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卫列 发表于 2013-6-30 14:43


学书如掘井
杨卫列

  学书如掘井。
  首先,掘井要找准位置。这是掘井成功的前提。找准位置有个最基本的要求,即要寻找到水源,寻找到充沛的水源、水质良好的水源。这就要求我们在掘井前要仔细的考察、勘探,哪儿有水源,哪儿没有水源;哪儿水源充沛,哪儿水源有限;哪儿水质低劣,哪儿水质良好。所有这一切,你都要了然于心,而且不能有丝毫差错。否则,没有水源,即便是掘井九仞,也不过是徒劳无功;水源不充沛,即便勉强成井,也无法久远;水质不良,掘井非但无益,反而有害。学书亦如此。我们首先得选准字帖,选准含金量丰富的字帖,选准适合自己心性的字帖。这就要求我们在选帖时要仔细地辨析、斟酌,能区别出什么字帖优,什么字帖劣;什么字帖含金量高,什么字帖含金量低;什么字帖适合自己的心性,什么字帖不适合自己的心性。只有选准字帖,成功才有可能。否则,字帖低劣,不仅不能使你进步,反而会让你从一开始便染上恶习,终生难改;含金量太低,会无法满足你的学习需求,不能使你的书写技能得到全方位的训练;不合心性,会让你难于上手,费时费力,事半功倍,甚至是劳而无功。
  其次,掘井要心无旁骛,不能三心二意。这是掘井成功的基本保障。找准了位置,心无旁骛,尽心尽力,迟早都能掘出一口水井。如果三心二意,这儿一掀,哪儿一锹,失败也就在所难免。学书亦如此。选准了一本字帖,就要心无旁骛,持抱不放,久而久之,即便没有大成,也必有小就。倘若今天习这帖,明天习那帖,看似临习了很多,其实难免浅尝辄止。这样不仅浪费了时间,浪费了精力,收获亦会寥寥。古人云:“精于一则尽善,遍用智则无成。”又云:“多好竟无成,不精安用夥?”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当然,如果我们对某一字帖的学习已经达到了相当精深的程度,自然也不妨换习其它法帖。这也正如掘井一样,当我们成功的掘出了一口水井之后,如果有必要,我们自然也可以继续再掘第二口、第三口,乃至第N口。
  再次,掘井要坚持不懈,往纵深处开拓。找准位置只是掘井成功的前提;心无旁骛,只是掘井成功的基本保障;但能否掘出一口优质水井,还要看我们在掘井的过程中能否坚持不懈,能否敢于向纵深处开拓。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方能成功在望;有始无终,半途而废,只会功亏一篑。往纵深处开拓,才能找到优质水源。不能深入,即有水也难免劣质。坚持不懈,向纵深出开拓,方能井深源远。而井深,井水方能远离地表径流,自然难受污染;源远,井水经过层层渗透过滤,自然清洌洁净。这样的井水,方能有益于人体健康。学书亦如此。因为,经典的法帖往往都是经过历史的大浪淘沙之后才得以传承下来的,它本身就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营养宝库。临习时半途而废,浅尝辄止,也许能侥幸得到一丝收获;但要想得到优质的营养,则无异于天方夜谭!只有坚持不懈,往纵深处开拓,才能入之愈深;入之愈深,收获方能愈来愈丰。

