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法批评的学习笔记【之六十二】(“审读”审的是什么?)
本帖最后由 卫生局 于 2015-6-28 12:37 编辑相关信息显示,被人称之为“史上最严评审”的第十一届国展评审有一个环节叫“审读”,“审读”究竟审什么?谁有资格审?前一个问题很好回答,组委会在当初的“征稿启事”第四款第五条里说的很清楚,“评审中,加强对书写内容、文字正误、篆法、草法的审查。提倡文化内涵,注重文字规范。自作诗文优秀者,在同等艺术水准情况下,优先作为入展和优秀作品的条件”。对于第二个问题,组委会没有明示,也没有好事者“人肉”,公众自然无从知晓。但四年一度的国展是如何的让无数书法发烧友魂牵梦绕呕心沥血殚精竭虑自不必说,因为一个所谓的“错别字”就让一件倾注作者无数心血原本可以登堂入室的作品瞬间灰飞烟灭,人们自然要对这个“至高无上”的文字判官充满好奇!人们不禁要问:他怎么就敢断定这个字是错别字?当书写成为艺术,一个文字的正误如何判定?当年因为《砥柱铭》中文字的错对,国家顶尖专家还狗咬狗一嘴毛,现在谁有权对一件参加国展的书法作品中文字的错对一锤定音?如果要经两个以上评委认定,操作起来是否可行?更关键的是,认定是错别字以后怎么办?作品真的会因为某个评委认定其中有个错别字就瞬间拿下吗?目前中国谁有资格做一个字对错的最后“判官”?
南朝书家王僧虔在《笔意赞》中说:“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唐张怀瓘有“深识书者,唯观神采,不见字形”之说,他们均强调以形写神,形神兼备,怎么唯独忘了审读错别字这个重要环节呢?书法界如满天星斗一样数不清的“大师”们经常不厌其烦的教导我们说,书法玩的就是笔墨和线条,什么时候说过玩的是古汉语呢?蒋维崧先生当年提出要把“书法放在中文系”,难道就是为了不让书法家写错别字?
想起“书画同源”,就联想到刚刚闭幕的全国第十二届美术展的评审,把评审细则掰开了揉碎了也没有找到类似“审读”的环节,按从入选的书法作品中“审读”错别字这个逻辑来推理,入展的美术作品也应当“审看”一下画面上有没有不合常理不合情理不切合实际的地方,比如六月飘雪之类!
说起六月飞雪,就想到汉乐府民歌《上邪》中的几句话,不长,但却写得让人撕心裂肺捶胸顿足虽千古传颂却至今仍不绝于耳:“上邪! 我欲与君相知, 长命无绝衰!山无陵, 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 夏雨雪, 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听听听听,这爱的有多么海枯石烂昏天黑地,这在当时,谁听了不怦然心动,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可要是放在现在,他就一哄骗傻妞的顺口溜!咱不说别的,就说这六月飞雪吧,过去谁敢想?可现在,也不知道是怎么闹腾的,电视里动不动就有六月飞雪的报道。外国的咱不去说它,咱这里也不闲着,江南七月飞雪您信么?乍一听是一件违反自然常理的事,所以人们常常把它与戏文里的冤案联系在一起。可是中国气象局的国家气候中心的专家告诉我们,江南夏天下雪、并不仅仅存在于戏文里,在现实中也有。在一部记述了中国古代气象历史的文献里面,就有不少关于夏天下雪的记载。这咱就要说到这书画鉴定了,现在的那些满世界飞来飞去为急于一夜暴富的劳苦大众指点迷津的古玩鉴定专家们在断定一幅书画作品的真假时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他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嚒叫常识?“常识”是什么?《辞海》的解释就四个字:一般知识。“常识性错误”又是什么?“赵本山”们告诉我们说:1+2=4就是常识性错误!孔子《论语》中说“不时不食”,这就是说,不合时令的果实特别禁止老年人食用。可现在呢,原来只能在夏天才有的蔬菜瓜果,寒冬腊月里照样有,您吃还是不吃?您出门到街上遛遛,到处都是反季蔬菜,怎么办?不吃?咱还说书画,如果您看到一幅作品中出现很奇怪的违反您所说的“常识”怎么办?就盖棺定论?说他是赝品?在下觉得未必如此!王维所画的《袁安卧雪图》大名鼎鼎,不说艺术品投资界妇孺皆知,戏曲艺术领域恐也众所周知。她最早著录于宋人沈括的《梦溪笔谈》。沈括提及此画,乃是有感于张彦远对王维的批评,张氏批评王维画物“多不问四时,如画花往往以桃、杏、芙蓉、莲花同画一景”。而沈括举“雪中芭蕉”为王维辩护说,“此乃得心应手,意到便成,故造理入神,迥得天意”,并进一步指出:“书画之妙,当以神会,难可以形器求也。”“雪中芭蕉”不仅是中国绘画史上的一桩千年公案,还常被视为分析艺术真实性的一个典型个案。