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石 发表于 2013-1-11 18:51

曾:“习字临《千字文》亦可,但须有恒。每日临帖一百字,万万无间断,则数年必成书家矣。陈季牧最喜谈字,且深思善悟。吾见其寄岱云集,实能知写字之法,可爱可畏。” (致温弟(道光二十三年六月初六日))

金沙石 发表于 2013-1-11 18:55

曾:“凡作字总须得势,务使一笔可以走千里。三弟之字,笔笔无势,是以局促不能远纵。”致诸弟(道光二十三年六月初六日)

金沙石 发表于 2013-1-11 19:16

曾:“凡作字总须得势,务使一笔可以走千里。三弟之字,笔笔无势,是以局促不能远纵。”致诸弟(道光二十三年六月初六日)

金沙石 发表于 2013-1-11 19:22

曾:“九弟来书,楷法佳妙,余爱之不忍释手。起笔收笔皆藏锋,无一笔撒手乱丢,所谓有往皆复也。想与陈季牧讲究,彼此各有心得,可喜可喜。然吾所教尔者,尚有二事焉 。一曰换笔。古人每笔中间必有一换,如绳索然。第一股在上,一换则第二股在上,再换则第三股在上也。笔尖之着纸者仅少许耳。此少许者,吾当作四方铁笔用。起处东方在左 ,西方向右,一换则东方向右矣。笔尖无所谓方也,我心中常觉其方。一换而东,再换而北,三换而西,则笔尖四面有锋,不仅一面相向矣。二曰结字有法。结字之法无穷,但求 胸有成竹耳。” 致温弟沅弟(道光二十四年三月初十日)

金沙石 发表于 2013-1-11 19:31

曾:“每日临帖百字,抄书百字,看书少亦须满二十页,多则不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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