杨卫列 发表于 2013-6-30 14:44


书法身份与书法水平

杨卫列

   众所周知,书法身份与书法水平的关系,概括起来无外乎以下三种:一是书法身份与书法水平相当,名实相符;二是书法身份高于书法水平,名不副实,三是书法身份低于书法水平,实胜于名。
  不过,在当代书坛,关于书法身份与书法水平之间的关系,却存在着一种极不正常的看法,即将书法身份等同于书法水平。比如,一些书法评论工作者在评论书法作品时,不是先看书法作品,而是先看作者的书法身份。身份高者,其评论时就极力吹捧;身份低者,其评论时就横挑鼻子竖挑眼。一些收藏家在收藏书法作品时,也是如此。身份高者,其作品他便高价收藏;身份低者,其作品他便不屑一顾。更有甚者,某省的书法家协会还曾为不同书法身份的人制定了一个“润格表”;在这份“润格表”中,身份高者润格高,身份低者润格低。这种把书法润格与书法身份按高低排列的做法,其实质也是把书法身份等同于书法水平了。
  那么,书法身份真的等同于书法水平吗?
  这显然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如果书法身份真的就等同于书法水平的话,那么,当代书坛书法水平最高者就非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张海莫属。不过,我敢断言,如果您把这顶桂冠加在张海主席的头上,张海主席也未必敢戴。如果书法身份真的就等同于书法水平的话,那就意味着书法水平的高低会随着书法作者身份的变化而变化,这显然也是无稽之谈。因为,书法水平的高低变化取决了书法作者先天禀赋的高低、后天努力的大小、书法临习的方法得当与否等诸多因素,而书法身份是不在其中的。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将书法身份等同于书法水平呢?愚以为,原因有以下两种:
  一是缺乏书法欣赏能力。书法欣赏能力是一种能力,而能力是需要培养的。书法欣赏能力的培养,一是要欣赏着必须具备一定程度的创作实践能力,所谓“操千曲而后晓声”;否则,终难免隔靴搔痒。二是要欣赏着必须广泛的阅读经典法帖,所谓“观千剑而后识器”;否则,终难免妍媸不辨。三是要欣赏着懂得书法欣赏的相关方法和技巧,所谓“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否则,终难免为“门外汉”。由此可见,书法欣赏能力的培养并非易事。但一个人不具备这种能力时,那么,以书法身份的高低来替代对书法本身水平高低的评判也就成了其必然的选择了。
  二是对书法身份的盲目认同。有些人总是这样固执地认为,既然人家获得了这样的书法身份,想必一定会有与之相应的书法水平。其实,书法身份的获得,虽不能说与书法水平毫无关联,但这种关联程度到底有多大却又是不能肆意夸张的。因为,在当今的市场经济社会,影响书法身份高低的因素是多样的,复杂的,比如权力、金钱、人缘、圈子、师承、运气、炒作,如此等等。当一个人因为权力、金钱、人缘、圈子、师承、运气、炒作等单一因素或诸多因素获得相应的书法身份时,这种书法身份与其书法水平有何关系?这种书法身份又岂能与其书法水平等同?

