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水圣 发表于 2006-3-29 12:51

书法中师徒关系与传销,有一点惊人的相似!

传销中:上线靠下线生存
师徒关系:师傅靠徒弟生存

师徒关系比起传销有特殊性:
A,狭义的徒弟是现实中确立师徒关系的。广义的,是受到其蛊惑或者震慑的不特定的第三人。

B,师徒之间并非是纯粹金钱的关系,往往涉及人身。而且由此派生出的名誉,荣誉可以产生更多经济效益。主观上,搀杂着学徒的愚昧和盲目崇拜,以及学徒有依靠师傅荣誉走捷径的恶意。

C,社会危害极大,是艺术中的邪教组织。从学徒身上吸食的钱,相当部分被用来“作为荣誉的扩大再生产”,师傅有了更多资本去影响舆论媒体。于是有更多的青年被蛊惑,被煽动,审美观被嫁接,被阉割。弟子的钱被吸食光了,弟子便穷凶极恶,又去拉下线。并标榜,师从某人。。。最终的结果是导致该艺术的腐烂。。。

先说这几点
我就不点名了,书法网,这样的反革命多的是,判他个危害艺术生存罪

净化 发表于 2006-3-29 16:26

:@无奇不有!!!师徒如父子?!
   选择老师时要取法乎上,选择品学兼优的,
   求学求教于老师要保持平常心也很重要!
   :lol为人师表更要自尊自重,教不严,师之惰!老师应有高尚的人格!!!

宫恩武o 发表于 2006-3-29 18:57

现在没有纯正的师徒关系了,都带有目的性,只是大小而已,同时也于经济紧密挂钩,师徒关系早就变味了

梦草堂 发表于 2006-3-30 00:22

呆眼看书坛系列之七:书法与传销(原载书法报2006第3期)

书法与传销
                                    天生书呆子
日前,和几个朋友一起看书法展览,望着整个展厅从老师到学生面貌奇特、风格雷同的上百幅作品,一个朋友忽然问:“呆子,你说这不就是书法传销吗!”
“胡扯,这绝对不是传销!”作为法律工作者,我对传销的了解比一般人还是深刻全面得多的,所以回答也比较干脆。
“那你说象不象传销?”朋友接着问。
我一时语塞。是啊,现实生活中的人们在判断事物时是不能象法官审案那样周密严谨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他们凭的是感觉和印象。把书法现象比喻成传销,是因为他们模糊印象中的传销和眼前感觉中的展览具有相似性。不管这种判断对不对,把书法艺术和政府打击的非法传销这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联系起来,还是很新鲜的,有点意思。
法律上的传销和变相传销,大体是这么一回事: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劝诱他人交纳入门费、认购商品、职业介绍等变相交纳费用的方式招募人员,通过被招募人员扩大队伍组成网络,并以销售业绩计提报酬或者给予其他经济利益,利用后加入者所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加入者的报酬维持运作,获取不正当利益。
抛开这些拗口的法律概念,简单地说传销特征是:第一,传销是一种“拉人头”的欺诈活动,在传销中没有可供销售的商品,即便有也只是行骗的道具,销售和购买的都不是商品的使用价值,而是3000多元一套的劣质化妆品,或3000多元的一件简易按摩器;第二、整个传销注重营造传销网络,整个网络完全是依靠发展下线,并依靠下线人员缴纳的金钱维系运作;第三,传销的体系是金字塔式的体系,只有极少数接近塔尖的“硕鼠”才能一夜暴富,越底层的下线越是牺牲品;第四,任何为社会所鼓励的成功都离不开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成功是社会对个人贡献的一种评价和回报。传销之所以被政府取缔,是因为传销组织通过骗取人头费来维系不劳而获的生活,基本没有为社会创造价值。第五、传销采取的暴富诱惑、洗脑、人身或精神控制等方式极易迷惑和误导青年,同时通过亲友发展下线的方式极易造成信任危机,危及基本的信用体系。
现实书坛中有这种事儿吗?同是在市场经济社会,既然市场化的商业中存在传销,市场化的书法中存在类似传销的现象也不是没有可能,不然我的朋友怎么能看过一个展览就想到了传销呢?翻检一下十几年来的各种书法现象,连往美女身上都能写字,美女头发都能当笔使,存在传销现象也是有可能的吧。
那么当代书坛中所谓的传销指的是什么现象呢,我可以假想一个传销的例子。假如某个书法家创造了一个并不高明、没有多少艺术价值的奇怪的写法,他把这个写法起个名字叫“第六感书法”,然后他以赚钱为目的,通过展览、媒体等铺天盖地的宣传包装把这种书法说成是最符合艺术规律、最先进、最有前途、最易学的书法,进而蒙骗、招募一帮幼稚无知的信徒,由第一级信徒再招募第二级信徒,以此形成金字塔式的网络,居于塔尖的始作俑者通过收取信徒们的学费、润笔费等获得高额回报,而底层的信徒们成为牺牲品,这种现象和传销是不是还真那么一点儿相似呢!
如果书法中真的存在传销现象,那么某种意义上其危害性不比商业传销小,商业传销危害的是经济秩序、信用体系乃至青年的信念和前程,而书法传销则可能戕害青年的艺术生命和人生前途,当然也影响书法的健康发展,即使严格意义上的书法传销不存在,比照传销反思一些市场经济大潮中的书法现象,也不是没有意义。
判断某种书法现象是不是类似传销,我们可以把一些书法现象比如理论主张、创作流派、教学方式等,对照下面的角度进行判断。
首先,理论也好、创作流派也好、教学方式也好,看它的内容有没有艺术价值,其价值大小与推广方式是不是相符,如果把劣质化妆品或简易按摩器用3000多元的价格进行欺骗性的推广,明知自己的东西是石头却当做金子卖,就有点象传销。
其次,要看推广时有没有对被推广者进行排他性洗脑或精神控制,如果通过谎言说一千遍就是真理的方法使信徒们坚定不移地认为他学习的就是书法的正宗,就是最正确的方法,其他的流派和方法就是落后、就是野道,如果这样做就违背了双百方针,就有点象传销。
第三、要看推广过程中是不是以牟利为主要目的,是不是具有金字塔般的利益结构,是不是具有严重的、违背书法艺术规律的群体非正常相似现象,如果有就有点象传销。
   
