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节大收藏---了解苗族
苗族的族称族源苗族族称古老,最早见于甲骨文中。唐宋以前,曾有“三苗”、“南蛮”、“荆蛮”、“五陵蛮”等称呼。这些称呼把苗和其他族称混同在一起。宋以后,苗才从若干混称的“蛮”中脱离出来,作为单一的民族名称。
苗族的自称,在湘西地区的苗族称“仡熊”(果熊),而在其它地区称“卯”、“猛”或“蒙”等。“猛”或“蒙”,黔东南苗语意为“树心”,传说枫树心生“妹榜妹留”(蝴蝶妈妈),“妹榜妹留”才生苗族远祖“姜央”,故把“猛”或“蒙”作族称。局部地区称为“嘎闹”,意为乌,或许是古代乌氏族图腾的遗迹。历史上,曾按其服饰、居地等方面的不同,在“苗”字前面冠以不同的名称。1949年以后,统称为苗族。?
关于苗族族源,与早在4千多年前,生活在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以及长江中下游以南地区的被史籍称为“南蛮”的氏族或部落有联系。有人认为古史传说时代的蚩尤为今日苗族所尊奉的始祖,与苗族有亲缘关系。有人认为古代三苗与苗族有渊源关系。有人则认为今日之“苗”可追溯到古代的“髳”人。此外,还有驩兜说、夜郎说、巴郡南郡蛮说、槃瓠蛮说、武陵蛮说等。
近年来,有人提出传说时代的蚩尤、唐虞夏时代的三苗、殷周时代的髳、春秋战国时代的荆蛮、秦汉时代的黔中蛮或武陵蛮,都包括有苗族先民在内,是苗族先民在历史上不同时代的不同名称。
总之,根据史籍记载和传说,苗族先民殷周时代已在今湖北清江流域和湖南洞庭湖一带生息。约在春秋战国时期,在巴蜀、夜郎以及荆州都有苗族先民活动。秦汉时,大部分苗族先民在武陵郡、牂柯郡、越巂郡、巴郡、南郡等地区定居,小部分继续迁徙到黔东南都柳江流域。嗣后,由于战争、饥馑、疾病流行、生育繁密、农田丢荒等原因而不断迁徙。 苗族概况
苗族,现有人口739.8万人。除贵州、云南、湖南西部有较大的苗族聚居区外,广西、四川、海南及湖北地区也有分布。
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1956年制定了苗文的拉丁字母拼音文字方案。
苗族的宗教信仰主要是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也有部分人信仰天主教和基督教。
苗族主要从事农业,兼营油茶、油桐、漆树等经济林木业。
相传,苗族起源于5000多年前居住于黄河中下游的“九黎”部落,后迁徙至长江中下游,形成三苗(三苗:古族名)部落。在漫长的岁月中,苗族迁徙的足迹不仅遍布南中国的山山水水,而且漂洋过境,走向异域。如今越南、泰国、老挝以及欧洲、美洲等国家和地区,都有苗族人在生活。?
苗族地区盛产木材,因此,过去的房屋多为木结构。建筑在山区的吊脚楼,一般分为两层,上层住人,下层圈养牲畜或堆放杂物。?
