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全国各个院校录取分数线详细情况汇总---不断添加
北京师范大学专业及专业方向综合成绩(满分1500分)
电影学1138.67
数字媒体艺术1053.8
音乐学(钢琴方向)843.15
音乐学(器乐方向)970.33
音乐学(声乐方向)1003.89
美术学1060.2
书法学1041.4
舞蹈学999.93
文化课总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满分为750分。折算公式为:考生文化课实际分数÷考试所在省份总满分×750 录取规则 1. 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 2. 各专业依据考生初试、复试、三试的专业考试成绩(满分750分),由高到低按专业(含方向)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合格资格。 3. 对舞蹈学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专业考试成绩前两名、书法学专业考试成绩第一名,音乐学专业钢琴、声乐、器乐各方向专业考试成绩第一名,若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 4. 对上述第3条录取原则所列考生之外的下列专业(含方向)考生,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分计)和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 美术学(含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动漫方向):语文不低于80分、外语不低于70分。 电影学、书法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语文、外语均不低于90分。 音乐学(含钢琴、声乐、器乐方向):外语不低于70分。 舞蹈学:外语不低于50分。 上述各专业(含方向)考生的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电影学、数字媒体艺术(含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动漫方向):文化课总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直辖市同科类(文/理科)一批本科控制线的90%。 5. 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其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分文理科)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计算综合成绩,分专业和专业方向按综合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6. 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7. 所报考专业(含方向)有省级统一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方能按上述录取原则录取。
四川美术学院
1.造型类、设计类专业的录取,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2.风景园林、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外语单科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和专业课成绩总分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文化成绩排名,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理论类专业、建筑学:在外语单科成绩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造型类、设计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60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成绩达到550分以上(原始分),我校将优先录取,适当降低外语单科要求,录取专业根据考生专业成绩和综合分确定。综合加权分数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7.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江苏省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4×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新疆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录取结果以考生所在省市公布的为准。 四川美术学院2014年招生普通本科专业分数线表(最后更新时间7月9日)
省市
名称文化
分数线外语
分数线专业合格线
(造型/设计)造型类加权分数线设计类加权分数线广编
文化线风景园林
文化线建筑学
文化线理论专业
文化线书法专业
加权分数线
北京
天津36060220/21567.44067.240 495
河北
山西
内蒙古36060228/22571.83371.407 460
辽宁
吉林36060220/22069.60069.947
黑龙江
上海36060220/21568.540
江苏
浙江
安徽36060230/22370.80070.307 49646068.140
福建
江西
山东37560225/22570.28770.080 465 49670.947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39060230/22570.86771.34743049552045471.773
海南
重庆36555220/22069.76070.60745051850548069.633
四川37560225/22571.15371.28745548349245370.100
贵州40060228/22570.84772.273 566550470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24060225/22072.06770.733 360276
新疆定向1905516271.667 277
综合加权分数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7.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江苏省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4×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新疆综合加权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总分÷4.5×30%+专业课总分÷3×70%=录取加权总分。录取结果以考生所在省市公布的为准。
中国美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2014年各专业综合分最低录取分数线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综合分
01中国画169.0277
02中国画272.1262
03书法与篆刻71.0062
04美术与设计理论类535
05造型艺术类70.0246
06设计艺术类70.9344
07图像与媒体艺术类71.2923
08建筑学类(5年制)74.0436
09建筑学类(4年制)71.2646
10录音艺术63.5969
11工业造型设计66.3692
12染织与服装设计66.6728
13城市景观造型艺术65.9169
14平面设计68.2369
15数字出版与展示设计69.7908
16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67.9241
17多媒体与网页设计68.1138
*注:美术学(美术与设计理论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录取,公布的综合分最低录取分数线系文化课分数线(满分按750分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14年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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