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或许我们找到了适合你的漂亮冠帽
本帖最后由 钱江五月 于 2012-11-17 06:55 编辑书法——或许我们找到了适合你的漂亮冠帽
施政明
目前,书刊、互联网有关书法定义还真不少,主要有以下内容:1.书法是我国所独有的文化形态,它是研究用哲学与美学的观点促使汉字形态及汉字书写艺术化的一个专门的学问。2.从广义讲,书法是指语言符号的书写法则。换言之,书法是指按照文字特点及其涵义,以其书体笔法、结构和章法写字,使之成为富有美感的艺术作品。3.书法是用毛笔对中国汉字进行书写的艺术。是以点线为形质,以中国治学为对象的表现艺术。4.中国书法是一门古老的汉字的书写艺术。5.书法是我国富有弹性的独特书写工具毛笔写的方式方法,并依据我国汉字造型的特点,通过艺术构思,调动艺术手法而形成的。6.书法艺术的情感与形式不是互相割裂的而是紧密结合在一起,形式很好的反映了情感,情感则决定了形式。7.书法是文字和情感思维有机结合的舞蹈与造型;是使用毛笔书写汉字时的心手合一的个性化运动轨迹和笔墨痕迹;是视觉艺术中的一种独特的抽象表现形式。
……《现代汉语词典》(1987年12月第1版)中书法的定义是指文字的书写艺术。但是,这样的定义内延较窄,外延较广,干瘪无味,苍白无力,这使许多专业人士或爱好者对这一定义不满,都认为这样的定义太笼统,不能反映书法特有的较具体的本质特征。就像“人”的定义,如果直接说人是高等动物也没错,但回味起来就是缺少实质的东西。不过,同样在《现代汉语词典》,人的定义是指能制造工具并能熟练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等动物。这显然比书法的定义具体得多了!两者比较,书法的定义太笼统了。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可能是书法至今还没有表现出一个较具体的本质特征。而上面罗列的这些定义,也未能正确全面概括出书法的本质特征。
那么,书法定义应该是什么呢?首先,我们必须明白什么是下定义。下定义,是一种用简洁明确的语言对事物的本质特征作概括说明的方法。其次,给书法下定义前,我们就要弄明白书法有哪些基本特征。书法的基本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书法的基本元素是文字(汉字)及笔、墨、纸等工具;书法是文字笔画、内容思想、情感的形式表现;书法是笔画、结构和章法等组成;书法表现线条规则;书法是用文字笔画表现审美形象。再次,我们再来归纳书法的本质特征:书法是文字笔画、内容思想、情感的形式表现;书法是通过文字笔画、结构和章法等表现审美形象。这就是说,书法是以文字为基础的,它就是一种写字,是有内容思想的写字,是情感写字,是审美写字。“写字”包括了创作书法作品中的结构和章法等规则。所以,在罗列了书法主要本质特征后,书法的定义就可以这样归纳:书法是运用文字笔画表现具有审美形象、思想和情感的书写艺术。其中“运用文字笔画表现具有审美形象、思想和情感”包括了三层意思,一是书法是以文字为基础,要符合文字的结构特点,符合楷书、行书、隶书、草书及篆书等书体的特点;二是一篇文、一段话、一组词,甚至一个字必须有内容,有思想;三是要充分体现审美情感。其中“审美形象” 是反映书法是把文字笔画写出美感,包括笔画、结构和章法等一切形式。“运用文字”则强调了书法艺术的基本元素是“文字(汉字)”,一切脱离文字的形式都不是书法艺术。这一定义,简洁明确,高度概括说明了书法的本质特征,重点强调审美形象、思想和情感的充分表现。这一定义比《现代汉语词典》(1987年12月第1版)中的书法定义显然多了“运用文字笔画表现具有审美形象、思想和情感”这一定语,这一定语正是书法的精髓,是书法的最本持的特征,其内涵更确切。“书法是运用文字笔画表现具有审美形象、思想和情感的书写艺术。”从这一定义的书法的本质特征来看,我们现在绝大多数的的书法还很“稚嫩”,书法作品虽然能体现审美形象、思想和情感,但很少能有机统一。“书法是运用文字笔画表现具有审美形象、思想和情感的书写艺术。”这一定义是对历代书法艺术的高度提炼和总结,也是在历代书法基础上的提升和发展。