苗族服饰式样繁多,色彩艳丽。《后汉书》中就有五溪。五溪:今湘西及贵州、四川、湖北交界处,因此地有五条溪流而得名。苗族“好五色衣裳”的记载;唐代大诗人杜甫也有“五溪衣裳共云天”的著名诗句。苗族妇女的服装有百多种样式,堪称中国民族服装之最。较有代表性的传统"盛装",仅插在发髻上的头饰就有几十种。
苗族妇女上身一般穿窄袖、大领、对襟短衣,下身穿百褶裙。衣裙或长可抵足,飘逸多姿,或短不及膝,婀娜动人。便装时则多在头上包头帕,上身大襟短衣,下身长裤,镶绣花边,系一幅绣花围腰,再加少许精致银饰衬托。苗族男子的装束比较简单,上装多为对襟短衣或右衽长衫,肩披织有几何图案的羊毛毡,头缠青色包头,小腿上缠裹绑腿。
苗族分布区域广阔,各地自然环境差异较大,因此农作物品种和人们的饮食习惯有所差别,但总体来说,苗族以大米、小麦、包谷等为主食。苗族喜食酸味,制作的酸食有酸辣椒、酸菜、酸汤、酸汤鱼等。苗族还常以酒示敬,以酒传情,不同时间、地点,不同的对象,饮酒的礼俗也有所不同,如拦路酒、进门酒、双杯酒、交杯酒,不一而足,体现了苗族人民丰富多彩的酒文化。
苗族的传统节日有苗年、四月八、龙舟节、吃新节、赶秋节等,其中以过苗年最为隆重。苗年相当于汉族的春节,一般在秋后举行。节日早晨,人们将做好的美味佳肴摆在火塘边的灶上祭祖,在牛鼻子上抹酒以示对其辛苦劳作一年的酬谢。盛装的青年男女跳起踩堂舞。入夜,村寨中响起铜鼓声,外村寨的男青年手提马灯,吹着芦笙、笛子来到村寨附近“游方”(即男女青年的社交恋爱活动),村村寨寨歌声不断。
龙舟节是每年农历五月二十四至二十七日,此时万人盛装,云集江边,参加龙舟出发前的献祭活动。比赛开始,几十条龙舟破浪前进,两岸锣鼓、礼炮齐鸣,观众呐喊惊天动地。岸上还举行对歌、跳芦笙舞等活动。入夜,余兴未尽,青年男女相聚对歌,倾诉真情。
苗族人民能歌善舞。苗族的“飞歌”高亢嘹亮,极富感染力;舞蹈有芦笙舞、板凳舞、铜鼓舞等,以芦笙舞最为普遍。芦笙舞在正月十五、三月三、重阳节等节日及建房、丰收、迎亲等日子里跳,舞姿多重下肢变化。民间群众性芦笙舞一般由二至五名男子吹芦笙领舞,其他人围一圆圈踏乐而舞,场面壮观、气氛热烈。竞赛性的芦笙舞一般在节日或集会上由少数技巧较高的男女表演,一般二至四人,动作有大蹲、屈身乃至仰卧、倒立等高难动作,很受群众欢迎。 苗族的宗教信仰
1.多神崇拜。苗族民间不仅认为人有魂,而且认为世界上万物有灵。对于自然界的一些巨大而奇特的自然物,如巨石、悬崖、水井以及村前村后和深山老林里茂密而高大的常绿树等,往往加以供奉,给它们贴白纸人、焚香、烧纸等等,希望它们保佑人们平安无事。苗族对自己修建的木桥、石桥、土地菩萨以及在山上叉路口立的石凳、木凳、指路牌等等,都认为有神,希望它们能保佑全家、全村或者过路的人平安,野兽不进村中来伤人等等。因此,对这些有神物每年都要去敬祭一次。
2.祖先崇拜。苗族人民对自己的祖先极为崇拜,不仅平时每天吃饭时都要先酹酒、掐一丁点肉抛于地上表示敬祭祖先,而且还要定期以同一家族的若干村寨人共同牛堂的人家为单位,举行祭祖盛典。如贵州黔东南地区的“祭鼓节”(nongx jangd niel,旧称为“吃鼓藏”);湖南湘西的“椎牛”;贵州黔西北的“解簸箕”;云南金平、元阳等县的斋,咸信、砚山等县的杀牛(阿旺)等都是祭祖的形式。其中,以黔东南的“祭鼓节”和湘西的“椎牛”的场面为最大,是当地苗族最隆重的盛典。苗族崇拜祖先,一是本民族的始祖蚩尤,二是本家族的祖先。
3.图腾崇拜。苗族的图腾崇拜有龙神、枫木、鸟、盘瓠等。苗族对龙普遍崇拜,各地苗乡都很盛行。如:贵州黔东南苗族地区的“招龙”;湖南湘西地区的“接龙”;云南屏边、砚山、麻栗坡等到境的“祭龙”;广西融水县境的“安龙”等。各地苗族都是为了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家道兴隆、普泽万民而纷纷求助于龙。贵州黔东南台江、凯里交界地区的苗民,认为龙是为人作善、保佑人们平安发达的灵物,所以,如果在那个寨里出现有哑巴儿童多、山坡成片倒塌、家族内有男女青年关系异常等现象时,就认为这是保佑本村人畜兴旺的龙神已离开的不吉利预兆,就当举行“招龙”活动,把龙神请回来。于是,全村的人共同商定吉日,集资购买祭品,请鬼师来主持“招龙”仪式。“招龙”仪式一般选择在一个吉日的傍晚进行。
