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燕平 发表于 2006-3-9 09:50

关于我目前所能想象的书法学、书法科学理论的理想的最高的表现形态

书法学、书法科学,与现代逻辑学、数学、物理学的发达水平相比,属于不发达学科,因此应该向发达学科的方向前进。
书法学、书法科学在理论形式上的理想形态、最高形式,可以成为“学态”或“理态”或“论态”。
目前最发达的学科的学态是形式化的公理系统形态。因此我目前所能想象的书法学、书法科学理论的理想的最高的表现形态是形式化并且公理化的书法学学态、书法科学学态。在直观上,这个学态的外观,与形式化并且公理化了的逻辑学、数学、物理学相比,没有直观的区别。
没有这个追求,书法学、书法科学就不可能获得最高的成就。
这是前人没有提出过的目标。北大资源美术学院中国书法职业化竞赛学系至少在高校同类专业甚至艺术类专业之中率先提出并且确立了这个目标。
对于这个目标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在同业之中尚未找到支持者。
目前,我所能做的,除了继续孤身向这个目标前进并且宣传这个目标之外,也只有耐心地等待了。

理解需要准备,没有准备无法达成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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