刷单位,印件出些错情,也本属正常。但问题的本身并不在于此,出了差错,排版说印刷的问题,印刷说装订的问题,装订又说排版的问题,总之,和工资分配时少一毛钱都争的面红耳赤形成了显明的对比。于是乎,错的继续错,争的继续争,问题继续是问题。
  凤凰卫视总是播放两岸三地的最新时事,对于阿扁、秀莲等台湾高层的形象,总是感觉不舒服。阿扁总是一脸阴险狡诈的汉奸嘴脸,秀莲也是满面坏笑的怨妇形象。回过头来再看一下我们领导人的形象,个个满脸正气,不怒而威。相由心生——果真如此么?我看不然,许多下马官高,在台上时确实威风八面,义正言辞;而满脸奸相的阿扁却能够连任台湾所谓的“总统”,并历经坎坷而不倒,似乎说明台湾人民对于阿扁还是比较信任的——问题就出在我们的审美观念上,是的,我们应该重新审视和调整自己的审美观念了。
  眼见不一定为实。于书法本体而言,有些书家的作品就属于***型的,比如石开的篆刻,唐双宁的书法;有些属于满脸正气型的,如丙森的隶书。虽然对于他们的作品都存有一定的争议,但如果草率地为他们下个定义,鄙人以为为时尚早——阿扁也一样,如果大陆和台湾能够互动性更强一些,彼此之间多沟通一些,多了解一些,也许,我们看到的阿扁将是另外一种模样。
  所以,勇于否定自己的审美观,随着自己的学识、修养、素质不断提高,而不断校正自己的审美情趣,远比无谓的争吵、辩论和攻击要有意义的多。
  (本文无意涉及政治,如有不当之处,请版主编辑或删除)
                    丙戌夏于广州逸修堂

丁剑 发表于 2006-7-22 14:45

兄台的立论很好,但引喻失当。譬如***已毫无祖国心,权谋机关算尽,须一眼看透,立场坚决。艺术评判也应有一基本底线的。

逸修堂 发表于 2006-7-22 16:10

原帖由 丁剑 于 2006-7-22 14:45 发表
兄台的立论很好,但引喻失当。譬如***已毫无祖国心,权谋机关算尽,须一眼看透,立场坚决。艺术评判也应有一基本底线的。
谢谢丁兄回复.
在台湾人民眼里----至少相当一部分台湾人民眼里,阿扁不是我们所想象的这个样子.
扯远了.
其实,这只是一个简单的立场问题.
曹刘之争,也是一个简单的立场问题.:handshake

黄记文 发表于 2006-7-22 17:18

***想偏安一隅,自我升级.
勇於将自已的审美观融入他人的审美观,互补审美情趣.

林荫下 发表于 2006-7-23 02:08

我赞同楼主的立场!

楼主已经声明不涉及政治,民族感情当然不能不顾,"阿扁是个坏蛋"也可以当做标语.他家里的那一堆破事儿咱们还是不管了吧!

我也同意文章里的一些观点!

一、眼见不一定为实。——这是我们经常忘记的一句哲学原理。

二、如果草率地为他们下个定义,鄙人以为为时尚早——个人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自己的“定论”。实际上,社会的和历史的定论确实会在遥远的将来,急也没用!

(说明一下:我不喜欢这个标题,和文章的主题相背离,像新闻八卦文章的标题。说到认错,我以为是真君子定当勇于认错,前提当然是知错。不过认错的方式,大可不必学王保长,点头哈腰的。)

逸修堂 发表于 2006-7-23 10:30

原帖由 林荫下 于 2006-7-23 02:08 发表
我赞同楼主的立场!

楼主已经声明不涉及政治,民族感情当然不能不顾,"阿扁是个坏蛋"也可以当做标语.他家里的那一堆破事儿咱们还是不管了吧!

我也同意文章里的一些观点!

一、眼见不一定为实。—— ...
谢谢林荫先生的意见.
边想边写,有些辞不达意.
大家一笑,呵呵.....: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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