黔东南一带的苗民很崇拜枫木树,他们的村前寨后都有枫木。为了祈求保佑,人们还给老枫树烧香、挂红,一时祭祀;修建房屋也必须找大枫木作第一个中柱,才能发富发贵。不仅如此,人们还把枫木比作自己的祖先。如把“我们是一个祖先”说作Bib(我们)dios(是)jus(一)dius(棵)det mangx ngul(枫树),直译是“我们是一个棵枫树”。黔东南苗族流传有一首很长的古歌——《枫木歌》(hxak det mangx ngul)视枫木为繁衍子孙的始祖。贵州凯里、黄平、麻江、雷山等县苗族自称为“嘎闹(ghabnes)”的,据考“ghabnes”即“鸟”的意思。这是远古苗民的鸟图腾崇拜的反映。此外,据苗族学者石建中、麻树兰称:目前,湖南的泸溪、沅陵、麻阳、凤凰、花垣、吉首等县的苗族,都崇拜盘瓠,不仅到处有盘瓠洞、盘瓠庙的遗址,而且还有关于盘瓠的传说。苗族极个别地区的极少数人有生殖崇拜的现象,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现象已消失。
4.基督教的传播。苗族民间本来普遍为多神信仰,但随着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向我国西南扩张,西方传教士深入到苗族地区传教,故而少数苗族开始信奉基督教。在二十世纪初,英国传教士坡拉德(S.poloart,汉名“柏格理”),在贵州石门坎创建了教堂,宣传循道公会的教义,并同苗族和汉族的教徒知识分子杨雅各、张武李、斯提文等在贵州西北部的威宁和云南东北部地区传教,还创制了柏格理苗文(也名框格式苗文),用以翻译《新旧约全书》和《赞美诗》等宗教读物,用苗文直接向苗族传教。他们还创办了若干所小学,运用宗教读物课本,培养了不少苗族知识分子。澳大利亚的传教士胡托(M.H.Hutton,汉名“胡志宗”),也以民国七年(1918)由北洋政府教育部公布的国语注音字母为基础,在贵州黔东炉山县(今凯里市)旁海一带创制了套注音字母苗文,用这种苗文翻译了《新旧约全书》和《赞美诗》等,向黔东一带的苗族宣传耶稣基督,也使凯里、黄平和雷山等县的少数苗民信奉基督教,并设有教堂供教徒作礼拜。此外,在贵州省安顺一带,1902年也曾有英国传教士党居仁深入苗区传教,有苗族信奉基督教。1926年美国传教士也来湖南凤凰县传教,有十多位苗民加入基督教。目前,基督教在苗族中仍有一定影响,甚至在贵州威宁苗族地区,基督教在苗族群众中曾一度有较快的发展。 苗族的音乐
苗族音乐可包括声乐和器乐两种。苗族声乐一般都是真人声歌唱,不用器乐伴奏。
苗族的民间文学,除只说不唱的理词、故事、谚语、谜语外,其余民歌都是唱的,尤其是“飞歌”,还必须大声唱;情歌、酒歌等虽然可以小声唱,甚至吟唱,但都是要真声唱。所谓“歌的海洋”主要是指口头歌唱,苗族能歌善舞,苗区处处有歌声,就是指的这种声乐。作为声乐的民歌,都有歌词和曲调,歌词按曲调高低唱出来。唱歌时可有伴奏,也可以完全不要。
苗族的乐器通常有芦笙、唢呐、箫笛、胡琴、月琴等。 苗族的体育及娱乐
1.苗族武术。苗族为了健身,民间有世代相传的武术。湖南湘西的武术,有徒手和器械两大类:徒手可分为粘功、策手、点穴、花拳和礼示。“策手”中的一拳两防、一攻五变等是苗族武术的精华;“点穴”又称神打,即穴道致伤的技击法,是苗族武术的绝招;“花拳”是苗族武术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中以“小四门”、“大四门”最为普遍;“礼示”是表演时对观众表示的礼节,分开堂礼、收堂礼、启手礼和毕手礼四个方面。器械有棍、锏、棒棒烟杆、钩刀、边枷棒、木椅、竹条、鐺、流星锤、刀、剑、斧、矛、钩、戈、戟、鞭等。此外棍术,有单头棍、双头棍、花棍等等。黔东南、黔南地区的一些苗族村寨也习有各具特色的武术;黔中、黔北、黔西北和云南苗族的射弩,也很有特色。?
