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寅 发表于 2006-7-13 21:00

石浪近期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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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南寅 于 2006-7-14 19:30 编辑 ]

老书记 发表于 2006-7-14 10:18

不在状态,干巴巴的象钢笔字,望继续努力。

Anonymous 发表于 2006-7-14 12:35

国画应该不错啊!

龙塘村夫 发表于 2006-7-14 15:08

原帖由 老书记 于 2006-7-14 10:18 发表
不在状态,干巴巴的象钢笔字,望继续努力。
同意!

兵临城下 发表于 2006-7-14 15:20

原帖由 龙塘村夫 于 2006-7-14 15:08 发表

同意!
再同意!:handshake

乐之山馆 发表于 2006-7-15 18:18

严重支持贵州书家书画两手抓,两手硬!!!!!!

石浪 发表于 2006-7-18 08:38

希望新老朋友到花溪观光旅游!最近由中国音乐家协会、贵州省音乐家协会、共青团贵州省委等单位主办,花溪区人民政府承办的第十二届“花溪之夏”艺术节正在火热报名之中,下面是总体方案,如果朋友们有孩子或者有朋友的孩子在学习音乐,是可以了解一下情况,这是贵州省大规模的哟!!!!


第十二届贵阳“花溪之夏”艺术节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实施三大计划,是花溪区面向“十一五”规划,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弘扬时代精神的内在要求,是发挥区位优势、提升区域形象和产业升级的重大战略。
通过音乐节的举办,弘扬中西优秀文化,利用特色文化支撑特色经济,打造“花溪之夏”品牌,加快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步伐,推动西部大开发的进程,推进“森林之城、魅力贵阳”及花溪区“文化、旅游、生态大区”的建设,进一步加大“多彩贵州、林城贵阳、浪漫花溪”的对外宣传和推展。通过音乐节的举办,力争使中国音乐“金钟奖”有关赛事及考级展演活动在花溪举办。
二、主题定位
“花溪之夏”艺术节定位以“音乐”为主,围绕弘扬中西文化艺术,加强黔中文化交流,展示黔中文化魅力,实现高雅艺术与通俗文化、文化建设与产业发展结合,发掘优秀人才,繁荣民族的、大众的文化,实现文化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立足贵州、影响西部、走向全国。
本届音乐节通过“两会、两赛、一展”即第十二届贵阳“花溪之夏”艺术节开(闭)幕式暨“★★★杯”交响音乐会、第十二届贵阳“花溪之夏”艺术节“★★★杯”青少年古筝邀请赛、第十二届贵阳“花溪之夏”艺术节“★★★杯”青少年钢琴邀请赛、第十二届贵阳“花溪之夏”艺术节“★★★杯”西部元素音乐展演等活动,构成完美而丰富的艺术盛会。
三、组织领导
(一)举办机构
1、主办单位:中国音乐家协会社会音乐委员会
贵州省音乐家协会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第十二届贵阳“花溪之夏”艺术节组委会
3、协办单位:(赞助单位若干)
(二)组织机构(包括指导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
1、艺术委员会
艺术顾问:鲍蕙荞(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中国音乐家协会社会音乐委员会主任,钢琴教育、演奏家)
王中山(中国音乐家协会古筝学会秘书长)
崔文玉(贵州省文联副主席、音协主席)
2、组织委员会:
主    任:秦如培(中共贵阳市委副书记)
          郑会林(中国音乐家协会党组副书记、秘书长)
副 主 任:蒋星恒(中共贵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王保建(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真霖(中共花溪区委书记)
田平(中共花溪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韩新安(中国音乐家协会组织联络部主任)
王宏(中国音乐家协会社会音乐部主任)
委    员:向虹翔(中共贵阳市委副秘书长)
陈国玺(贵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曾德书(花溪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秀明(花溪区政协主席)
王雷春(中共花溪区委副书记)
柴永兴(贵州省音协副主席、秘书长)
3、执行委员会(下设四大指挥系统,七个工作机构)
主     任:王春雷(兼)
常务副主任:陈永燃(中共花溪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 主 任:滕召华(中共花溪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楚湘黔(花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柴永兴(兼)
委  员:张志军(区委办主任)
李 谦(区政府办主任)
廖卫国(区公安分局政委)
李保军(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家凤(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郭 涯(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信息中心主任)
刘修华(区文体广播电视局局长)
唐世海(区文联主席)
田庆坪(区旅游局局长)
赵新贵(区城管局局长)
张建军(区林业绿化局局长)
陈桂英(花溪公园主任)
邹米拉(区文广局副局长)
范钢飞(区公安局局长助理)
雷 毅(区文明办副主任)
王文敬(团区委副书记)
陈桂英(花溪公园副主任)
总   指   挥:王春雷
常务总指 挥:陈永燃
副 总 指挥:滕召华楚湘黔
综合指挥系统:指   挥   长:陈永燃            
            副 指 挥 长:滕召华楚湘黔
            责 任 单 位:执委会下设七个机构
安保指挥系统:指   挥   长:廖卫国
副 指挥 长:范钢飞
责 任单 位:区公安分局
接待指挥系统:指   挥   长:楚湘黔
       副 指挥 长:田庆坪
            责 任单 位:区旅游局
赛事指挥系统:指   挥   长:滕召华
副 指挥 长:刘修华 邹米拉
责 任单 位:区文广局

