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与书法
近日看到关于陈振濂与张桂光就写字与书法这两个概念进行讨论的两篇文章,对于这问题,多年前我已思考过,今天翻翻旧帐。两人的讨论,对澄清写字与书法这两个概念有一定的帮助,只是纯理论有一点易被非议的地方就是:拿一幅作品出来,你依据什么来判断它是写字还是书法?这样,即使各执一词也给人以更为明确之感。当然,作品的样品不能以拓本为据。
书法几大要素离不开字法、笔法、结体、墨法、章法这几点。字法即错别字问题,笔法离不开一气呵成,结体有单字也有上下左右呼应,墨法在很多时候需与笔法结合,体现出韵律来,章法即谋篇布局,篆隶楷相对而言较简单,行书与草书偏于随机性,更多的是讲究个人感悟,甚至是一种他人无法解释的东西。
尽管如此分类,但它们始终是以不可分割的综合体出现,就如0123456789几个阿拉伯数字那般,衍生出无穷变化,故人对作品的判断,必然存在误差,也就没必要给写字与书法之间划上不等号了。
要减小误差,需提高个人审美能力,如前人划分的神妙能逸佳,你是如何定义的?司空图《二十四品》你是如何理解的?……等等。
判断的依据来自于个人综合修养,终生学习也有所不足。
2019.3.21 要证明“写字≠书法”,等如证明“1+1=2”。 书法一定离不开写与字,但写的毛笔字并不一定就可称为书法,为什么称为书法,书法它具有一定的规则与法度。所谓不是标准的标准,{:1_244:}{:1_244:} “艺术的审美特征之一就是形式美和内容美相统一。书法作为艺术也应不例外。书法一旦以形式美和内容美相统一为审美特征,那么,书法与写字就有了区别,书法艺术家与“书匠”、“书奴”就有了本质的甄别,当代中国书法的许多问题将迎刃而解,中国书法从此就能真正走上高度有意义的艺术道路。”选自施政明《当代中国书法审美问题分析与对策》
我相信书法之中有技与艺之分,只是在实证方面,作为评定者,必定是一位在书法方面由技进阶到道的艺术家,才能辨出个中之别。如只懂写字的,从作品上只能看出写字方面的东西,超出这个范围的,除了认识将背临到描红水平及一些初学者的作品外,话说得再漂亮亦属牵强附会而已,故先将自己提升到艺术家的层面再深入讨论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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