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裕昂 发表于 2006-7-19 22:24

爱好者多以殉道精神态度之

其他艺术是否伟大姑且不加枉论;习书十年余,算有点资本说话。书法一道纯属文人自娱,之于社会----自娱娱人也!
技虽有高低,风格却可多样,因欣赏而存在;有成不易,况乎有所创新。因道同而相怜;知此便可书人相重。
爱好者多以殉道精神态度之。大可不必! Sample Text

林荫下 发表于 2006-7-19 22:56

殉道态度者,本于心也!

没有必与不必!

张春海 发表于 2006-7-20 22:29

你喜爱什么就去玩什么,当然不必太执着,我们只要去享受那过程的乐趣就行了,如果你觉得无用,大不必玩,没有人逼人。书法就是这样,其实很多东西都是这样,得失让其顺其自然。如果太在乎得与失,不必玩书法,书法在今天确实没什么用处,还是实在点,玩玩经济,玩玩股票等,当然你有兴趣才能玩得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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