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伸向企业的“准权力”之手
法制日报:伸向企业的“准权力”之手万学忠
“中国企业最佳商誉”,“中国市场行业第一企业”,“中国名牌发展奖”,“中国城市主导品牌”,“首届李时珍医药成果奖”,“国际爱因斯坦新发明奖”……
这些诱人的荣誉和桂冠,一度频繁地出现在企业老总的办公桌上,真的让人难辨哪个是真,哪个是假。直到1998年中宣部、原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发文进行通报,企业和消费者才恍然大悟:都是骗人的!都是骗钱的!
早在1996年3月,国务院就曾发文明令严格控制评比活动。那么,是谁如此胆大包天,置国务院禁令于不顾依然我行我素?
记者分析了10例违规评比活动的主办者,它们多数是带有官方背景的协会和学会,如:以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中国社会学会、中国公共关系专业委员会名义举办“中国企业最佳商誉”等级确认活动;以中国职业企业家协会名义举办“中国发展建筑业十大功勋人物”认定活动;以中国市场学会名义举办“中国市场商品(服务)顾客满意度”调查发布活动等。
另外一个特点是,在主办单位的后面,往往有一家企业来承办———其实是揽钱。如:北京铁流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承办“中国名牌商品介绍活动”;北京鹏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承办“中国市场行业第一企业推展活动”;北京导向广告集团承办“中国城市主导品牌竞争力调查发布活动”等。
一些社团组织以谋取小团体或个人利益为目的,举办对企业的评比活动,或以推荐、排序、认定、上榜、宣传介绍、公布调查结果等形式搞变相评比活动;一些经营性机构通过承办评比活动牟取暴利;个别境外注册的组织到内地举办评奖活动,向企业索取高额费用;有的甚至采取瞒骗等手段,引诱企业出钱买“假奖”。少数企业把花钱买奖当作提高企业信誉的捷径。这些评奖活动干扰了企业正常经营,影响着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大力整治和查处下,近年来,明目张胆对企业排序评比活动日趋减少。但是,企业仍然不得不面对众多的“准权力团体”的挟制。这些“准权力团体”发布企业信息、挟制企业的方式层出不穷。如:中国农机协会农用车分会曾经以低于行业自律价销售为由,对山东高唐时风机械集团总公司开出80万元罚款单,后在原国家计委干预下才得以纠正。
就在今年2月,北京市家装行业龙头企业———北京龙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取消了“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这一消息在媒体公布后,龙发公司业务锐减,一些已经签订了装修合同的客户纷纷要求解约。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被取消“消费者满意称号”的理由仅仅因为企业没按规定时间参加消协的“年审”。而事实上,龙发公司2001年和2002年,连续两年实现消费者零投诉。在补办了相关“手续”后,“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失而复得。当记者问及龙发公司补交了多少“年审”费用时,龙发公司讳莫如深。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龙发公司为澄清事实增加了数额不菲的广告投入。
记者采访中发现,很多企业面对形形色色的“准权力之手”,敢怒不敢言。在行政权力的行使向依法行政大步迈进的今天,法律,是否也应该让“准权力之手”不再那么挥洒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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