杨卫列 发表于 2013-6-30 14:44

杨卫列按: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俺差点儿成了荣誉主席

杨卫列
  壬辰龙年,暮春之初,俺收到C4规格的信函一封。
  该信函是由号称首善之区北京的某杂志社发出的。
  俺很困惑,俺从未听说过这家杂志社,与其也素无往来,今番发函,所为何故?
  带着好奇,俺轻轻地拆开信封,俺一下子明白了,原来是聘请俺担任其杂志社的荣誉主席的。
  荣誉主席?俺?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在俺看来,大凡能担任荣誉主席者,或年高德劭,或艺坛大家,或身居高位,或富甲一方,或名噪一时。而俺呢,什么也没有。虽年过四旬,但难称年高;虽无甚恶习,但无言德劭;虽偶现报端,但终为业余;人称“老九”,无以高位;工资三千,仅供糊口;偶尔作文,默默无闻。俺真的不明白,他们到底看中了俺啥呢,居然还让俺担任其杂志社的荣誉主席?
  俺不由得接着朝下看:
  “在本社2011年度总结暨新年展望工作会议上,经编辑委员会全体委员推选,鉴于您在文艺界的广泛影响力,辛勤耕耘,卓有建树,决定聘请您和范曾、李谷一、沈鹏、赵本山、冯骥才等为《××××》杂志社荣誉主席,颁发聘书和奖品。”
  原来如此。
  只是,只是俺又糊涂了。俺“卓有建树”吗?俺在文艺界产生了“广泛影响力”了吗?果真如此,俺自己怎么都不知道呢?果真如此,与俺一起工作了十几年的同事,在他人提到俺时,怎么还会傻傻地问“他是谁?教什么的?”呢?俺能与范曾、李谷一、沈鹏、赵本山、冯骥才等名家比肩吗?你相信吗?反正俺是不信;打死俺,俺也不会相信。俺知道,范曾是画家,李谷一是歌唱家,沈鹏是书法家,赵本山是笑星,冯骥才是作家。可是,范曾、李谷一、沈鹏、赵本山和冯骥才等名家,他们当中又有谁会知道俺姓甚名谁呢?
  俺不明白,俺真的不明白,他们如此着力地捧俺,到底为了啥?难道仅仅是为了让俺明白,让俺明白聘请俺担任其杂志社荣誉主席是实至名归?
  俺更不明白,聘请俺担任其杂志社的荣誉主席给俺发个聘书不就得了,怎么还给俺发奖品呢?对他们的杂志社来说,俺可是什么贡献也没做啊?
  俺百思不得其解,俺只好继续朝下看:
  “请您在2012年4月30日前办理好相关履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哦,原来还要办理“相关履职手续”,还有办理时间的限制,还有“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的规定。不过,这后二者均好理解,只是这“相关履职手续”所指为何?
  俺不得不在其它打印页面寻找,俺一眼就看到了这样一段文字:
  “本社所聘荣誉主席统一缴纳通联费500元(任期5年),一次性缴纳通联费1000元者颁发终身荣誉主席聘书,终身不再缴纳任何费用,可享有杂志社年终福利补贴(作者补注:给您“画饼”而已,切莫当真!);年满60周岁以上者,寄来身份证复印件,可申请为终身荣誉主席,只需缴纳通联费800元。”
  俺终于彻底明白了,原来聘请所谓的荣誉主席与艺术成就等无甚关系,倒是与孔方兄紧密相连;原来对俺的肆意吹捧,目的是让俺在阵阵暖风中忘乎所以,以便心甘情愿地成为他们的猎物;原来聘请俺为其杂志社的荣誉主席,只是他们“将欲取之,必先予之”的策略之一种,其终极目的还是冲着俺口袋中的孔方兄。
  俺将信函撕得粉碎,抛向空中。望着空中飞舞的碎屑,俺仰天大笑;笑声回荡在空中,经久不息。

杨卫列 发表于 2013-6-30 14:45

互捧
杨卫列
你夸我点画飞动,我夸你结体巧拙;你夸我墨色淋漓,我夸你章法天成;你夸我形神兼备,我夸你汲古融今;你夸我立足传统,我夸你勇于创新;你夸我五体皆精,我夸你诸体皆能;你夸我书法高妙,我夸你文章独步;你夸我书风古雅,我夸你文气宏放;你夸我羲之在世,我夸你虔礼重生;你夸我书坛俊彦,我夸你德艺双馨;你夸我书坛旗帜,我夸你青年标杆;你夸我当代大师,我夸你无愧大家。

抱谷闹 发表于 2013-6-30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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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卫列 发表于 2013-8-2 08:46


批评的资格

杨卫列

在书法网站,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某人发了一幅某名家的书法作品,立即引来众人围观。大家你言我语,七嘴八舌。赞美者有之,批评者有之,不置可否者有之,王顾左右者亦有之。赞美、不置可否和王顾左右似乎都没什么。不过,一旦有人批评,则常可见到名家的粉丝或学生迅速围拢上来对其大加挞伐。或曰:批评别人时,请先把自己的字贴出来让大家瞧瞧。或曰:你写得比××好吗?你如果写得比××好,为什么不敢贴出来?你如果写得没有××好,请问,你有什么资格批评××?