2.舞狮子。这是湘西和黔东北苗族经常开展的一项文体活动。舞狮子多以火花开场,即先用栗木钢炭的皮(这种炭皮燃烧时火星四溅)装进一个火球当宝来耍,引狮子出场,火球舞动,火星四溅,既美观,又使人望而生畏,笑着让出场地,然后,按其传统套路舞动狮子,动作多样,表演惊险,十分有趣。?
3.舞龙灯。流行于湘西,黔东一带,是一种互相配合的集体表演项目。正月初三或初五,以村为单位出龙。舞龙者一般为青壮年,由一人耍宝在前,伴以锣钹鼓点,游动时还吹长号。龙的动作主要是抢宝、穿花、滚澡、脱皮、挠虱、盘身等。舞龙时还以鸣炮助乐,一直玩到正月十五。?
4.赛龙舟。一种集体比赛活动。湘西以凤凰、泸溪、浦市、吉首、花垣、茶桐、保靖等有江河的县城或大集镇最为隆重。黔东的台江、施洞也在每年端午节举行一次龙舟竞渡,都是在规定的水域内划行,以抢先者为胜。?
5.爬花杆。流行于贵州西部和云南部分地区的苗族中,以仁怀县一带的表演最惊险。在二至三丈高的木柱顶端置一张作奖金的钞票,由一男子双足夹花杆而上,头朝下再翻身头朝上,如此循环,吹笙不止,到顶端用脚趾夹住钞票,再伸足亮相,然后蛇行而下,如钞票掉落,则仍置杆顶,待后人领奖。?
6.踩鸡蛋。贵州仁怀县后山一带“踩花山”活动的内容之一。先在地上放3个鸡蛋,表演者在鸡蛋上赤脚来回吹舞芦笙。每一动作仅由一或二个鸡蛋交替支撑全身而鸡蛋不碎,令人惊叹。?
7.斗水牯牛。苗族斗水牯牛的习俗在清代史籍上有较多记载,其历史相当悠久。苗族民间至今仍然盛行斗牯的风气。凡是在祭祖或过年过节时,人们都互相邀约把水牯牛牵来斗牛场相斗取乐。苗族民间的斗水牯牛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经双方牛主商量合适之后,就各由一斗牛手把水牯牛牵到场上来,使二牛头对头,使其比角相斗。如果两牛不斗,双方人员就拍打牛屁股,促使其相斗;如果斗赢了,观众热烈喝采。另一种是使两头披挂绿的等水牯牛相碰斗,即由一斗牛手牵着一头头戴草凳的水牯牛等候着;另由一斗牛手牵着水牯牛在三四丈远的地方,让其头朝前方,然后把牛鼻绳一解开,碰水牯牛就拚命向前方的等水牯牛冲撞,斗成一团。如果两斗牛得难解难分,采用拉牛脚办法使两牛分开。?
苗族地区还有赛马、荡秋千、摔跤、踢毽子、扳手劲、射弩等体育活动项目。贵州西部关岭的苗族,过山花节时还有妇女穿针、绩麻、穿衣裙的比赛活动。?
近数十年来,苗族聚居地区随着学校教育的发展,学校的现代体育运动项目增多,使苗族地区的群众体育活动又增加了球类、田径和体操等现代体育运动项目。 苗族的婚恋习俗
1.一夫一妻制。1949年以前,苗族除了个别原妻不生育而有一夫多妻外,其余都是实行一夫一妻制。苗族一般都不与他族通婚。同民族不同服饰的支系也少通婚或不通婚。苗族禁止家族内通婚。在黔东地区,甚至凡是拜为兄弟的被视为同宗人,其子女是兄弟姐妹关系,也不能通婚。近几十年懂得了姑舅结亲不科学,也改变了姨表、姑表结亲的旧习俗。?