最后作为警语,让我们用一个身陷迷途的大学生的话作为文章的结尾吧:
“那是一段在狂热中迷失自我的奇特经理。我们不仅是因为利益诱惑和人身监视而被传销网络套住,而是在思想上被控制后,心甘情愿地被他们利用。”

披褐堂 发表于 2006-4-1 16:46

诸位回到原始社会吧,只有那时没有金钱关系.谁愿意?
      我们现在就是大家劳动,大家挣钱然后花钱,让别人挣,我们也得到钱换来的东西.如果老师只付出,学生只索取,老师喝西北风啊?学生才真变成吸血者了,单向索取啊!老师付出,得到回报,才平衡,才不是吸雪者,也没有让学生成为吸血者.
   过去徒弟学手艺,先当三年长工,临了也不一定学多少。
   我们学校的书法班不及当地少年宫收费一半,110元一学期,限15人,质量也不差,校长说不为赚钱,刚够请老师多一点。有的家长说,便宜没好货,别在这学。错就错在我们打破了付出与回报的平衡,被人家按照金钱的标准来衡量我门的办学水平!所以今后我收学生就不打折了。

惹你封IP 发表于 2006-4-1 18:08

宫恩武o 发表于 2006-4-1 18:16

原帖由 披褐堂 于 2006-4-1 16:46 发表
诸位回到原始社会吧,只有那时没有金钱关系.谁愿意?
      我们现在就是大家劳动,大家挣钱然后花钱,让别人挣,我们也得到钱换来的东西.如果老师只付出,学生只索取,老师喝西北风啊?学生才真变成吸血者了,单向索取啊 ...
有道理,既然如此,就把收费高过王镛的书法班,相信连王镛先生都能来讲课

cmcjyy 发表于 2006-4-1 19:19

别看的太深了,否则,什么都干不了

披褐堂 发表于 2006-4-2 18:37

不知宫先生干什么没有目的性。宫先生带学生一直是免费?值得崇敬!或者一直在炸老师的油?免费在老师那里学习?有这样的地方介绍给大家呀!
    老师教学生也是付出,得到回报理所当然。我主张自利利他,不主张舍己为人。一位朋友讥笑我素质低,说他遇到关键时刻会如此,我说,你把新买的皮大衣给山区的孩子吧。他哑口无言。自己都能舌掉,却舍不得皮大衣!所以别只满嘴仁义道德,让大家看看你能做什么!

披褐堂 发表于 2006-4-2 18:42

原帖由 宫恩武o 于 2006-4-1 18:16 发表

有道理,既然如此,就把收费高过王镛的书法班,相信连王镛先生都能来讲课
想必老兄尝试过?弟子多么?谈钱并不可耻,劳动致富光荣啊,不必咻咻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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