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惊花落 发表于 2015-9-2 15:09

字法问题

不久前,一书法博士指出《草诀歌》中某些字的草法有误,我并不认同。据称博士的标准是晋唐,然而《草诀歌》自明以来作为草法的启蒙书藉,流传甚广,古人都认可了,难道今人不认可?
在文字书写方面,明清考试以馆阁体为标准,现在考试以字典为标准,至于考试之外,以古代约定俗成的写法为标准。
草书标准起于俗成,规范于于右任,若按于右任的标准,岂不是古人大错;若以古人为标准,那于右任的标准草书就不标准了。可实际上,于右任的草法标准没错,古人也对。
不同的书法字典,有的将同一人的同一字的同一写法归于行,有的则归于草, 这种分类同样获得众人认可;而有些行草作品有人称行书,有人称草书,亦无不妥。
就书法而言,我们所看重的是表现是效果,在字体法度方面,只要流传有绪并获得众人普遍认可的,就是正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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