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评审费,奖金2万)第二届“同龢杯”书法展征稿启事(6月30日截稿)
第二届“同龢杯”书法展征稿启事为传承书法艺术,弘扬书法文化,积极宣传夏同龢状元文化品牌,展示夏同龢状元文化产业园建设成果,着力提升夏同龢状元文化在全省、全国的知名度,营造良好文化氛围,从而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实现经济、文化、旅游跨越发展,特举办第二届“同龢杯”书法展。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
贵州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贵州省文化厅
承办单位:
贵州省书法家协会
黔东南州文联
中共麻江县委
麻江县人民政府
联合承办单位:
麻江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夏同龢状元文化产业园建设指挥部
黔东南州书法家协会
麻江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麻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贤昌镇人民政府
二、参加对象: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书法爱好者均可自由投稿。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三、作品要求:
1、内容:书写与夏同龢状元文化或麻江县人文环境有关的诗词、楹联、文赋为主,其它积极健康向上的古今诗、词、联、赋等均可。
2、规格要求:书体不限,作品为6尺宣以内的条幅(含对联),一律竖式,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作品件数不限,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未入展作品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3、费用:本次大赛不收取参赛费。本次大赛不收取参
4、填写信息:请务必在作品背面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手机号码、常用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作品名称,草书、篆书另附释文,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
5、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勿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禁止一稿多投。
四、评审:
1.由贵州省书法家协会组织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和评审工作流程;
2.评审工作于2015年7月初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3.评审期间将对部分获奖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
五、展览:
本展于2015年8月8日在麻江县高枧夏同龢状元文化产业园举行,展出获奖、入展作品106件。
六、奖项设置及待遇:
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每人10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每人5000元
入展100名奖金每人1000元
1.邀请获奖作者参加开幕式并颁发奖金。
2.入展具备加入贵州省书协条件之一。
3.本次活动获奖、入展作品作者奖金、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一个月之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1、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5年6月3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2、展览进程请关注贵州省书法家协会网站
八、收稿地址:贵州省麻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邮政编码:557600
联系人:文家恒0855-2621572 15870296806
九、其他事项: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方案要求,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方案各项规定。
2.所有来稿作品归承办方所有,承办方具有对所有来稿作品的展览权、出版权、收藏权。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承办方。
贵州省书法家协会
2015年4月30日 {:1_277:}{:1_277:}{:1_277:} {:1_277:}{:1_226:}{:1_226:}{:1_277:} {:1_226:}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