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燕平 发表于 2006-2-26 13:12

[讨论]关于郭燕平“非传统书法学”的一点说明

“非传统书法学”这个新学科概念的定义
“非传统书法学”的“研究对象”是“传统书法学”所不研究或尚未研究过的一切;与传统书法学之间并非对立关系。
“传统书法学”和“非传统书法学”是“书法学”的两个必要的组成部分。“传统书法科学”与“非传统书法科学”则是“书法科学”的两个基本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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