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甬 发表于 2006-7-24 09:18

取法乎上,得乎其中。
      如果我们把追求的理想定得高一些,恢复的目标是相对完整中华文化,而不只是局限在书法方面,那么就会产生出一种形而上的提升力量。
      即使我们的天赋不够,能力有限,可以实践和追求的空间也会比书法大得多。

虫甬 发表于 2006-8-13 08:04

果然“做爱”吸引眼球!
      其实,我对书法艺术的存在问题的思考已经很久了,现在将相关的帖子顶上来,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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