质问振振有词,言语咄咄逼人。乍一看,似乎也颇有些道理。但仔细一想,其霸道的逻辑,气急败坏的表情,又分明让人感受到了此番言语的异味。即无非要借所谓资格问题堵住批评者的嘴。

难道批评真的需要什么资格吗?是的,在持有批评需要资格论者看来,批评当然是需要资格的。这资格是什么呢?不是别的,就是批评者的书法水平。当你的书法水平不如你的批评对象时,你便丧失了批评他的资格。当你的书写水平超越了你的批评对象时,你才能拥有批评他的资格。不过,我对此却十分怀疑:您听说过文学家如此质问文艺批评工作者,写小说你写不过我,写散文你写不过我,写诗歌你还是写不过我,你有什么资格批评我吗?您看见过美术家如此质问美术批评工作者,画山水你画不过我,画人物你画不过我,画花鸟你还是画不过我,你有什么资格批评我吗?怎么到了书法界,这种质问却司空见惯、理直气壮了呢?这实在让人莫名其妙。不过,细想一下,似乎又不难理解,因为他们预先设置了一个奇怪的逻辑,即书法水平与书法批评能力存在一种正比例关系。既然你的书法水平低,你的批评能力一定也很低;你的批评能力很低,你还有什么资格批评他人呢?其实,众所周知,书法水平是书法水平,批评能力是批评能力。两者虽有一定联系,但并非完全对等的关系。因为,批评能力的形成、提高,并非只有书法实践一途;相反,书法实践只是促使批评能力的形成、提高的一个微小的部分。批评能力的形成和提高更有赖于批评者宏阔的视野,对经典的长期研读,对批评方法的精熟,对书法美学的透彻了解以及自身审美经验的积累等等。因此,书法水平的高低与批评能力的高低没有必然的关系。因为批评者书法水平有限,就得出其批评能力有限,显然是不合逻辑的;而由此断定他人没有批评的资格,则更是让人无法信服。

退一步说,即便批评者书法水平真的不高,批评能力也不足,这仍然不能成为其丧失批评资格的理由。因为,批评属于公民言论自由的范畴,而言论自由是公民与生俱来的权利,是法律法规赋予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只要不违背现行的法律法规,每个人的自由表达权不可剥夺。回到书法批评,每个书法批评者只要在实施书法批评时不对批评对象进行人身攻击,不侮辱谩骂批评对象,不超越现行法律法规关于言论自由的底线,他都可以自由的表达自己对每个批评对象及其书法作品的看法,哪怕他的书法水平不如他的批评对象,甚至远低于他的批评对象。当然,由于每个书法批评者的学识有深有浅,能力有高有低,视野有开阔有狭窄,书写实践有深入有浅薄,审美经验有丰富有贫乏,审美趣味有高雅有低俗,思维方式有偏于感性,有偏于理性,与批评对象的关系有远有近,等等,因而,基于这些形成的对批评对象作品的审美判断必然会各有差异。有的偏重于对其批评对象的作品作出正面的评价,有的偏重于对其批评对象的作品作出负面的评价。但不管如何评价,这些都只是书法批评者的一家之言,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作为被批评者或其相关者,都不应见好听的就照单全收;见不好听的,便恼羞成怒,便试图以所谓批评的资格问题来堵他人的嘴。如此,也未免也太小家子气了,太过于虚弱了。还是西哲伏尔泰说得好: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总而言之,每个书法人都有批评他人及其作品的权利,这种权利与生俱来,与批评能力的大小无关

