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人物 发表于 2006-4-7 17:08

hao支持!

清兰草堂主人 发表于 2006-4-7 17:26

不知道论坛还会不会再搞更新什么的了。

我想,近阶段一定失去很多人。

雪鸿布衣 发表于 2006-4-7 17:29

这个办法不错,充分体现众生平等,支持!!!

llgg 发表于 2006-4-7 17:40

论坛规则大家共同维护。

傅伟 发表于 2006-4-7 19:39

哈,理解。支持

黑白分明 发表于 2006-4-7 20:18

支持!!!!!!!!!!

和欢路 发表于 2006-4-7 22:36

支持!!!

醉中一天 发表于 2006-4-7 23:19

我觉得这办法很无聊

疏影横窗 发表于 2006-4-7 23:50

好政策!坚决支持!

张春风 发表于 2006-4-8 00:30

明白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变为“论坛乞丐”会员等情况的特别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