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书法专业统考简章
贵州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书法专业统考简章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实际,2015年艺术类专业全部实行统考,现将各专业统考简章公布如下:一、报名考试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持本人户籍(含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等证件(原件),在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并现场摄像,领取《贵州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地点持二代身份证和《贵州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到考点院校,缴纳专业考试费、进行身份证识别验证并参加考试。专业统考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附表;考生在考点具体分组情况、注意事项等内容详见考点院校布告栏。专业统考严禁考生携带手机、寻呼机、相机及其它接收、传送设备进入考场。二、专业考试(九)书法学统考1. 考试科目及分值临楷书100分、临行书100分、创作(楷书和行书各一幅)100分,合计总分300分。2. 考试内容根据指定内容,进行楷书临摹、行书临摹、楷书创作、行书创作。3. 注意事项考生所有毛笔、墨汁、砚台、毡纸等用具自带,考点提供考试用纸。三、专业合格线及成绩查询1. 按照教育部规定,美术类专业本科考生专业成绩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其他各艺术类(含美术专科)合格生源与招生计划原则上按4:1以内的比例安排。2. 考生于2015年2月10日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平台(http://www.gzszk.com)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情况(不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四、有关事项艺术类专业统考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点院校对考生考试过程要实行有效监控,对在专业考试中舞弊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 附表:贵州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日程表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14年11月29日附表:贵州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日程表全省统考专业考点院校考试地区领取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咨询电话
书法学贵州民族大学不分地区2015年1月9-10日2015年1月11日0851-3611407民大美术学院
备注: 考点地址:贵州大学: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242号(贵大太慈桥校区) 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贵州民族大学:贵阳市花溪区董家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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