2.自由恋爱。苗族越是聚居地区,越是婚姻自主,通过青年男女亲自参加“游方”社交活动来实现。即使有父母包办,只订婚而未结婚的,也可以自由参加正常的“游方”社交活动。黔东南男女青年的“游方”社交活动,一般在喜庆或者节日的白天进行。届时,男青年便到不同家族的村边固定的游方场上去吹口哨,作“哦嗬”声,唱歌邀请,姑娘们听了就知道小伙子们已到,就悄悄互相邀约来与小伙子们见面,互相介绍、谈心、交流见闻,以及互相对歌。这样反复多次,从中发现意中人,再进一步的单独谈心,建立感情。有的地方则是每天晚间进行。各村寨的小伙子吃完饭后,就三五成群地去不同家族的村寨“游方”。
黔西北一带的苗族社交叫做“玩花山”或者“跳月亮”、“吃平饭”。他们每逢节日(即农历正月初一至十五;五月初五等),各地的未婚男女青年便欢聚在几个村寨的一个山坡上,互相介绍、交谈、对歌等等,如一见钟情,便可倾吐爱慕之心。云南楚雄一带的苗族,在数十年前还有“姑娘房”的习俗,即由集体专设两座公房,以便未婚男女青年在劳动之余分房休息或住宿,男房的青年和女房和青年互相对歌,借机择偶。此外,在云南红河个别苗族地区还有“抢姑娘”的陋习,如果被抢去的姑娘不同意,可以回去;如果女方愿意,双方都回去告知父母,准备举行婚礼。居住在湘西一带包括黔东北、鄂西和战四川东南角的苗族青年男女也必须在“会姑娘”自由恋爱的基础上才能缔结婚约。广融水苗族自治县的男女青年则通过“坐妹”(即到女方家的火塘边谈心、对歌等)。经过多次“坐妹”,彼此感情融洽即可确立恋爱关系。?
3.订婚。苗族通过自由恋爱后,男方就可请媒人前往女方家正式求婚,一般媒人去的次数越来越好,俗称“亲以多求为贵”。如果女方家同意就可举行订婚礼。但具体仪式苗族各地互有差异。在湘西一带,如女家有心许配,必须经过家族喝了“放口酒”表示赞同之后,才能正式订婚。然后男家再择吉日向女家过礼,即送糯米粑、茶油和酒肉等。女家还要请家族人吃喝两天三晚。过礼后,男家又择地日娶亲。
在川黔滇交界的苗族,男方请媒人到女家订亲,往往媒人会说某家想要你家姑娘去背水喝。如果女方同意,媒人就回来给男方家长传讯,并择定吉日,准备结婚。如果是父母包办婚姻,则由男方父母先杀一只羊送到女方家去,女方收一半,留一半由男方家带回,表示不增加男方家的负担,并表示愿意成亲。此后,男方家请媒人带一对鸡、一袋炒面和若干鸡蛋送到女家去,表明订婚心意,这就算完成了订婚手续;如果女方不同意,就杀一只羊送到男家去表示退礼。男女双方商定结婚日期之后,双方家长积极准备礼物、食物和物色陪郎及陪娘各两三人。
4.结婚。苗族婚礼一般都很隆重,届时男、女主家都宰猪杀羊招待乡亲和来宾。一般都包括送亲、迎亲等程序。但各地的婚礼仪式也是不一样的。
例如在川黔滇一带,苗族举行婚礼时,男家杀一头猪、一对鸡、酒数壶、鸡蛋若干和活牛一头,由新郎的陪郎送到女家去,以作接新娘的礼物。他们在女方家住一两天,女方家也杀一头猪来接待,并留一半给男方家以作回礼;同时,新娘和陪娘就跟着新郎和陪郎一道到男家来。途中,男方两男在前面开路,新娘和陪娘在后面,挑礼物的走在最后。当新娘走近新郎家时,由新郎的父母出来迎接新娘和陪娘。晚饭时,新娘和陪娘坐一桌,新郎和陪郎坐一桌,其余的人随便就坐。夜间,男女青年唱歌,吹芦笙、口琴等;老年人也参加唱歌,热闹非凡。
在湘西一带,当娶亲队伍来到门前时,女家首先关门,宾主同时放鞭炮,男家用一包钱从门缝送入门内,叫做送“开门礼”,女家才开门迎接。吃完早饭就发亲,由堂兄背新娘上轿,新娘除亲属陪同外,还有女友和儿女双全的“引亲娘”以及歌师等等。
新娘的女友们都身着盛装,只有当新娘踩篾筛进男方家门,才知道谁是新娘。进门后,不拜堂,一直走到火坑边坐下,由主婚人让新郎新娘共喝一杯酒,共吃一块肉,然后合用一盆药水洗脸以除邪气。主婚人唱完“合事歌”,晚饭后由双方的歌手对歌,连续三天,婚礼才算结束。?
