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康有为奖”书法评展暨“中国书法·岭南论坛”征稿启事
第四届全国“康有为奖”书法评展暨“中国书法·岭南论坛”征稿启事“康有为奖”书法评展暨“岭南书法论坛”是当代书坛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学术高度的活动,每三年一届,今年将举办第四届。为了更加强调活动的学术意义,更充分地调动全国书法学术界人士广泛参与,并与目前中国书法学术活动的举办模式接轨,从第四届开始,“岭南书法论坛”改名为“中国书法·岭南论坛”。第四届全国“康有为奖”书法评展暨“中国书法·岭南论坛”现面向中国书法界广泛征稿,有关事项启示如下:
一、 举办单位主办单位: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广东书法院佛山市南海区文体旅游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人民政府协办单位:佛山市书法家协会佛山市南海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佛山市南海区书法家协会媒体支持:中国书法网、当代书法网承办单位:广东省康有为书法艺术院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宣传文体办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文化站南海康有为书学院
二、 成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联合成立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丹灶镇文化站。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下设创作、理论两个评审小组,分别负责各个奖项的评审工作。
三、奖项设置第四届“康有为奖”书法评展评出创作奖15件,优秀作品100件,入展作品200件。理论奖5人。另外,为弘扬康有为书学,设立“康体”书法创作奖5件,优秀作品20件。所有获奖、入展名单在“中国书法网”“当代书法网”等专业媒体上公布。
四、奖励及待遇(一)创作奖、优秀作品、入展作品: 1、创作奖:每件获得奖金人民币8000元,颁发奖牌和证书,获赠作品集两本,获邀参加“康有为奖”书法评展颁奖典礼暨获奖作品展览开幕式,具备聘任为康有为书法艺术院特聘书法家的资格,广东省内作者具备申请加入广东省书法家协会资格。2、优秀作品:每件获得收藏费人民币1000元,颁发优秀作品证书,获赠作品集两本,具备聘任为康有为书法艺术院特聘书法家的资格,广东省内作者具备申请加入广东省书法家协会资格。3、入展作品:颁发入展作品证书,获赠作品集一本,具备聘任为康有为书法艺术院特约创作员的资格,广东省内作者具备申请加入广东省书法家协会资格。(二)理论奖:理论奖:每人获得奖金人民币8000元,并颁发奖牌和证书,赠作品集两本,获邀参加“康有为奖”书法评展颁奖典礼暨“中国书法·岭南论坛”,具备聘任为康有为书法艺术院特聘研究员资格,广东省内作者具备申请加入广东省书法家协会资格。(三)“康体”书法创作奖、优秀作品:1、“康体”书法创作奖:每件获得奖金人民币5000元,颁发获奖证书和作品集各一本。具备聘任为康有为书法艺术院特聘书法家的资格,广东省内作者具备申请加入广东省书法家协会资格。2、“康体”书法优秀作品:每件获得奖金人民币500元,颁发优秀作品证书一本和作品集各一本。具备聘任为康有为书法艺术院特约创作员的资格,广东省内作者具备申请加入广东省书法家协会资格。
四、投稿要求(一)“康有为奖”书法评展1.征稿范围:l8岁以上的海内外书法家、书法爱好者。2.创作内容形式和规格: (1) 积极向上,健康祥和的古今诗词、文句均可。尤其欢迎书写康有为有关诗文内容。 (2) 作品形式不限,单件作品竖幅不超过240cm×97cm,条屏不超过四屏,册页、手卷亦可;作品可托底,但不可装裱,不收刻字作品。 (3) 书体和创作风格不限,鼓励有创新意识又能把握书法本体的作品。3.投稿要求:(1) 每人投稿数量不限,但禁止化名或分多次投稿,所有参赛稿件请一次投递。寄稿时请附身份证复印件。为保证收稿,建议用特快专递投寄。(2)草书、篆书、篆刻作品请附释文。篆刻投稿4-8方,附2方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竖幅宣纸上。篆刻获奖、优秀作品、入展作品的作者在接到通知后需寄原刊印石一方,供康有为书法艺术院永久收藏。(3) 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楷书写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码。(4) 凡有文字硬伤的作品,一律不参与评审。因人力所限,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5)每件参赛作品收取参评费人民币50元(汇款后请将汇款单复印件和参赛作品同时投寄。请勿在参评作品中夹带现金,否则无效)。中国书协会员和广东省书协会员凭会员证复印件,经核实后免收参评费。(6)《第四届全国“康有为奖”书法评展投稿登记表》可在“中国书法网”、“当代书法网”上下载。