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艺公社's Archiver
广场
›
【现代书法探索与研究】
› [讨论]郭燕平“狭义书法学”“书法”定义论要点
郭燕平
发表于 2006-2-28 10:02
[讨论]郭燕平“狭义书法学”“书法”定义论要点
“狭义书法学”的“书法”定义为:以郭燕平“字学”的“字”的定义为语义学基础,以“物质性的"(请注意: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思想)“字”(被郭燕平在其“字学”理论中定义过的)的全部物质及其全部物质可能性以及这些物质性和物质可能性被人类赋予的全部精神性和全部精神可能性进行创造的一切,尤其是有益的一切。
郭燕平“狭义书法学”的“书法艺术”的定义,可依上类推。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讨论]郭燕平“狭义书法学”“书法”定义论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