5.回门。苗族婚姻都有回门的习俗,即新娘嫁到新郎家后都要回娘家。但何时回,回娘家居时间多长,及其仪式的繁简。都因地而异。有的地方必须是经回门后才能过性生活。如湘西在婚礼三天之内新郎新娘只能见面,不能同居,直到回门在娘家住一晚,第二天再回男家,这一天晚上才是亲郎新娘的成婚之夜。在川黔滇,则是新娘在夫家住一两个月后,新郎陪新娘回娘家住几天,之后,双双返回新郎家长住。黔东南地区送新娘回门是苗族婚礼最隆重的礼仪。
在当地盛行把女方接到男方家举行订婚仪式的习俗。当订婚后的第三天,女方家就派数名姑娘给新娘送衣服来,新郎家就积极送新娘回门用的两坛米酒、两只猪腿、一挑糯米饭、一挑糯米粑和两个有筛子那么大的大喜粑,还有鸡鸭等等。有的还要送一挑稻谷。届时,男方就按女方家长的要求邀请家族中的男女青年陪送新娘回门,新郎留在家中,不能参加陪送。
回新娘家的当晚,新娘的家长大摆宴席招待客人,并邀请本家族的青年男女来作陪,男子分桌就宴。席间,宾主的歌手们便开始对唱苗族古歌,互相盘问民族历史知识,边唱边向对方敬酒,这是互相学习和传授苗族历史文化知识的极好机会。次日早饭后,陪客者们便纷纷前来邀请客人到自己家中作客,使全村酒歌连绵,沉浸在一片欢乐的气氛之中。待客人们走遍每家每户,最后回到新娘家吃告别饭,准备回新郎家。这时,男子都要给新娘家送财礼,多少随意,主人则送上一块白布手绢和礼物。当客人离开时,全村男女都出出来送客。走出寨子时,新娘村上的姑娘们便围着小伙子们讨彩色花线。顿时,又响起宾主送别的阵阵飞歌,回门礼仪到此结束,新娘就留在娘家长住。
此后,过年过节或农忙时,新郎家就派人来接新娘,住几天后,又回娘家长住。这样反复多次,最后由新郎的母亲去接新娘回来,这才在夫家长住,并开始与夫同居。现在这一习俗已逐渐有所改变。?
6.入赘。苗族有入赘、从妻居的,但一般为数很少。一般都是因为有女无子,不得已而招郎进屋。入赘男子通常是兄弟多,家境贫寒或者无父母的独子。?
7.离婚。苗族民间过去离婚的极少,如果夫妻双方实在不和,可以自由提出离婚,但双方本人不出面,而由双方父母出面,请地方上的三老四少来进行调解;如仍不和,则由三老四少来协商赔礼问题,即由先提出离婚的付给对方一笔损失费用。如果双方都要求离婚,就彼此不赔,到此了结夫妻关系,各自回父母身边,再去参加“游方”社交活动,结交新的伴侣。有的离婚夫妻,将刻上花纹的竹筒从中破开,各持一半为凭。?
8.再婚。苗族中年丧偶者,不论男女都能再婚。 只是妇女改嫁,必须再夜间从小门走出。黔东南和湘西地区的苗族,如果哥哥去世,未婚或丧偶的弟弟有权优先要求嫂嫂“转房”(兄不与弟媳转房),成否由嫂子决定,任何人不得强迫。但在云南的马关、金平等地苗族,兄死寡嫂必须改嫁给弟弟(即叔嫂转房)。 苗族的舞蹈
苗族民间舞蹈有芦笙舞、铜鼓舞、木鼓舞、湘西鼓舞、板凳舞和古瓢舞等。尤以芦笙舞流传最广。贵州的丹寨、台江、黄平、雷山、凯里、大方、水城,以及广西融水等地,在每年正月十五、三月三、九月九等传统节日,和过年、祭祖、造房、丰收、迎亲、嫁娶等喜庆节日,都要举行芦笙舞会。舞姿以四步为多,也有二步、三步、六步、蹭步、跳步、点步以及左右旋转等跳法。苗族一级演员金欧领舞的“苗族青年舞”,1963年已摄成舞蹈艺术影片《彩蝶纷飞》,在美国、日本、新加坡、香港等地上演,深受群众喜爱。
苗族是歌舞的富有民族,仅苗族“鼓舞”一项,就近十种之多。苗族“鼓舞”在唐代《朝野佥载》上就有“五溪蛮,父母死,于村外闾其尸,三年而葬,打鼓路歌,亲戚饮宴舞戏一月余日”的记载,由此可见苗族“鼓舞”历史的悠久。