杨卫列 发表于 2013-8-2 08:47

中小学书法教育任重道远


杨卫列


年前,教育部出台了《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纲要》从基本理念、目标与内容、实施建议与要求等三个大的方面对中小学书法教育进行了全方位的指导。年初,教育部又印发了教基二〔2013〕1号文件,即《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再次从6个方面对中小学书法教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且规定从2013年春季开始执行《纲要》。这两个文件的先后出台,表明了教育部对于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高度重视。一时间,书法人奔走相告,仿佛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春天马上就要到来。不过冷静的想一想,情况并非像人们想象的那样乐观,中小学生书法教育仍然是任重而道远。
其一是师资从何而来?教育部以红头文件的方式下发文件,提出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这当然很容易。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将这些红头文件一一落到实处,而不是让其沦为一纸空文。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师资问题。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师资问题解决不了,一切便无从谈起。不过,师资从何而来?从高校?不现实。因为,全国至今没有一所正规的书法院校,而开设书法专业的院校截至2012年的统计尚不到百所。按每所高校平均招收50人计(够多的了),每年培养的书法专业人才也不会超过5000人(据有关报道,每年的书法专业毕业生大概在2000人左右)。而全国的中小学校有多少呢?最保守的估计至少也在50万。这样,即便每所中小学只配备一名专业书法教师,那也至少需要50万。因此,最多5000人的书法专业人才相对于至少50万人的书法教师需求,无疑是杯水车薪。如果考虑到这5000人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会从事专门的书法创作或研究,那这师资缺口更是不知以几何计!从中国书协会员或省市级书协会员中遴选?还是不现实。因为,据我所知,很多的中国书协会员和省市级书协会员都有自己的职业。他们会放弃自己现有的职业,去从事收入有限、且完全陌生的教师职业?如果不愿意,那就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兼职,但他们的业余兼职与中小学校的作息时间会不冲突吗?剩下的办法只有一条,让各自学校的语文教师和美术教师兼带书法教学。这倒确实解决了师资的难题,但这样的师资配备,能胜任的又有多少呢?由此可见,想在短期间解决师资问题,尤其是合格的师资问题,委实乎难矣哉!合格师资问题无法解决,这书法教育又如何开展?
其二是评估监督如何落到实处?其实,单从颁布的文件数量上看,教育部对中小学书法(写字)教育的开展不可谓不重视,甚至可以说已经十分重视了。譬如,早在两年前就颁发了教基二〔2011〕4号文件《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更早的还有1984年发出的《教育部关于加强小学生写字训练的通知》,1998年颁布的《小学书法(写字)课程纲要(试用)》以及2002年印发的《关于在中小学加强写字教学的若干意见》,但效果如何,不用我说,想必大家都已了然于胸。为什么会这样呢?正是因为评估监督没有落到实处。由于评估监督没有落到实处,所以文件虽层层下发了,但始终只停留在纸面上。即便有落到现实当中的,往往也是雷声大雨点小,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至于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因此,教育部本轮有关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政策措施出台之后,若不想重蹈往日覆辙,将评估监督落到实处就显得至关重要。但鉴于眼下全国书法教师严重匮乏和中小学书法教育开展极不均衡的事实,教育部首先要做的一件事就决不是浮在上面,听听汇报,查查资料般的简单,而是要沉下去,深入到每一个城市乡村,对全国的书法教师现状以及当前中小学书法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具体的、详细的评估。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实施有针对性的监督,而非不问实际的一刀切。比如,对师资力量较强、书法教育开展得较好的地区,要着重评估其教育教学效果,以便督促其进一步提高,使其起到广泛的示范效应,辐射效应;对师资力量严重匮乏、书法教育暂时难以开展的地区,也不必非要霸王硬上弓,而是要着重督促其加大师资培训力度,注重师资培训实效,以便为下一步正式开设书法教育课程打下坚实的师资基础;对有条件开设书法教育课程,但为了所谓的升学率而拒不开设或阳奉阴违的,必须加大处罚力度,以彻底打消其侥幸心理,警示他人。倘能如此,我相信,中小学书法教育定会迎来灿烂的明天!