(三)工作机构
1、办 公 室 责任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文广局
               职    责: 协调各组工作,负责办公室后勤,纪念品制作,安排部署整个活动的开展。
2、比 赛 组   责任单位:区文广局
配合单位:区文联
职    责:制定比赛和演出方案,保障比赛场地。
3、接 待 组   责任单位:区旅游局
配合单位:团区委
职    责:拟定接待方案,负责礼仪和来宾在活动期间的接待工作,团区委协助旅游局共同做好接待。
4、宣 传 组   责任单位:区新闻信息中心
区委宣传部宣传科
职    责:拟定宣传方案,负责省内外媒体宣传、形象推展和宣传品制作。
5、市场运作组   责任单位:贵州惠通广告公司
                  职    责:搭建招商和宣传平台,筹集部分活动经费。
6、安 保 组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职    责:拟定安保方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7、环 境 组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林业绿化局、
花溪公园
职    责:拟定环境布置和整治方案,确保活动期间环境、卫生秩序。
四、运作方式
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争取权威专业文艺机构的认可及知名企业协办。采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的原则,以提高“花溪之夏”品牌为核心。
五、活动内容
(一)第十二届贵阳“花溪之夏”艺术节“★★★杯”青少年古筝比赛
(二)第十二届贵阳“花溪之夏” 艺术节“★★★杯”青少年钢琴比赛
(三)第十二届贵阳“花溪之夏” 艺术节“★★★杯”西部元素音乐展演
(四)第十二届贵阳“花溪之夏” 艺术节开(闭幕式)暨“★★★杯”交响音乐会
六、主要活动及时间安排
第十二届贵阳“花溪之夏”艺术节定于2006年8月25日—8月31日举行,为期一周,主会场设在花溪。
1、开幕式(第十二届贵阳”花溪之夏”艺术节开幕式暨“★★★杯”交响音乐会)
时间:2006年8月25日 地点:贵阳大剧院
2、第十二届贵阳花溪之夏音乐节“★★★杯”青少年古筝比赛
时间:2006年8月26日(初赛)8月29日(决赛)
地点:花溪区文化宫
3、第十二届贵阳“花溪之夏” 艺术节“★★★杯”西部元素音乐展演
时间:2006年8月29日(决赛) 地点:贵阳人民广场
4、第十二届贵阳“花溪之夏” 艺术节“★★★杯”青少年钢琴比赛
时间:2006年8月27日(初赛)8月30日(决赛) 
地点:花溪区文化宫
5、中国钢琴、古筝界名家讲座
时间:2006年8月28日 地点:花溪迎宾馆
6、由贵阳清溪旅游有限公司、贵州半岛假日旅游有限责任公司、贵阳仙乐旅游有限公司联合组织第十二届贵阳“花溪之夏”艺术节“★★★杯”青少年音乐夏令营
时间:2006年8月日---日 地点:贵阳花溪
7、闭幕式(第十二届贵阳“花溪之夏” 艺术节闭幕式暨“★★★杯”交响音乐会)
时间:2006年8月31日 地点:花溪区文化宫
七、奖项设置
1、钢琴、古筝邀请赛分别分儿童、少年、青年三个组别,分别设置: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四名。
2、西部元素音乐展演分别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
名,三等奖3名,最佳乐队组合奖1名 ,最佳人气奖1名,最佳原生态音乐奖1名,最佳原创歌曲奖1名,最佳歌手奖 1名。

      第十二届贵阳“花溪之夏”艺术节
组委会
2006年7月1日

石浪 发表于 2006-7-18 08:48

花溪之夏

以上是初稿。多多内容请登录花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网站公告   
第十二届“花溪之夏”艺术节青少年古筝、钢琴比赛报名简章
    为弘扬中西文化艺术,加强黔中文化交流,展示黔中文化魅力,实现高雅艺术与通俗文化、文化建设与产业发展的结合,发掘优秀人才,繁荣民族的、大众的文化,实现文化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第十二届“花溪之夏”艺术节组委会将于2006年8月25日—31日,在贵阳花溪举办青少年古筝、钢琴比赛,力求通过艺术节的举办,使我省音乐艺术影响和辐射西部,并逐步走向全国。