苗族的“鼓舞”主要种类集中在湖南省西部、贵州省东南部清水江流域一带。
黔东南的苗族“木鼓舞”,是过去每13年才举行一次的“吃牯脏”大型祭祀活动时的“鼓舞”形式。节日时,舞蹈的男女狂舞三日,废寝忘食,通宵达旦,如醉如痴。
“花鼓舞”是湖南省凤凰、保靖、花垣等县苗族人民欢度农历“六月六”“八月八”“赶夏”“赶秋”等传统节日时,必有的自娱性舞蹈。届时,在举行盛会的广场中央,架起一面由三人负责敲击的大鼓。由两人持双槌敲击鼓皮,一人持单鼓槌敲击鼓梆,参加集体作舞的人们,没有人数和男女限制。作舞之前,击鼓者用本民族语言歌颂发明木鼓者的功德,以此作为对祖先的祭奠。然后,众人便在鼓点的伴奏下围鼓成圈翩跹起舞。这些作舞者的基本舞姿多来于各类生活动作的模拟,其中还加入一些武术成分,使舞蹈动作柔美而刚劲。《花鼓舞》的特点,是两位击鼓者在旋转、翻身或跳跃下表演多种对称性舞姿的同时,还能敲奏出和谐而统一的鼓乐。
苗族民间舞蹈《猴儿鼓》,是以三人或多人模拟猴子各种习性与击鼓姿态的男子表演性舞蹈。表演时,由一名鼓手在鼓后击鼓作乐,另一鼓面朝向穿猴装、画猴脸谱的舞者。舞蹈动作多为模拟猴子啃吃苞谷、荡秋千、看鼓、试鼓、惊鼓、相互嬉戏等。扮演猴子的舞者可用拳击鼓,也可以槌击鼓。整个“鼓舞”不但风趣、热烈、技艺性极强,而且具有一定的戏剧情节。
苗族民间自娱性的《踩鼓舞》,是年节、喜庆集会,尤其是农历三月“姊妹节”时,必不可少的女子“鼓舞”。舞蹈时,先由一名少女边歌边走入场内,然后继续歌唱并击鼓伴之。歌词内容基本为召唤,如姊妹们不要错过时机,快来作舞等。随后,众多盛装的苗族姐妹便聚拢在鼓架周围,面对皮鼓踏节而舞。在舞蹈进入高潮时,外围的男女老幼观众也可进入舞场,组成若干层同心圆圈共同作舞。舞蹈动作自由、欢快,时有两腿颤抖而带动全身的特点。
流行于黔东南的《反排木鼓舞》,现已成为苗族节日庆典以及出访他国的代表性舞蹈,被邻国友人誉之为“东方迪斯科”。
新中国成立后,在苗族诸多种自娱性和表演性“鼓舞”的基础上,人们又创造出了由四人同时敲打作舞的《四面鼓舞》。这种“鼓舞”流传在湘西的凤凰县和贵州省松桃县苗族聚居的地方。该舞男女均可参加,四人分别站在鼓面前,双手持槌击鼓。在统一的节奏下边击鼓边表演规定套路。每一套路动作完成后,大家按顺时针方向换到下一鼓面位置,再进行其它套路的“鼓舞”表演,既有表演性又有娱乐性。
苗族演奏芦笙、以芦笙伴舞的历史,自宋代已有记载。清代刻本《广舆胜览》中的舞蹈形象与“每岁孟春,择平地为月场,男吹芦笙,女摇铃,盘旋歌舞,谓之跳月”,分明是对现在所谓《铜铃舞》的记载。
曾生活于洞庭湖畔的苗族先民,以鸟为图腾,因而今日苗族妇女的头饰银冠与彩条长裙,仍充满着锦鸡羽毛的斑斓色彩和飞鸟图案。至今贵州省黔南
苗族,保存着一种源于古代祭祀的大型舞蹈《芦笙堂》。表演时,由男子吹奏芦笙,专人敲击铜鼓,身着盛装、头戴银冠的少女,微乍双臂作鸟态款款起舞。这种情景与云南省开化出土的2000余年前铜鼓鼓面上的纹饰极为相似。此外,从云南省石寨山出土的铜鼓形贮贝器上的“击鼓歌唱图”中,可进一步窥探到苗族与古代百越部族及铜鼓文化间的密切关系。
在苗族的自娱性舞蹈中,还有头戴银冠、身着彩条长裙模仿锦鸡动态的《锦鸡舞》;头戴羽冠、模仿雉鸡相斗、跳跃、嬉戏,含有杂技技巧的男子双人《芦笙舞》和源于妇女刺绣、搓麻等家务劳动的《板凳舞》等。
中国苗族的支系繁多而分布广阔,形成了数量众多、内容丰富的歌舞品种。除以上介绍者外,贵州省“花溪苗”的《芦笙舞》、“红粘苗”的《跳硐》、“花苗”的《花树舞》、流传在丹寨县的《古瓢舞》、云南省苗族的《芦笙舞》、广西壮族自治区苗族的《芒哥舞》,以及《斗牛》、《牵羊》、《花棍舞》等,种类之多不胜枚举。 苗族的禁忌