更重要的是,它包含了人们审美能力提高后对书法审美的提升要求和书法的发展趋势,毋容置疑,这样的定义经得起五百年的考验,或者说这一定义至少对我们今后进行书法定义有很大帮助。如果读者也有比较满意的书法定义,不妨就在这里晒一晒,比一比,有否比这一书法定义更好的。让我们一起为中国书法的繁荣发展而努力! 下篇预告:施政明先生之书法定义是对二千年来书法的高度概括,也是对未来书法发展趋势高瞻远瞩之憧憬展望。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却包含了作者几十年来书法研究实践的沉淀,是中国书法的一大成果,很有学术价值。敬请关注本版近期新帖《施政明先生之书法定义是中国书法的一大成果,很有学术价值》,谢谢!标题:致思如掘井书写:施政明内容:致思如掘井,初有浑水,久后稍引动得清者出来;人思虑,始皆溷浊,久自明快。 行笔基调:清逸创作特色:“致思如掘井”是以掘井作比方,即人思考如新掘的井,开始思考问题时,由于对问题还不清楚,思考起来比较乱,如浑水一般。但思考久了,就自然清晰明快。这就是说,水流动成线状。人思考问题,是一种逻辑思维,有连续性,有线索。故以草书书之,形如潺潺流水,似逻辑思维之纽带。“思”需要清晰的思路,所以,不能用狂草,连笔需要笔笔交待清楚,笔画间的连带需要上下呼应。起笔拥挤、疙瘩,似浑水一般,后书写笔画流畅,与内容“久自明快”相通,作者的这种思想情感随笔画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实现作者倡导的现代中国书法为内容而书的创作理念和思想情感。
书法是以文字为基础的,它就是一种写字,是有内容思想的写字,是情感写字,是审美写字。“写字”包括了创作书法作品中的结构和章法等规则。 人的定义是指能制造工具并能熟练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高等动物。这显然比书法的定义具体得多了!两者比较,书法的定义太笼统,内涵太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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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云南夏荣宽 于 2012-11-13 12:33 编辑回复 3# 钱江五月
不服气,不满意,不确定,有这种感觉的人多着呢。那就叫“书画”吧,也算是对老祖宗“字画”的一个推进和发展,名正言顺,自然而然、一目了然的,多好。不知意下如何?
书法都“非遗”了,该放就放,该过就过吧!
革“书法”的命!!! 回复 4# 云南夏荣宽
非也,是把书法更纯粹,谢谢{:1_226:} “运用文字笔画表现具有审美形象、思想和情感”包括了三层意思,一是书法是以文字为基础,要符合文字的结构特点,符合楷书、行书、隶书、草书及篆书等书体的特点;二是一篇文、一段话、一组词,甚至一个字必须有内容,有思想;三是要充分体现审美情感。其中“审美形象” 是反映书法是把文字笔画写出美感,包括笔画、结构和章法等一切形式。“运用文字”则强调了书法艺术的基本元素是“文字(汉字)”,一切脱离文字的形式都不是书法艺术。 这一定义,简洁明确,高度概括说明了书法的本质特征,重点强调审美形象、思想和情感的充分表现。 这一定义比《现代汉语词典》(1987年12月第1版)中的书法定义显然多了“运用文字笔画表现具有审美形象、思想和情感”这一定语,这一定语正是书法的精髓,是书法的最本持的特征,其内涵更确切。 下篇预告:施政明先生之书法定义是对二千年来书法的高度概括,也是对未来书法发展趋势高瞻远瞩之憧憬展望。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却包含了作者几十年来书法研究实践的沉淀,是中国书法的一大成果,很有学术价值。敬请关注本版近期新帖《施政明先生之书法定义是中国书法的一大成果,很有学术价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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