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协关于“全国第三届篆书作品展”临摹、抄袭违规现象的情况通报
中国书协关于“全国第三届篆书作品展”临摹、抄袭违规现象的情况通报近日,针对举报所反映的“全国第三届篆书作品展”入展作品“唐人五言诗四首”(篆书,P122)涉嫌抄袭、临摹的问题,中国书协组织专家对存疑作品进行了现场比对,经专家组认真比对、充分讨论并投票表决,认为:该入展作品与举报中所举被抄袭作品相比对,内容、形式、风格及笔墨多有雷同,属于抄袭。根据《全国第三届篆书作品展征稿启事》中关于临摹、抄袭相关规定,中国书协决定取消该入展作品作者的入展资格。
以上情况及处理意见以本次中国书法家协会网站发布为准,中国书协已将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团体会员单位。中国书协对于抄袭、临摹、代笔等违规现象的举报长期有效。
在此,中国书协衷心感谢广大书家和书法爱好者对展览工作的监督、建议,并致以诚挚的敬意。我们将进一步完善评审办法、细化评审流程。希望广大书家和书法爱好者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同时也希望广大投稿作者认真阅读《征稿启事》,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让我们一起努力,合力维护展览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公正性,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展览环境。
中国书法家协会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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