雪本北方寒地所固有,芭蕉长在温热之南国,二者在画面上同时出现有违生活常识。但,和其他艺术门类一样,书画也可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例如,吴道子画子路,饰以晋代才佩有的木剑;阎立本画王昭君,戴有唐朝才时兴的帏帽,等等。在张氏看来,“生活事实”是艺术真实的参照,“衣服车舆、土风人物,年代各异、南北有殊,观画之宜在乎详审”。只有对生活进行“详审”才能达到艺术真实。王维的“雪中芭蕉”,显然违背了这一真实性原则,因而被批评为“画之一病”。殊不知,宋人朱翌早就说过:“右丞(王维)不误,岭外如曲江,冬大雪,芭蕉自若,红蕉方开花。”明人俞弁的《山樵暇语》也辩说某人在广西就“亲见雪中芭蕉,雪后亦不坏也”。王肯堂在《郁冈斋笔麈》中更是用梁朝徐詀的一首诗来证明雪中芭蕉的存在,并且以“闽中大雪,四山皓白,而芭蕉一株,横映粉墙”的实例来论证雪中芭蕉 “盖实景也”。由此可见,倘若极南之地普降大雪,类似“实景”是有可能出现的。照此说来,依据“六月飞雪”这种“常识性错误”来断定《袁安卧雪图》并非一代大家王维所作该是多那么的荒唐!如果当年也有全国美展,碰巧评审环节就有一个“审看”,王维王老师的这幅《袁安卧雪图》恐怕连入展的资格都不会有啊!忽然想起前些年中国书协在安徽办的一个展览,有个安徽作者用篆书写了“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已经评上了一等奖,有位评委说他写了错字,将“担”字写成了单人旁,结果被拉下来了。其实谁都知道“担”字是提手旁,作者却写成了单人旁,则一定是有道理的,不懂篆书的人根据常识也可判断而慎下结论。而懂篆书的人更明白,“担”字在篆书中就是单人旁,写成了提手旁倒反而是错字。后来作者知道了,也申诉,但没有结果,几万元奖金没有了。
书法家都喜欢写些经文什么的,于是我就想到《道德经》。帛书《老子》从1972年长沙马王堆西汉古墓群中出土以来,海内外学者对这部被认为最接近于老子原著的作品的研究一直没有间断,但近年来从多方面多角度的研究证实,今天的通行本《道德经》“多后人所改”,“与古《老子》相远”,“谬误实多”(引文出自肖钢《道论——帛书<老子>破译报告上部》,下同。)!经过精确对比帛书《老子》与《道德经》的文本,肖钢发现,后者对前者的改动多达700多处,导致原文350多句话中有160多句发生了重大改变。其中仅因避讳从汉高祖刘邦到汉昭帝刘弗5个皇帝的名字而产生的变异就达100处之多,其中有许多文字都已经“以讹传讹”很久很久了。比如“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帛书《老子》原文为“知者弗言,言者弗知”。肖钢解释,“弗”,据《汉典》,为甲骨文字形,中间像两根不平直之物,以绳索束缚之,使之平直。其本意是“矫枉、校正、有所约束”。“弗言”指“有所约束地阐发言论或观点”,这当然不是“不言”;“弗知”指“言者的认知和知识都是有局限性的”,并不是指“言者完全不懂不知”。更值得注意的是,帛书《老子》中有83个“无”,5个“無”,而《道德经》把83个“无”全改成了“無”,彻底湮没了老子区别定义、使用“无”和“無”二字的深意。影响更大的是,《道德经》把帛书《老子》里的“有争”“弗争”“不战”统统改成了“不争”。试想一下,如果喜欢写经的书法家参加全国书法大展时参照的文本是现在的通行本《道德经》,而评委手中的文本是最新研究成果,即最原始的帛书《老子》,那该有多少字被判为“错别字”啊!
邵佩英先生在谈到篆书创作时说过:书法家是把篆书写好、写美、求美,重在字形,给人带来美感;文字学家是把文字搞懂、求真,重在字义、字音,使人懂得字的来历。各有分工,各有侧重。对书法家而言,不需要太高深、太专业的文字学知识。原则上不写错,特别是不使得他人(读者、观众)误读即可。再有,原本中国的汉字就是人们约定俗成的产物。篆书离我们的生活已经很远了,通过几千年的不断衍变、讹化,大部分早已失去了原始的字形。我们今天进行书法创作,既要充分利用好有限的书法资源,又不能被“说文”之类的“学术”所捆住手脚。篆书创作不能畏缩不前,更不能因噎废食。文字学应该成为我们写篆书的“一把钥匙”,而不是“障碍”。就拿“金文”来说,一个青铜器铭文,多的就那么几百字,少的可怜的几十个字。去掉不识的、怪僻的、不用的、不常用的,没多少能用的了。然后再有文字学专家告诉我们,那个是西周什么什么王时期的,这个是东周什么什么王时期的,不能混用。得,没什么可写的了。
“书画之妙,当以神会,难可以形器求也。”画如此,书法亦然!
审的是阳明心学的社会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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