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荫下 发表于 2006-7-20 11:47

斯文是应该作为基本的调子!

实际上,老宫起了个好头,就是斑竹的身份的确认.我过去曾经在别处提过这个问题,但没有整理成一个主题.

作为一个社区,互相身份的确认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不可能搞培训教育。宣传,则是需要的。这个可能是书艺公社需要考虑的。

社区是开放的系统,大家走到一起,随机性很强。陌生的朋友走到一起,突然参与鲜明的讨论,摩擦是难免的。摩擦就有磨合与磨损。希望我们的磨合快一点,磨损少一点。

宫恩武o 发表于 2006-7-20 11:48

原帖由 石城山 于 2006-7-20 09:42 发表
我的帖子希望宫先生认真再看一下,主要是希望,也是对本网的希望,决无任何恶意,如果你连这样的建议都听不进,并对一个老头子也说脏话,显得太没有水平了!也可能是我的误会,或者你不是对我的,对我你不了解,可问太总!-- ...
  看来先生真的是误会老宫了,你发的帖子我没有看到,我会去找来认真看得。即便如此,老宫仍然对先生的建议表示理解与接纳,同时表示感谢先生的建议,欢迎先生常来指教,这是我们所有网友的幸事,谢谢您了

宫恩武o 发表于 2006-7-20 11:52

原帖由 巴人 于 2006-7-19 22:33 发表
巴版你的帖子老宫编辑了,有意见发短信在我信箱,欢迎指教

王天一 发表于 2006-7-20 12:25

支持老宫!

耕农 发表于 2006-7-20 12:29

一群无聊的版主!
老宫开这样的话题更是无聊之极!

昨晚看本地电视播放的“红领章”电影,其中的李胜利有当副班长的想法,但被班长教育说:如果你心里只考虑自己而没有装着全班,就不配作一个班长......

你们说什么“版主不是圣人”?给你个村长、小组长的之类的话?
网站的头(该怎样称呼?)既然给了你版主的权力,你自己承认只不过是在线时间长、积分比别人高些而没有其他,但你既然接受了网站头给你的权力,等于你就接受了为网站大众效力,而不是随意发泄不满的隐形规则。这时的你就应当具备比大多数网友更多的包容和大肚!
我的老家农村还有一句俗话叫:一个巴掌拍不响!这句俗话它没有法律的约束、没有深刻的道德说教,有的只是参与者双方的理解。假如是邻里间的两个大嫂吵架、路边两人的矛盾冲突,我们可以视而不见甚至拳脚相向,但在这里,网友和版主之间,面对不理智的网友一二的出言不逊,你版主的“巴掌”就不应当伸出来,对于再三的出格你也应当是采取提醒和劝告,而不是也跳起来对骂!
    作为书法网站中的每一位参与者,不管是什么途径,我相信都或多或少的接受过一些中国的传统道德教育和熏陶,当圈子里有不理智者面对一个宽容理性的版主时,我不相信他依然会象一个发疯的公牛而不会自制。假如真的是这样,你作为版主,就是动手删除他的言论、甚至封掉他,我相信每一个不同立场的网友也会支持您!
   这里不是村头饭场、不是市井巷道--武夫佩服秀才的不是他的武功!

[ 本帖最后由 耕农 于 2006-7-20 12:32 编辑 ]

巴人 发表于 2006-7-20 12:40

原帖由 宫恩武o 于 2006-7-20 11:24 发表
  这件事由老宫而起,就由老宫说明,版主的职责就是一楼所说的,虽然没什么新鲜感,但却是心里话,现实中有规矩,网络中也有方圆,老宫骂人老宫道歉,(刚才编辑去了一楼骂人的话,实在有碍观瞻,头脑晕了一会) ...
对老宫这个态度和行动表示真诚的欢迎

三槐堂主 发表于 2006-7-20 12:54

原帖由 巴人 于 2006-7-20 12:40 发表

对老宫这个态度和行动表示真诚的欢迎
刚来。表个态。同意巴人斑竹意见!:handshake:handshake:handshake

中国书法收藏 发表于 2006-7-20 13:16

宫恩武o,林荫下,抱朴散人,三位是很可爱的.支持

夏堂 发表于 2006-7-20 13:32

求求你们,先把那个林版主撤了。我看见他实在太恶心了。

Anonymous 发表于 2006-7-20 18:13

原帖由 夏堂 于 2006-7-20 13:32 发表
求求你们,先把那个林版主撤了。我看见他实在太恶心了。
严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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