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与表演
所谓艺术源于生活,舞蹈原来是一种祈祷形式,后来独立成一种表演;武术本来是杀敌的,后来又变成一种表演;书法本来是作记录用的,后来变成一种表演的工具。既是作表演用的,就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添加一些无用的东西。而添加这些无用的东西,是朝表演方向发展的,目的是更为引人注目。实用,以简单直接胜,不在乎他人的目光;表演,则要考虑如何吸睛。
故表演本身与起始是不同的,标准自是有所异,如武术,原先不是以擂台上胜出为目的,而是以杀敌多少来衡量的。
同一项目而目的不同的两种形式产生后,便有了对比,其审美便有了冲突。如书法,本来是实用的,象小学生做作业那般,后来为了写得更好看,便对形式进行加工。由此产生了一些明确的标准,当变成表演后,标准更为细化。由于一个个个体的存在,即使标准再细化,也无涵盖全部,争议的声音也越来越多。尤其是实用与表演两者矛盾最大。
实用以快捷易辨为目标,好看与否在其次;表演建立在好看的基础上,虽离不开文字的可辨性,但偏重于过程的设计。
要求好看,意味对细节进行编排,“这一点这样写不好,要那样写”“这个字的结构要如此处理”“这风格行距或字距要如此这般”等等。当好看的观念产生后,实用那种朴素也就找不回来了,如清人的馆阁体,虽是名义上的实用,但好看已写入基因中,无法改变了。
大概只有到了老子所说的“绝圣弃智”才可以再体会到朴素的实用书写吧,现在只能继续去表演了。
回不去的家乡,回不去的童年……
20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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