(二)“康有为奖”书法理论奖1.“理论奖”的评审范围包括:(1) 国家级书法报刊发表的书法研究成果。(2) 在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书法著作。(3) 参加国家级书法理论研讨会的文章。(4) 向“中国书法·岭南论坛”投寄的文稿。(5)第四届“康有为奖”理论奖的评奖范围为2011—2013年的学术成果,之前的学术成果可作评审时的参考。申报时请尽量提供论文、论著发表、出版的原件。如发现弄虚作假,组委会将有权作出处理。2.申报“理论奖”必须向“中国书法·岭南论坛”投稿,论文入选“中国书法·岭南论坛”的作者才具备“康有为奖”理论奖的评奖资格。原则上获得往届“康有为奖”理论奖的作者不参加评奖(成果显著,有突出贡献者除外)。3.“理论奖”获得者,均在广东书法院院刊、康有为书法艺术院和南海康有为书学院院刊《书镜》上隆重推介,成为《书镜》特约编委,邀请参加康有为书法艺术院举办的重大学术活动。(三)“康体”书法创作奖。为了弘扬康有为书学,提升“康体” 书法在全国书法界的影响力,在参评作品中,评出 25件“康体”书法优秀作品,其中评出5件“康体”书法创作奖,其余20件为优秀作品。
五、展览时间、地点二O一三年十至十一月间在康有为故乡南海丹灶举行“康有为奖”书法评展颁奖典礼暨获奖作品展览开幕式。
六、中国书法·岭南论坛(一).“中国书法·岭南论坛”专为推动书法理论研究、提升“康有为奖”学术品位而设。(二).“中国书法·岭南论坛”向全国书法家、书法理论家征集学术文稿。(三).“中国书法·岭南论坛”征稿细则:1、 论坛主题:(1)康有为书学研究,中国书法碑学研究;(2)文人书法传统与当代书法创作;(3)当代书法创作风格和流派构建的现状分析及评估。2、 所有文稿均不超过10000字,请附内容提要、关键词、详细注释和引用资料出处,如有版权纠纷,责任自负。3、 投稿作者请附个人简介和近照。4、 请用电子邮件投稿,收稿:E-mail:kywsfysy@126.com5、 已在书法报刊上发表过或参加过其他研讨会的文稿,请不要投寄。4.评出入选论文40篇,各获得稿费人民币1000元,同时颁发入选证书,赠送作品集和论文集各两本。5.所有获奖或入选论文作者均邀请参加二0一三年十至十一月间在南海丹灶举办的“中国书法·岭南论坛”。获邀参加“中国书法·岭南论坛”作者,由主办单位分别对其作出适当的交通费用补贴(广东省内作者每人500元,广东省外作者1500元)。6.入选作者具备聘任为康有为书法艺术院研究员的资格之一。
七、第四届全国“康有为奖”评展暨“中国书法·岭南论坛”征稿截止日期即日起至二O一三年十月八日止。
八、“康有为奖”创作奖、理论奖及“中国书法·岭南论坛”收稿、汇款地址1、收稿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商业大道16号二楼丹灶镇文化站征稿办收。(所有来稿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康有为奖”字样)邮编:528216,联系电话:0757-85403051、85403284联系人:郭亚明胡和2、参评费银行转帐户 名: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文化站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海丹灶支行户口帐号:44-525201040004533
九、其它事项1、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第四届全国“康有为奖”书法评展暨“中国书法·岭南论坛”活动组委会。
第四届全国“康有为奖”书法评展 暨“中国书法·岭南论坛”组委会 二O一三年七月一日
附:第四届全国“康有为奖”书法评展投稿登记表附表:
第四届全国“康有为奖”书法评展投稿登记表
作者姓名
年龄
性别
投稿件数
参评费(元)
序号
作品题目内容
作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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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详细通讯地址
家 庭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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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部队作者填写部队)
是否中国书协会员或广东省书协会员
身份证
会员证
(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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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件参赛作品收取参评费人民币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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