一、举办单位

主办:中国音乐家协会社会音乐委员会

共青团贵州省委员会

贵州省音乐家协会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政府

承办:第十二届“花溪之夏”艺术节组委会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06年7月15日-8月15日

2、报到抽签时间

报到时间:2006年8月22日—23日(全天)

抽签时间:2006年8月23日

上午10:00-11:00(古筝)

下午3:00-4:00(钢琴)

3、比赛时间

初赛

2006年8月26日(青少年古筝比赛)

2006年8月27日(青少年钢琴比赛)

决赛

2006年8月29日(青少年古筝比赛)

2006年8月30日(青少年钢琴比赛)

三、报名、报到地址

第十二届“花溪之夏”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花溪区贵筑路92号区政府大院内邮编550025)

四、比赛地点:贵阳花溪

五、比赛分组

青少年古筝、钢琴比赛均分为以下三个组别

儿童组:12岁以下(1994年8月24日后出生)

少年组:12岁-17岁(1989年8月24日-1994年8月25日生)

青年组:17岁-22岁(1984年8月24日-1989年8月25日生)

六、比赛程序

本次比赛分为初赛、决赛两轮进行,经评委组评审后,从各组的初赛成绩中选拔优秀选手进入决赛。

七、参赛曲目

(一)青少年古筝比赛:

1、初赛

各组参赛选手从规定的两首必选曲目中自选一首进行参赛,所弹乐曲必须背奏。

儿童组必选曲目:《高山流水》(浙江筝曲)、《云庆》

少年组必选曲目:《丰收锣鼓》、《雪山春晓》

青年组必选曲目:《东海渔歌》、《茉莉芬芳》

2、决赛

儿童组:

(1)初赛必选曲目

(2)自选同等或以上级别一首

(选手所弹乐曲必须背奏,演奏时间总长不得超过9分钟)

少年组:

(1)初赛必选曲目

(2)自选同等或以上级别一首

(选手所弹乐曲必须背奏,演奏时间总长不得超过12分钟)

青年组:

(1)初赛必选曲目

(2)自选九级曲目一首

(选手所弹乐曲必须背奏,演奏时间总长不得超过15分钟)

(二)青少年钢琴比赛:

1、初赛

各组初赛均自选技术性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选手所弹乐曲必须背奏。

儿童组:

(1)车尔尼849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

(2)自选一首作品(中、外不限);

少年组:

(1)车尔尼299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

(2)自选一首作品(中、外不限);

青年组:

(1)车尔尼740以上程度或肖邦、李斯特、拉赫码尼诺夫、斯克里亚宾练习曲任选一首;

(2)自选一首作品(中、外不限);

2、决赛

决赛自选乐曲可与初赛相同,选手所弹乐曲必须背奏。

儿童组:

(1)古典小奏鸣曲的快板乐章(从海顿、莫扎特、贝多芬、克莱门蒂等作曲家的作品中选择);

(2)自选一首作品(中、外不限);

(选手演奏时间总长不得超过9分钟)

少年组:

(1)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从海顿、莫扎特、贝多芬、克莱门蒂等作曲家的作品中选择)

(2)自选一首作品(中、外不限)

(选手演奏时间总长不得超过12分钟)

青年组:

(1)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从海顿、莫扎特、贝多芬、克莱门蒂等作曲家的作品中选择);

(2)自选一首作品(中、外不限);

(选手演奏时间总长不得超过15分钟)

八、奖项设置

青少年古筝、钢琴比赛每个组别分别设:一等奖一名奖励10000元;二等奖二名各奖励6000元;三等奖三名各奖励3000元;优秀奖四名各奖励1000元。

九、报名须知

各参赛选手须向组委会办公室提供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及比赛演奏乐谱复印件一份。

(一)报名时间:2006年7月15日――8月15日

08:30――12:00      

14:30――18:30

(二)报名地点:第十二届“花溪之夏”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

(三)咨询电话:0851-3862885 3861211 (0)13984374619

(四)报名费:150元 (外地选手可通过邮政汇款寄至:中共花溪区委宣传部 邮编550025)

十、其他事项

1、各参赛选手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自理

2、参赛选手演奏乐器可自带也可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3、外地参赛选手比赛期间的食宿可通过组委会办公室协调联系

详情登陆:http://www.hxgov.gov.cn
                                 第十二届“花溪之夏”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                                                                       2006年7月1日





发布人:admin起始日期:2006-07-05结束日期:200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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