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搞错了,书法是对作品说话。是书还是字,要看作品,不要看人。书法艺术的真正价值在书法本身。书不出共性而只能写出些许个性面貌的名家,其“名”是虚的。把名家的字当书法,是当代人不识书的真实表现。 余以为风格是理性的产物,习气则是随性的结果;得风格者虽特征鲜明却无雷同板滞之感,染习气者虽百般求变却随处单一而雷同。 个性属于现象,共性属于本质。个性人人可辨;共性常人难识。 本人认为每幅作品、每个字用笔及章法所具有的艺术审美共性,就是作品书家的风格;反之,有失作品艺术审美特色、明显影响视觉美观的习惯用笔、章法即为习气。我们在作品创作中应力求体现自己用笔形神兼并的个性,一般书家很难发现个人习气,这就要虚心寻求书友的建议指教(三人行必有我师啊)。因每人艺术审美观不同所以风格与习气因人而界定。
个人愚见,请赐砖! 本帖最后由 江山水汉 于 2013-2-18 14:59 编辑
有共性且又富有个性者为书;有个性但无共性者为字。字与书的差别不在于是否有个性,而在于是否有共性。 书有个性面目,字也有个性面目。但书有共性,字却沒有共性。 本帖最后由 江山水汉 于 2013-2-20 21:13 编辑
“共性”这个词似乎谁都懂,不懂者查阅一下词典也会懂的。但“共性”在书法中具体指的是什么?它又是如何体现的?词典里可查不到。书未通者是不会真知“共性”的。 随手者为习气,造作者亦非风格。书勿随手,亦不造作,舍此两端,庶几近乎?难。 是风格还是习气,书家心中最清楚。风格是书家的追求,习气一般正是书家力图避免的。两者的距离非常之大。但做为旁观者就难说了,有时,书家想抛弃的习气,却成为旁观者喜欢的风格。角度不同,结论不同。但也无非这两个方面。 有个性,无共性是当代书法的根本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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