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福友 发表于 2014-8-27 00:26

书法与音乐、舞蹈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呢

就艺术内涵而言,书法是“点线组成的音乐”,是“水墨的舞,因为它们都是“节奏的艺术”,所体现的都是一种“生命的律动”。宗白华先生曾反复论述过:“中国的书法本是一种类似音乐或舞蹈的节奏艺术。它具有形线之美,有情感与人格的表现。”又说:“……一幅字就是生命之流,一回舞蹈,一曲音乐。唐代张旭见公孙大娘舞剑,因悟草书;吴道子观斐将军舞剑而画法益进。书画都通于舞。它的空间感觉也同于舞蹈与音乐所引起的力线律动的空间感觉。”
李泽厚先生也认为,中国书法具有“音乐性的美”。他在论述唐代书法时曾讲:“《宣和书谱》便说贺知章‘草隶佳处,机会与造化争衡,非人工可到’。一切都是浪漫的,创造的,天才的,一切再现都化为表现,一切模拟都变为抒情,一切自然、世事的物质存在都变而为动荡情感的发展行程……然而,这不正是音乐么?是的,盛唐诗歌和书法的审美实质和艺术核心是一种音乐性的美。”
蒋勋先生则这样评价汉简:“汉简书法不仅摆脱了石刻翻版的刀工限制,更直接与观赏者的视觉以书写的墨迹接触。阅读时可以完全感受到书写者手指、手腕、手肘,甚至到肩膀的运动,如水波跌宕,如檐牙高啄,如飞鸟双翼翱翔,笔锋随书写者情绪流走。书法的舞蹈性、音乐性,到了汉简隶书才完全彰显了出来。”
因此,在刘福友现在看来:一位合格的书家就应该是一位好的音乐家,他心手相合,然后指挥着他的生花妙笔去纵情放歌,于是,他的每一幅字就变成了一次“生命之流,一回舞蹈,一曲音乐”,他的每一笔都是洽到好处、“莫不中节”(“中节”者,即合乎礼义法度,特指音乐中合乎节奏)。米芾就曾这样评价怀素的创作:“怀素如壮士拔剑,神采动人,而回旋进退,莫不中节。”
无需再浪费更多的笔墨,书法与音乐、舞蹈间的关系已经非常清楚了。正是在这种相互影响、相互借鉴中,书法发展了,音乐和舞蹈也进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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