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草堂 发表于 2006-4-28 22:37

原帖由 二慎堂 于 2006-4-28 00:52 发表

月初曾随何应辉先生到得泰安,无缘结识山东诸位版主,遗憾!:'(:'(:'(

我就在泰安--与何先生及足下擦肩而过,何其遗憾!!!

梦草堂 发表于 2006-4-29 17:45

原帖由 皇家雪狼 于 2006-4-26 12:59 发表
支持此试行方法,我先来出一题供大家参考。
书法的尴尬:时下有人将文化市场上的书法作品分了几种类型,一为领袖书法、一为书家书法,一为名人书法,一为画家书法,一为实用书法。当这些作品一起摆在我们眼前, ...

本周中心话题只有您跟yuzhi (质之) 参加,jinyang123 (愚 砚) 支持了本话题一帖。
如此情况,本在意料之中。二慎堂先生说:“在混沌的世界里只有“因”而没有“果”!不信各位试试!”这话说得有理。
但既然有因了,我还要给出一个果:在极为冷清的活动氛围中,我宣布:皇家雪狼的话题入选下周中心话题,请皇家雪狼于明日(星期天)发帖。标题格式为:“本周中心话题:*********”
本帖内,我已奖励二位出题者积分。皇家雪狼的帖子发出后,再奖一次。对于中心话题的回复者,将择优奖励。

最后,我宣布:鉴于活动的试行情况,本次活动为第一届,也是最后一届。

以上是否适当,请宫版再斟酌。

Anonymous 发表于 2006-4-29 19:40

原帖由 梦草堂 于 2006-4-29 17:45 发表


本周中心话题只有您跟yuzhi (质之) 参加,jinyang123 (愚 砚) 支持了本话题一帖。
如此情况,本在意料之中。二慎堂先生说:“在混沌的世界里只有“因”而没有“果”!不信各位试试!”这话说得有理。
但既 ...
万事开头难,看来斑竹灰心了,不知二慎堂先生何出此言???

梦草堂 发表于 2006-4-29 20:42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6-4-29 19:40 发表

万事开头难,看来斑竹灰心了,不知二慎堂先生何出此言???

也谈不上灰心,此法不成,还有别的方式。二慎堂说得有理。我的决定主要依据于活动的情况,并非二慎堂的话。

宫恩武o 发表于 2006-4-29 21:04

原帖由 梦草堂 于 2006-4-29 17:45 发表


本周中心话题只有您跟yuzhi (质之) 参加,jinyang123 (愚 砚) 支持了本话题一帖。
如此情况,本在意料之中。二慎堂先生说:“在混沌的世界里只有“因”而没有“果”!不信各位试试!”这话说得有理。
但既 ...
一天没来了,抱歉
这个建议好,老宫支持,干脆开始吧,回头我也上道开胃的小菜,一块品
二慎堂过烟台、泰安不相约见面,不好,老宫要骂你一句“过路的妖精”了,玩笑,欢迎再来
在虚拟世界只有“果”没有“因”

sorry 发表于 2006-4-30 04:14

kao shenme dongxi?

宫恩武o 发表于 2006-5-2 21:53

原帖由 梦草堂 于 2006-4-29 17:45 发表


本周中心话题只有您跟yuzhi (质之) 参加,jinyang123 (愚 砚) 支持了本话题一帖。
如此情况,本在意料之中。二慎堂先生说:“在混沌的世界里只有“因”而没有“果”!不信各位试试!”这话说得有理。
但既 ...
”书法的因果是什么,皇家雪狼的议题“,不知道可否重议一下,因为我前几天公司的事分不开神,就疏忽了对每一个帖子的关注,老宫道歉了,很抱歉

书法侃客 发表于 2006-5-3 09:22

(针对皇家雪狼的论题)从论题看没有清晰区分书法与写字的本质,故作如下剖析。
各个阶层有各阶层的生存法则,不能一概而论,欣赏每一类人的书法带着每一类的心态,虽然累点,但不会走眼,像还有一些应景的书做,写来根本没有艺术可言,但那也不能说不是书法,真有机会把这些东西一块摆在眼前,那只能用一个群魔乱舞来欣赏了。不过细想追求个性有过没,得到好处有错没,得到虚荣有失没,得到实用不好吗

书艺公社 发表于 2006-5-3 16:03

这是个好的提议!斑竹可以在每次主题采纳后通过短信告诉书法网该主题的提出人的详细地址,由书法网寄送网站出版的书籍做为鼓励!期待你们的精彩!

灌水圣 发表于 2006-5-3 16:07

这是盗版的我的想法:lol
我就觉得你们哪,自己不知道想办法
抄袭我的想法,有意思吗?

[ 本帖最后由 灌水圣 于 2006-5-3 16: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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