杨卫列 发表于 2013-8-2 08:48

个人书法学术研讨会

杨卫列


很难说清具体从什么时间开始,当代书坛的书法家们已经不再满足于主办纯粹的书法个展了。于是,伴随书法个展而产生的个人书法学术研讨会也便应运而生。

个人书法学术研讨会,顾名思义,就是通过轻松的、友好的、开诚布公的、多方对话和研讨的方式,对个展书法家的书法进行细致的学术探讨,给予合理的学术定位,褒扬其优点,指出其不足,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明确其未来的发展方向,以利于其未来的进一步发展,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个人书法学术研讨会的主办,是很有意义的一件事。对与会的媒体从业人员而言,他们可以借此全面的、客观的记录、展示一个书法家的形象,从而树立媒体公信力和权威性;对与会的书法专家、学者和领导而言,他们可以借此表达自己对个展主办者书法的独特见解,展示自己敏锐的观察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对研讨会的研讨对象——书法家及其作品而言,其意义尤其重大。它可以促进书法家作品的广泛传播,扩大书法家在书坛的影响力,奠定书法家在书坛的特殊地位,甚至还可以从此改变一个书法家的前途和命运。

不过,正如很多事物的发展一开始总是具有鲜明的积极意义,而后才逐渐走向消极,甚至丧失其正向作用一样,很多个人书法学术研讨会也是如此。

我们不能否认,个人书法学术研讨会在其出现之初,确实是朝着增强书法个展的学术性的方向发展的,因而,很是让书法家们心向往之的。不过,其时由于经济水平的有限,更由于研讨会主办程序的严格,能够主办个人书法学术研讨会的多是那些成了名的书坛精英。一方面,他们长期驰骋书坛,确已具备了相当的硬实力和软实力,这也是他们能够主办个人书法学术研讨会的重要前提;另一方面,那个时候还没有什么所谓的市场运作,市场观念尚未深入人心,人们的学术底线尚未从根本上被突破,“红包评论”还十分鲜见;因此,其时的个人书法学术研讨会也就来得正规些,来得纯粹些,铜臭味少之又少。正因为如此,研讨会上,大家才可以你一言我一语,可以畅所欲言,直抒胸臆,而无需顾忌,无需遮掩。那样的场景,确实是颇有些正常的学术探讨的味道的。

而如今,随着市场化的极速推进,个人书法学术研讨会就数量和外在形式而言,已呈愈办愈多,愈办愈滥,愈办规格愈高,愈办愈奢华之势。但是,就质量而言,很多研讨会的学术品位非但没有愈来愈高,反而愈来愈低;研讨会与学术探讨非但没有愈走愈近,反而是愈行愈远。

当然,这其实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因为,在市场经济社会里,个人书法学术研讨会可以进行市场化运作已是公开的秘密。只要书法家有主办的意愿,只要书法家有一定的经济水平,就可以花钱请媒体,请领导,请专家学者,进行堂而皇之的市场化运作。有了这些市场化运作,不要说开一次个人书法学术研讨会,就是开十次个人书法学术研讨会相信也不是什么大问题。而愈来愈多、愈来愈滥的个人书法学术研讨会必然会使那本已就不多的专家、学者整日如走马灯似的穿梭于各大研讨会之间,俨然成为所谓的学术明星。而专家、学者一旦成为学术明星,其学术品位就很难得到保证。专家、学者的学术品位无法保证,研讨会的学术品位自然也就无从谈起!更加上市场观念深入人心,一些所谓的专家、学者、领导以及媒体,愈来愈禁不住金钱的诱惑,甘愿为金钱而折腰;而甘愿为金钱折腰,想不口是心非,想不人云亦云,想不颠倒黑白,想不“今天天气哈哈哈”,又是何其难哉!就这样,学术的底线一再被突破,媒体的底线一再被突破。而底线一再被突破的个人书法学术研讨会,其学术品位岂能会愈来愈高?其与学术探讨又岂能会愈行愈近?因此,人们不无讥讽地说,眼下的很多个人书法学术研讨会已近乎沦落为书家与所谓专家、学者、领导和媒体的见面务虚会,一帮人对一个人的书法表扬会,领导、专家、学者和媒体从业人员的吃喝会。个人书法学术研讨会已经愈来愈像“专家”“教授”等词汇一样,变了味,贬了值,带有强烈的讽刺意味。哪里还有多少学术品位?