1、苗家人最忌外人以“苗子”相称,认为是对苗族人的最大侮辱。
2、客人至苗家,必以酒相敬,客人若接受,主人会引为知己。若客人不胜酒力,也要象征性品咂一下。
3、苗家人杀鸡待客时,总将鸡头、鸡肝、鸡脯奉予老人或最尊贵的客人,将鸡腿送给小孩,将翅膀交于青年男女,祝其前程无限。在一家几代同堂之时,青年男女不应有过分亲昵举动。
4、苗家人与自然关系亲密,认为无论桥头、树下、屋头、灶旁都有神灵依附。每逢节庆或贵宾来临,均烧香供奉,告慰祖先,以祈求平安。客人不宜对这类活动表示非议。
5、苗家人忌用白公鸡送喜庆贺礼;忌外人随意触动堂屋神龛;忌用脚踏火中的铁三角架;门口插草标,意为家中有病人,忌外人进家。 苗族的姓名
苗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苗名。当婴儿诞生满月后,母亲就要背婴儿跟婆婆、妯娌们一起带些礼物去娘家请满月酒,并由外祖父母或舅父母给取名。
苗族的苗名,不论男女,都是单音名字,女名有“榜(bangx)、欧(eb)、妮(nil)”等等;男名有“宝(box)、金(jinb)、翁(ongd)”等等。当长辈称呼晚辈时,可以直呼其单音名;如果引称其苗名时,就必须与其父相连成为子(女)父连名制的苗名。例如:子的单音苗名为“宝(box)”,父的单音苗名为“翁(ongd)”,那么“宝(box)”的引称苗名应当呼为“宝翁(box ongd)”;如果是一般对称,则要在其单音名前加上尊称词“喋(dial)(哥)”,成为“喋宝(dial box)”。黔东南地区,除子(女)父连名制之外,还有个别地区采用子、父、祖三代连名制的,譬如:子名为“宝(box)”,父名为“翁(ongd)”祖父名为“里(lix)”,那么子名“宝”的引称苗名则为“宝翁里(box ongd lix)”。这种子、父、祖三代连名的连名制使用的地区不广泛。如果以二十五年为一代,由子(女)父连名制的家族谱系追溯上去,就可知道某个家族延续至今的历史年代。?
湘西、黔东北和黔中等地区的苗族,不使用子(女)父连名制,而是使用以父系家庭为中心的血缘近亲集团的专用名称。这种专用名称,人们都认为是苗族支系的苗姓。例如,湘西地区的苗族内部分有“代卡”、“代瓜”、“代华”、“代晓”、“代略”、“代来”(“代”是词头)等等,如果“代卡”这个支系中有一个名叫“金玉”的人,那他的苗名就叫“金玉卡”即在这个支系人的名字后面连上支系专称“卡”,表示苗姓。?
苗族现时使用的汉名汉姓,都是与汉人交往频繁之后产生的。在湖南的沅陵、叙浦、麻阳、城步等地的苗族,早在唐宋时期就开始使用汉名汉姓。在湖南五溪地区的腊尔山区苗族,大约在元代开始使用汉名汉姓,明代以后更加普遍。在贵州黔东南一带的苗族,也在明代开始有极少数人使用汉名汉姓,到清代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后,清王朝统治者认为“苗人多同名”,就饬令“各照祖先造册”,凡“不知本姓者,官为之立姓”。?
目前,黔东南的苗族是同时使苗族的子(女)父连名制苗名和汉姓两个名称的。 会画画会写字的,弄几幅画或字来助助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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