杨卫列 发表于 2013-8-2 08:48

见怪不怪

杨卫列

书坛怪象,古已有之,于今为烈。

种种怪象,圈外人视若无睹倒也罢了。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很多书坛中人居然也见怪不怪。譬如,见人舌书,脚书,左手书,拖把书,他们不以为怪;将女人裹挟起来,倒立起来,以其发为笔作书,他们不以为怪;以女人胴体为纸,肆意书写,他们不以为怪;抄袭、代笔入展,他们不以为怪;以头衔的高低制定润格的高低,他们不以为怪;某省书法家协会换届一下子涌出60多位书法官,他们还是不以为怪。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人们不禁要问,到底是什么使很多书坛中人面对书坛如许怪象竟能如此见怪不怪,泰然处之?

其一是认为这些怪象非己所为,与己无关。既然非己所为,与己无关,自然可以见怪不怪。真的是这样吗?显然不是。比如,上文中列举的舌书、脚书、左手书、拖把书、发书以及在女人裸体上作书等怪象,如仅从其动作行为的发出者这个角度来看,确实都是他人所为,自是与您无关。不过,假如从这些怪象造成的后果的角度来审视,种种怪象又无一不与您息息相关。因为,正是这些怪象经常出现,反复出现,才使本已浮躁了书坛愈加浮躁,本已混乱的审美观、价值观愈加混乱,本就不高的大众审美趣味愈加低俗化。而这一系列的恶果,必然会波及到每一位书坛中人,使真正的书法艺术的推广愈加艰难。如此看来,您能说这一切皆与您无关吗?至于抄袭、代笔等与您的关联就更直接了。抄袭的、代笔的上了,就意味者您可能下了;以头衔的高低制定润格的高低,则是直接伤害了书法艺术水平高妙者,助长了书坛不公平、不公正的恶习;而一省的书协一下子涌出了大量的书法官,他们必然会占用大量的书坛资源,而书坛资源是有限的,这怎么会不损害您的利益呢?

其二是认为见怪则怪又能如何?既然了无作用,不如见怪不怪。不过,见怪则怪真的了无作用吗?恐怕并非如此。君不见,不正是由于书坛一些有识之士的见怪则怪,才迫使中国书法家协会痛下决心对抄袭、代笔怪象采取最严厉的处罚措施的吗?而如今,这种怪象虽不能说已经绝迹,但至少不是已经得到了有效的遏制了吗?不正是由于书坛一些有识之士的见怪则怪,才使以头衔的高低制定润格的高低的怪象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的吗?才使书坛关于书家润格问题形成了这样的共识,即润格的高低不应取决于头衔的高低、职位的高低、名气的高低,而应取决于作品艺术成就的高低吗?不正是由于书坛一些有识之士的见怪则怪,才迫使某省书法家协会对换届一下子涌出的60多位书法官的怪象一解释,再解释吗?才使这一换届事件成为后来者的警钟吗?

其三是认为见怪不怪,其怪自败。这种看法貌似有理,其实贻害不浅。首先“见怪不怪,其怪自败”必须有一个基本前提,这就是大家(不仅仅是书坛中人)都能一眼洞穿各种怪象,横眉冷对诸多怪象。只有这样,“其怪”也许才会“自败”。如果只有极少数人能达到这一高度,而更多的人却在欣赏怪象,追逐怪象,炒作怪象,以怪象为美,以怪象为时尚,以怪象为艺术。如此,“其怪”又焉能“自败”?而不幸的是,面对书坛怪象,我们看到的总是以后者居多。因此,我们不能消极的等待“其怪自败”,而应“见怪则怪”。否则,怪象只会芜杂丛生,书坛哪里还会有什么正气、清气?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书坛的种种怪象,恰如物品上落满的灰尘,扫帚不到,灰尘也照例不会自己跑掉的。愿书坛人士勇于承担责任,敢于对书坛怪象说“不”。如此,书坛定会正气上升,邪气下降;清气上升,浊气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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